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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协鑫集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7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进行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5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在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9.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4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同时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已更名“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保函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3年。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8月2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9月27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東昇光伏科技(香港)有限公司(Dongsheng Photovoltai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11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循环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900万元的反担保额度,反担保期限为3年。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2年12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鑫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 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近期公司子公司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宇”或“债务人”)与江苏利时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2份金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与江苏利时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2份《连带责任保证书》,为债权人与徐州鑫宇签署的2份《委托贷款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沛县经济开发区韩信路北侧

  4、法定代表人:仇东军

  5、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发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9、其他说明: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1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苏利时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人民币7,000万元

  7、保证期间: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五、 担保协议2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苏利时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人民币7,000万元

  7、保证期间: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72,9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04,019.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0.45%。公司及子公司为徐州鑫宇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2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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