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总额度的事项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雪松发展”)及控股下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等)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融资租赁、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等,实际金额、授信品种、期限、利息和费用等,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实际核准的融资额度为准。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融资总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适用期限自2023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融资总额度为止。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形成决议。
(二)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
针对上述融资额度,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包括在担保有效期内新增纳入控股下属公司)拟相互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控股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之间等,新增担保总额度拟不超过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将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适用期限自2023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为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融资和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担保,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可能涉及担保事项主体的基本情况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保证合同》,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各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视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是出于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并且主要是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申请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目前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生产经营及资金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496,442,226.00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496,442,226.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84%;其中,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2,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和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已到期债务共44,630.00万元,其中,关联方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楠”)19,200.00万元,子公司25,430.00万元。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2023年3月30日出具的《确认函》,华融公司收到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实业”)代西安天楠偿还西安天楠的债务本息合计19,700.00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19,200.00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利息)500.00万元。目前,公司及子公司、雪松实业与华融公司已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除以上事项,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无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可能涉及担保事项主体的基本情况
备注:1、以上被担保方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新增纳入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000.00万元。
3、以上新增担保额度为公司预计金额,在总担保额度10亿元范围内,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能存在内部调整,以实际发生为准。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1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松发展”,包含其控股下属公司)与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文投”,包含其控股下属公司)拟签署关联交易协议。鉴于雪松文投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00,000.00万元,适用期限自2023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范佳昱、王刚、陈吉和李婵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均需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MBRU1T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2日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1001室、1002室、1003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晖
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柜台、摊位出租;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股东情况:雪松文投的股东为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实际控制人为张劲先生。
截至2022年6月30日,雪松文投的总资产为50.84亿元,净资产为5.36亿元,2022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7.65万元,净利润为-4,016.06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雪松文投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雪松文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接受雪松文投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合同,后续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合同主要内容以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接受关联方担保属公司正常运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与关联方拟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2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年度继续出租/出售商铺情况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松发展”)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议案》,2022年,继续将公司拥有的不超过19家已购置的商铺/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不超过6.40亿元人民币,按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价格予以出租/出售,具体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适用期限自2022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
2022年1-12月,公司共出售商铺9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2022年度共出租商铺18家,建筑面积共1.69万平方米,合计确认收入740.87万元,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3年度继续出租/出售商铺计划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拟于2023年,继续将公司拥有的不超过10家已购置的商铺/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不超过3.86亿元人民币,按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价格予以出租/出售,具体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适用期限自2023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
公司拥有的10家商铺/房产为阜阳、临沂、漯河、青岛、曲阜、荣成、淄博、滨州、合肥和济宁。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继续出租/出售商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继续出租/出售商铺所获的资金将用于支持公司战略升级,以增加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长远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3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根据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2022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372.03万元,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4,050.94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1、金融工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算,公司上述两项合计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131.06万元。
2、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经测算,公司存货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4万元。
3、 长期资产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经测算,公司上述三项长期资产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39.63万元。
4、 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经评估,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4,050.94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22,422.9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22,422.97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380.7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4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追认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下属公司2021年-2022年期间,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2,875.8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财务资助的借款已全部收回。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追认。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下属公司2021-2022年期间,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2,875.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控股下属公司重庆九颗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黄山游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浙江新景旅行社有限公司已注销。
由于控股下属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相关人员疏忽,导致上述财务资助未能在事前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已收回上述财务资助的借款,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和内部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关规定,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见附表。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已签署《借款合同》,签署日期、协议双方、金额、期限、利息等见“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上述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实施,目前,公司已收回上述财务资助款项,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正常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由于控股下属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相关人员疏忽,导致上述财务资助未能在事前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已收回上述财务资助的借款,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正常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追认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控股下属公司的内部管控,完善财务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和流程,提升资金管理规范性,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追认的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没有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正常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追认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追认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针对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时作出准确判断和提交董事会审议,提醒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高度关注,加强对控股下属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董事会审议追认的财务资助金额为2,875.84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发生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备注:1、上述被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上述被财务资助对象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6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述申请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2年5月6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雪松发展”变更为“*ST雪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06,801,782.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887,898.1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3,309,461.76元,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85,334,574.83元。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当前已不存在。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7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7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887,898.13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320,825,078.00元,公司实收股本544,0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
近年来,公司秉承“坚守实业、创造价值”的理念,在“多元化发展,专业化运作”的战略指引下,积极调整文化旅游业务经营策略,推动供应链管理和综合服务业务稳健发展,继续稳健发展服装销售业务。但受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文旅小镇及旅行社业务受到严重冲击,导致公司文旅业务经营情况未达预期。
(二)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近年来,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进入关键时期,加之2020年以来经济环境对国民经济的冲击,线下消费市场首当其冲,商业地产市场也因此面临困境。受上述原因持续影响,国内三四线城市的商铺,租金水平、出租率及交易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下降。而受经济环境影响各地文旅防控措施频出,对文旅行业造成较大冲击,相关文旅资产价值受此影响。
结合行业变革、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客观谨慎的原则,公司根据评估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2021年-2022年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55,427.20万元;同时,公司对各类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791.98万元。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1、推动公司经营稳健发展,重点提升业务盈利能力
2023年是发展向好的机遇年份,公司在聚焦主业的基础上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同时,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市场变化,挖掘新的业绩增长点。
2、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推动公司经营长期稳健发展
公司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重点提升盈利能力。同时,结合经营目标继续开展资产结构优化,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推动公司经营长期稳健发展。
3、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司收益
对目前处于低效率或闲置的存量资产,进行重新整合,通过出租出售等方式,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盈利。
4、继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持续强化内部管理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强化内部管理;针对业务模式调整相应优化组织结构,注重员工人效提升,夯实稳健发展基础。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8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松发展”)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至2022年度末,中喜所拥有合伙人81名,注册会计师34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3名。
2022年度实现收入总额31,604.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348.8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321.94万元。
2022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41家,挂牌公司客户172家。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2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中喜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中喜所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蒋建友,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具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魏淑珍,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3)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静波,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行政监管措施情况:项目合伙人蒋建友最近三年于2022年3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已经整改完成,不影响目前执业,无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本期签字会计师欧阳静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3、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2023年度业务的发展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多少和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喜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喜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中喜所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所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9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在供应链业务中,存在部分业务虽然负有向客户提供商品的首要责任,公司也暂时性的获得商品法定所有权,但公司获得的商品法定所有权具有瞬时性、过渡性特征,表明公司可能并未真正取得商品控制权,未完全承担存货风险,在该类业务中很可能属于代理人。
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对获得的商品法定所有权具有瞬时性、过渡性特征的供应链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公司根据可比原则并对部分其他事项进行了数据重溯。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的情况,公司拟对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等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以下如无特别说明,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一)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对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4、 对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 对2022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6、 对2022年一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7、 对2022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8、 对2022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9、 对2022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0、 对2022年三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对营业收入扣除的影响
1、对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的影响
2、对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的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四、监事会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独立董事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2023Z00513号)。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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