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郭梧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根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雁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郭梧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根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雁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司农审字 [2023]2200818001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85,165.1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0,650,755.2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877,983.4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次公司拟提取利润587,798.35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22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5,726,022.25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131,522,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2,609,088.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理性
本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利润分配实施工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2年度核销资产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的仓储物流服务方仓库于2022 年12月30日发生火灾事故,导致公司委托保管的存货发生损毁,目前保险相关索赔、理赔程序正在处理中,暂无法预计理赔金额,具体赔偿时间无法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于本报告期存货核销6,673.08万元(以工厂制造成本价核定,不含物流费、仓储费、相关管理费和研发费等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减少利润总额6,673.08万元。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属于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结合目前火灾损失处理进展,暂时无法合理预估赔偿金额,出于谨慎性原则,按期末存货净值计入营业外支出。
三、本次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2年末核销资产共计6,673.08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核销资产依据充分。核销资产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末核销资产金额6,673.08万元, 将减少2022年度利润总额6,673.08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核销资产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度,根据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汕头市芬腾服饰有限公司拟继续租赁股东郭少君拥有的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内水鸡寮地洋(洪兴实业北边隔篱)的房产,租赁面积约10,650平方米,以市场平均价格计算,全年租金预计合计不超过130.00万元。该租赁房产将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仓储及办公。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郭梧文、周德茂、柯国民、郭静君、郭璇风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郭少君发生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并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结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27.80万元。该议案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郭少君,副总经理,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1992年进入家居服行业,从事生产管理工作,2005年加入公司至今,长期负责公司产品生产,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制造中心总监。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郭少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少君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和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具体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合同协议约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由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结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报告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3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郭梧文先生;总经理周德茂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根祥先生;独立董事白华先生;保荐代表人张晓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5:00 前访问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就该项规定,公司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不超过五千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不超过五千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开展。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优化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或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产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使投资风险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不超过五千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或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不超过五千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增加使用不超过五千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五千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五千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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