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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华兴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有着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认真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华兴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2023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1)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3)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历史沿革:华兴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6)业务资质:华兴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7)华兴未加入国际会计网络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3、业务信息

  华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0家。

  4、执业信息和专业胜任能力

  华兴及其从业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远帅,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8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铭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1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根据华兴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陈丹燕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丹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6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华兴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远帅、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铭垫、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丹燕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包括人员信息、业务信息、执业信息及诚信记录等,结合2022年度审计情况,认为华兴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华兴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华兴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兴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聘请华兴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华兴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履职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元股份”)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塑胶类(含可降解)、纸类包装耗材的生产、销售及相关原材料等贸易业务,受宏观经济和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公司原材料价格存在较大波动。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基于公司对宏观经济、原材料价格趋势的判断,公司拟继续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

  为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公司利用商品期货市场的特征和规则,通过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对冲的方式,提前锁定主要原材料的相对有利价格,合理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二、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拟投资的期货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资金、内部控制、技术、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引发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引发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外的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期货合约,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影响正常经营;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受供求关系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在期货市场按照与现货品种相同、月份相近、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的原则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公司现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已配备行情研判、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及团队。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的保证金。因此,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开展与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该事项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价格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元股份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天元股份《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天元股份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快递电商包装印刷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快递电商包装印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涵盖包装方案优化、工艺设计、生产制作、分区配送在内的业务体系,为快递物流和电子商务行业客户提供全流程服务。公司作为该领域国内极少数具备全品类综合服务能力的企业之一,业务范围已覆盖全国主要地区,海外市场销售也逐年增长。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有电子标签、塑胶包装、快递封套、缓冲包装等系列产品,主要服务于快递物流和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客户,帮助客户降低运输成本和时间,防止承运物品的延误、损毁或丢失,有效提升客户的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3、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包装印刷品具有数量较大、单价较低、品种繁多、个性化程度高等特点。公司各产品事业部与子公司生产基地根据业务部门已签订的合同、获取的订单、样品以及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批量生产。公司设立质量中心,对产品进行严格把关,以满足客户质量要求。质量中心对公司的日常生产进行不定时抽检。每批次产品出厂时,质量中心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二次抽检,保证产品合格率。

  (2)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及辅料、工程服务、机器设备和公共用品等,由供应链管理中心对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公司采购过程实行严格的供应商管理、招投标管理、询比价管理、合同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了线上与线下并重的销售模式,公司营销策略和市场开拓等由公司营销中心统一负责,根据市场情况以及不同客户需求,建立相应的营销团队。2023年公司子公司天元工业互联网推出天元智印产业互联网平台,以全品类包装耗材的B2B交易为主导,为客户提供省心、省力、省成本的一站式包装耗材采购全流程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孝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编制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谢军先生、张钦发先生、冀志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45,423.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2.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36.2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2.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3.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6.28%。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受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受托人持股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3年5月18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qb@gdteng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办公室。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

  联系人:罗泽武

  电话:0769-89152877

  传真:0769-89151002

  电子邮箱:zqb@gdtengen.com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3

  2、投票简称:天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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