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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6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席位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大程度地发挥董事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调整董事会席位数量。调整后,公司董事会由五至十九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的具体人数将以股东大会实际选举产生的人数为准。其中,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一人。外部董事人数应当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

  鉴于上述调整,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章程其他条款内容未作修改,最终的修订信息以工商备案登记为准。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2.利润表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收购事项

  1、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赛英科技100%股权转让项目。

  2、2023年3月21日,公司收到西南联交所出具的《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北京康达晟璟科技有限公司确定了赛英科技100%股权转让项目合格意向受让方资格,挂牌转让价格为17,831.12 万元人民币。

  3、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附生效条件协议的议案》,同意北京康达晟璟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标的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4、2023年4月7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事项。

  截至目前,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1、2022年1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份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2、2023年1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

  3、2023年3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691,400股已于2023年2月2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5361%。

  4、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了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议案,会议选举王建祥、孙昌岭、沈一涛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建祥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其他事项

  1、2023年2月17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9,687,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952%。

  2、2023年3月6日,全资子公司成都康达锦瑞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竞拍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与出让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都未来科技城投资建设成都康达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3、2023年3月,公司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1008863,发证时间:2022年12月14日,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将可连续3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兆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国强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兆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国强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2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7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议案》

  2.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综合考虑当前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回购股份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0.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后期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7,5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15,000万元人民币(含)。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1)假设用总额15,000万元人民币(含)进行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7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4558%;

  (2)假设用总额7,500万元人民币(含)进行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37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27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大程度地发挥董事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对董事会席位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董事会由五至十九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的具体人数将以股东大会实际选举产生的人数为准。其中,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一人。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大程度地发挥董事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对董事会席位进行调整。鉴于上述调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江波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的相关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同意提名肖国兴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如肖国兴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补选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增至12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名增至7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同意提名杨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增至12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增至5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同意提名李静女士(简历见附件)、江朝抒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考虑到外部董事相应职责及对公司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根据行业情况、公司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拟为每人每年8万元(含税)。

  该津贴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外部非独立董事因现场办公或参加会议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规范管理和有效运行,进一步优化完善外部董事任职条件,加强外部董事履职保障,建立专业经验多元化、能力结构互补、具备复杂问题决策能力的现代企业董事会,公司制定了《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军个人简历

  杨军,男,195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德国明斯特(Muenster)大学化学系博士,曾先后在奥地利格拉茨工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日本三重大学任客座研究员,上海科技大学助教和讲师。1999年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随后在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担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3年4月起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理事,《Nano-Micro letters》和《Molecules》学术期刊编委。主持过国家863计划和973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4项),并与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进行合作研究。拥有授权中国发明专利50余项,在锂电池方面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上海市自然科学一等奖等奖项。

  截至公告日,杨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国兴个人简历

  肖国兴,男,195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曾任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经济法教授,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国家能源法专家,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通悟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肖国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静个人简历

  李静,女,196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化学系。曾任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副院长,中国科学院京区事业单位党委副书记,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执行理事长。曾获中国科学院成果转化先进个人、北京市技术转移金桥奖、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和中国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现任艾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目前李静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李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江朝抒个人简历

  江朝抒,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民盟盟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4月电子科技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硕士毕业,1999年4月-2000年1月在深圳市中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1月起任教于电子科技大学。2006年12月电子科技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博士毕业,2007年3月-2009年4月在民航总局第二研究所(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9年5月-2010年6月以公派访问学者身份在美国斯蒂文斯理工学院从事研究工作,2010年6月起任教于电子科技大学至今。现为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承担和参与了多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国防预研项目和总装预研基金项目。完成横向科研项目二十余项,发表论文五十余篇,授权发明专利8项。主要研究方向为信号与信息处理、雷达系统与信号处理等。目前江朝抒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江朝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8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于2023年5月9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提议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制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99%的股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具备《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8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1-12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19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议案19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6、议案9、11、12、13、14、1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5月8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邮编:201204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股数: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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