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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范佳昱先生、董事会秘书梁月明女士、财务总监倪振凤女士和独立董事刘善敏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15:00前登录深交所“互动易”平台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32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松发展”或“丙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广东分公司”或“甲方”)以4.57亿元受让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债权4.96亿元[以下简称“华融融资”,其中,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楠”)192,000,000.00元、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华置业”)190,000,000.00元、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松旅”)114,442,226.00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仁华置业、嘉兴松旅,西安天楠为还款人,公司关联方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实业”或“乙方”)作为共同债务人,为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融资期限为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辉创世”)、仁华置业作为抵押人,以其名下不动产权为本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其持有的康辉创世100%股权为本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先生作为保证人,为本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年11月1日,公司将持有的西安天楠90%的股权转让给雪松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文开”),西安天楠成为公司关联方,此前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因华融融资为其提供的担保形成关联担保。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其控股下属公司)继续为华融融资(包括关联方西安天楠)提供担保,直到办理解除担保手续之日。同时,雪松文开出具《反担保函》,为西安天楠应还款债务金额提供保证反担保。

  2022年5月,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市中院”)《民事裁定书》[(2022)粤01民初679号],广州市中院裁定冻结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嘉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劲名下价值人民币491,646,559.44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2022年11月,公司收到广州市中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679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2日、2022年5月21日、2022年7月23日和2022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关于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和《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二、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和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已到期债务共44,630.00万元,其中,关联方西安天楠19,200.00万元,子公司25,430.00万元。根据华融广东分公司2023年3月30日出具的《确认函》,华融广东分公司收到雪松实业代西安天楠偿还西安天楠的债务本息合计19,700.00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19,200.00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利息)500.00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仁华置业、嘉兴松旅、康辉创世及雪松实业与华融广东分公司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债权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乙方(共同债务人):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保证人/质押人):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债务人):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

  戊方(债务人):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己方(抵押人):嘉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各方确认,雪松实业于2023年1月30日、31日委托第三方代西安天楠偿还债务本金19200万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500万元。甲方已经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确认函》,确认收到雪松实业代西安天楠偿还的西安天楠所欠甲方债务19700万元,其中本金19200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500万元。

  2、各方确认,甲方华融广东分公司剩余债权偿还方案如下:

  (1)在本和解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丙方应撤回对(2022)粤01民初679号案件的上诉申请。自甲方取得雪松发展撤回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应向广州市中院申请解除对雪松发展、雪松发展子公司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并解除对上述抵押物的查封。

  (2)在本和解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丙方及其关联方向甲方支付款项11,000万元,偿还所欠甲方的债务本金。

  (3)2023年9月30日前,雪松实业代西安天楠支付19,200万元债务对应的重组宽限补偿金2,421.6万元。该部分债务的重组宽限补偿金,按年利率11%从2021年9月20日起计至2023年1月31日,共计2,921.6万元,扣除雪松实业已经代西安天楠支付的重组宽限补偿金500万元,剩余重组宽限补偿金2,421.6万元。

  (4)2023年12月31日前,丙方及其关联方应向甲方支付款项3,508万元,偿还所欠甲方债务本金。在此日期前,丙方及其关联方应再向甲方支付重组宽限补偿金2,889.53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对应14,508万元债务,按年利率11%计算,具体数额以归还日期计算。)

  (5)2024年3月29日前,丙方及其关联方向甲方偿还剩余债权本金,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结清剩余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一审判决确定或者按照一审判决计算出来重组宽限补偿金、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及违约金等),具体金额经合同各方共同友好协商确定。

  3、在丙方及其关联方向甲方偿还14,508万元债务本金及对应重组宽限补偿金(按年利率11%计算)后,甲方同意并配合如下事项:

  康辉创世不再以其名下位于嘉兴市嘉善县西塘镇西丁公路南侧、来凤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证号:浙(2016)嘉善县不动产权第0024100号】为剩余重组债务本金及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提供抵押担保,甲方及其他相关方应在前述款项支付完毕之日起3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

  4、在丙方及其关联方向甲方偿还剩余债权本金后,甲方同意并配合如下事项:

  丙方雪松发展不再以其持有的康辉创世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提供质押担保,甲丙方及其他相关方应在上述债务清偿完毕之日起15日内,办理质押登记涂销手续。

  5、甲方同意,在本和解协议涉及的所有债务清偿完毕时,配合相关担保主体解除相应的担保措施,并按照雪松发展或雪松实业的要求出具款项结清,不再承担担保责任等确认函。

  6、如甲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则乙方、丙方有权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乙方未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按一审生效判决,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本和解协议自各方盖章及有权代表签字,并丙方及其关联方向甲方支付款项11,000万元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拾肆份,各方各持两份,余下两份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19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文化旅游行业

