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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武汉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董事长金才玖,副董事长陈佳,董事李新华、黄雪强、陈文彬、郝伟、刘元瑞,独立董事史占中、潘红波、张跃文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赵林,独立董事余振视频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才玖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四节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三)《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联席保荐机构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六)《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子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依照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原则和程序,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陈佳、黄雪强、陈文彬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2、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金才玖、李新华、郝伟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3、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刘元瑞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4、与其他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更改本次预计方案或审议通过下年度预计方案之日止。

  (七)《关于公司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22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公司对会计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九)《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一)《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制度》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三)《公司2022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四)《公司202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本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风险偏好、财务杠杆和重大风险限额授权,其中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2022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2022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本的400%。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对子公司及各业务条线风险限额进行分解授权。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更改本次授权方案或审议通过下年度授权方案之日止。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专项说明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公司管理层2022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专项说明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0,206,808.80元,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1,330,476,275.09元。

  母公司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538,575,801.61元,减去2022年度母公司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红利1,658,987,243.70元,加上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330,476,275.09元,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210,064,833.00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共计399,144,564.03元后,母公司2022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810,920,268.97元。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公司于2018年3月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若按照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529,957,610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663,594,913.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147,325,355.77元结转以后年度。实际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授权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并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等相关法规向监管机构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并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在取得监管部门核准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开展该项业务。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主管机关核准该业务资格后,根据要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或证券业务许可证中经营范围变更和/或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经营范围等相关条款的事宜(如需),以及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组织制定相关业务制度,办理业务资格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公司2022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十二)《公司2022年度廉洁从业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十三)《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本规划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十六)《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3年6月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日(星期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议案2.00、12.00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议案4.00、9.00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共同提交,其余议案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其中,议案3.00、8.00需分项表决,议案14.0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邮件、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6月2日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给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邮编:430023)

  联系人:檀圆

  联系电话:027-6579989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六)会议费用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6月2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     天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3”,投票简称为“长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出现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日(星期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武汉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监事长李佳,监事费敏华、杜琦、陈丹、蔡廷华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邓涛视频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监事长李佳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2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四)《公司202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本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五)《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六)《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七)《公司2022年度廉洁从业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八)《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九)《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现状,将公司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纳入 评价范围,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内部控 制缺陷认定标准科学、清晰、有效,且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和风险管理 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的重大及重要缺陷。

  本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专项说明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32号)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3月9日至16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40,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960,000,000.00元于发行当月全部到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65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6,350,000.00元。上述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16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2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以及管理和监督等作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8年3月20日,公司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于本报告期完成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后增加公司资本金,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收入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因募集资金的使用投入与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非募集资金使用投入之间存在有机联系,难以单独核算效益。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分析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础上,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23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证券和金融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等日常业务。关联人名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2022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详见后述表格内容。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陈佳、黄雪强、陈文彬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2、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金才玖、李新华、郝伟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 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3、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刘元瑞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 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子议案。

  4、与其他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三号等相关关联股东回避相关子议案的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在回避表决的同时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单位:万元

  

  2、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单位:万元

  

  3、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单位:万元

  

  4、与其他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单位: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与收入和支出相关项目的实际发生金额和预计金额均不含增值税,下同。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鉴于公司关联人数量众多,对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其他关联人的情况分类介绍如下:

  (一)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84,62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益谦,住所为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12楼1210-1211室,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企业包含其实际控制人、其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其他关联人,包括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同受刘益谦控制,为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合并报表总资产27,279,317.27万元,所有者权益2,771,580.04万元;2022年1-9月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3,782,907.77万元,净利润41,481.06万元。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714,285.7142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国庆,住所为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1号院1号楼二层206-25室,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企业包含其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人,包括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合并报表总资产7,693,668.87万元,所有者权益3,602,832.67万元;2022年1-9月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106,344.48万元,净利润270,725.29万元。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6,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元瑞,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企业为其子公司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裁刘元瑞担任该关联法人的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末,合并报表总资产152,191.91万元,所有者权益124,337.05万元;2022年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62,546.87万元,净利润17,305.30万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其他关联人

  除上述关联人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其他关联人。主要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外),以及过去或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此情形的,包括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其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关联人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及交易总量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协议约定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规则和惯例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订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收益。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过程透明,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助于各项业务拓展;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确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允定价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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