  2022年,受经济环境的持续性影响,全国旅游消费市场整体低迷,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22年国内游客25.3亿人次,比上年下降22.1%,2022年国内旅游收入20,444亿元,比上年下降30.0%。自2023年1月8日起,旅游消费市场有望迎来全面复苏。

  2、大宗商品供应链行业

  2022年,受复杂的国际形势影响,原材料供应也受到极大的限制,大宗商品市场价格行情大起大落。从细分行业来看,钢铁市场震荡幅度收窄,均价下移,钢铁行业利润明显收缩,钢铁企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行业整体盈利创近年来新低;煤炭市场年初价格快速上涨,但是经历了全球经济衰退、国内需求减少和保供稳价政策不断出台后,年底煤炭的供需失衡问题已经得到了缓解。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坚守实业、创造价值”的理念,在“多元化发展,专业化运作”的战略指引下,在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业务的同时,大力提升供应链运营管理和综合服务的业务规模,持续发展服装销售业务。

  1、文化旅游业务

  近年来,公司依托全国一线旅游目的地资源,专注于文旅小镇开发运营业务。文旅小镇包括云南香格里拉独克宗花巷、浙江嘉兴西塘花巷等。

  2、供应链运营管理和综合服务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稳中求进,扩大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规模,积极探索智链平台创新模式发展。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聚焦核心客户,发挥公司在资源锁定、分销渠道、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核心优势,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服务实体经济,为供应链上下游客户提供采购、生产及销售等环节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当前公司主要经营品种包括:焦炭、钢材、铝材等品种,经营模式包括以上游为核心的集采分销业务,库存管理、产品定制、价格管理以及以下游为核心配送保供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的情况,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等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2年5月6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雪松发展”变更为“*ST雪发”。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06,801,782.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887,898.1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3,309,461.76元,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85,334,574.83元。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当前已不存在。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第9.3.1条规定的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7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上述申请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以上事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对未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具体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雪松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8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范佳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毛修炳先生、李长霞女士、刘善敏先生和骆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887,898.1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20,825,078.00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后,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全文以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融资总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等)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融资租赁、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等,实际金额、授信品种、期限、利息和费用等,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实际核准的融资额度为准。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融资总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适用期限自2023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融资总额度为止。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形成决议。

  针对上述融资额度,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包括在担保有效期内新增纳入控股下属公司)拟相互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控股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之间等,新增担保总额度拟不超过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将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适用期限自2023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为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包含其控股下属公司)与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文投”,包含其控股下属公司)拟签署关联交易协议。鉴于雪松文投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00,000.00万元,适用期限自2023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范佳昱、王刚、陈吉和李婵娟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10.00万元;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年度的经营目标以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工资制度、考核办法获得劳动报酬,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年度的经营目标以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工资制度、考核办法获得劳动报酬,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拟于2023年,继续将公司拥有的不超过10家已购置的商铺/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不超过3.86亿元人民币,按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价格予以出租/出售,具体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适用期限自2023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根据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22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372.03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4,050.94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追认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控股下属公司2021年-2022年期间,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2,875.84万元,截至目前,上述财务资助的借款已全部收回。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追认。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喜所为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当前面临的情况,董事会尊重并认同中喜所出具的审计意见。针对涉及的事项,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制定相关措施,尽快解决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06,801,782.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887,898.1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3,309,461.76元,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85,334,574.83元。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当前已不存在。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第9.3.1条规定的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此,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887,898.13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320,825,078.00元,公司实收股本544,0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安排等情况,同意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3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2023年度业务的发展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多少和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的情况,公司拟对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等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5月25日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30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对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第5-10项和12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毛修炳先生、李长霞女士、刘善敏先生等将在会上做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3年5月2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邮编:517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

  电话:020-85518189   传真:020-85518189

  联系人:梁月明  李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

  电话:020-85518189   传真:020-85518189

  电子邮箱:cedar002485@cedardevt.com

  联系人:梁月明  李芹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5。

  2、投票简称:“雪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17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雪影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887,898.1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20,825,078.00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后,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报告全文以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拟于2023年,继续将公司拥有的不超过10家已购置的商铺/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不超过3.86亿元人民币,按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价格予以出租/出售,具体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适用期限自2023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887,898.13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320,825,078.00元,公司实收股本544,0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安排等情况,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3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2023年度业务的发展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多少和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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