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3-04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31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5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23年5月27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5.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关于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金文辉所作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二)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6日、5月29日的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2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人:梁涵。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6”,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二三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 2023年5月2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3-04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减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子公司四众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众互联”)90%股权,河北中鸿凯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凯盛”)持有四众互联10%的股权,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实现股东资源的优化集中管理,提升资源效率,现根据四众互联实际情况,各股东对四众互联进行减资。减资前,四众互联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27,000万元,中鸿凯盛投资3,000万元;减资后,四众互联注册资本990万元,均由公司持股990万元。
由于中鸿凯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耿建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中鸿凯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中鸿凯盛成立于2015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为3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MA07LR3N9B,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为廊坊市香河县新兴产业示范区和园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鲍丽洁,主要业务及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对园区建设行业、建筑业、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业、环境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旅游业、房地产业、新能源产业、互联网业、医疗卫生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仓储业、道路运输业、制造业、金融业(法律法规禁止规定投资的除外)的投资;投资咨询(股票、基金、证券除外);销售建筑材料、办公用品、五金电料、家用电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鸿凯盛由多个股东共同持股,其中第一大股东为耿凡超,持股比例为48.83%。
实际控制人:耿凡超。
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主要业务:中鸿凯盛成立于2015年12月12日,最近三年主要业务为以自有资金对园区建设行业、建筑业、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业、环境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旅游业、房地产业、新能源产业、互联网业、医疗卫生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仓储业、道路运输业、制造业、金融业(法律法规禁止规定投资的除外)的投资。
关联关系说明:中鸿凯盛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耿凡超为公司董事长耿建明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鸿凯盛总资产49,188.83万元,净资产49,187.5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801.21万元。
经核查,中鸿凯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减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四众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5年11月20日
住所: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兴谷A区9-00-81-28
经营范围:计算机、电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金融软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投资管理,财务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公司持股90%,中鸿凯盛持股10%。
四众互联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四众互联资产总额为 224,976.80万元,应收账款总额为 6,445.66 万元,负债总额为 90,148.55 万元,净资产为 134,828.25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3,624.08万元,营业利润–4,622.04万元,净利润–3,676.6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0.41万元。
截至2023年2月25日,四众互联资产总额为224,961.29万元,应收账款总额为6,427.19万元,负债总额为90,655.85万元,净资产为134,305.44万元,2023年1月1日至2月25日实现营业收入81.41万元,营业利润-571.55万元,净利润-522.8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9.96万元。
经核查,四众互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众互联主要业务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为公司内部提供软件开发服务,收入主要来源为公司内部技术服务费。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交易标的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公司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占用资金、为其提供担保等情形。此次交易不涉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情形。四众互联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减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中鸿凯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四众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一)减资方案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减少注册资本29,010万元,减资方案如下:
甲方减少出资26,010万元,减资价格为26,010万元,定价依据为原始投资额;乙方减少出资3,000万元,减资价格为3,000万元,定价依据为原始投资额。
本次减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减少至990万元,减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二)交易步骤
1、减资价款的支付
各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丙方将支付甲方减资价款26,010万元;丙方将支付乙方减资价款3,000万元。
2、减资工商变更登记
各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共同配合完成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保证和承诺
1、在乙方收到全部减资款并配合完成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后,即视为完成退出标的公司,不再对目标公司享有股东权利及补充协议(如有)约定的投资完成后权益或其他投资方特殊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本次减资完成后,乙方承诺不会就其持股期间甲方及丙方未履行或未完成履行其在股权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如有)项下的相关义务、保证和承诺向甲方及丙方提起任何索赔、诉讼或仲裁。
(四)税费承担
各方同意减资公告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丙方承担。本次减资涉及的所得税(如有)由甲、乙方各自承担。
(五)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义务导致守约方或目标公司遭受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及目标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六)排他
1、本协议项下合作是排他性的,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均不再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
2、未经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七)本协议自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高层人事变动事项。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集中管理,提升资源效率。减资前,四众互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减资完成后,公司对四众互联持股比例变为100%,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
七、连续十二个月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中鸿凯盛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49,1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11%。
八、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对该交易进行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集中管理,提升资源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减资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关联交易发生的理由合理、充分;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集中管理,提升资源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减资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耿建明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减资协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3-04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存货按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如下:
(1)对于开发产品,以该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对于开发成本,可变现净值按照所开发项目的预计售价减去至项目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①项目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按照目标成本、合约规划等确定的项目总成本减去已经实际投入的成本;
②预计售价(或测算均价)按已签约及未签约部分分别确定,对于已签约部分,按照实际签约金额确定售价;对于未签约部分,同时参照周边竞品的可比市场售价和公司已售产品的售价,并结合公司对未来市场预期及项目所在位置、产品业态、楼层、朝向、户型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③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参考已售部分实际营销费效比和税负比确定未售部分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综上,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参照目前市场价格和项目的实际销售情况,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31,031.87万元,共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25,368.60万元。情况如下:
(二)信用减值损失
对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对单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评估。对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照信用评分模型对单项其他应收款进行信用评估。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此外,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上述原则,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95,163.0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12,859.39万元,转回6,555.53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304,632.12万元;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计提84,227.05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2、 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3、 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损失情况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公司2022年合并净利润1,100,826.31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4,074.52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04,074.52万元。
四、其他说明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审计中,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事项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3-038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金文辉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495.66亿元,比年初减少432.09亿元,减少14.76%;负债总额为2,245.19亿元,比年初减少228.39亿元,减少9.23%。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50.47亿元,比年初减少203.71亿元,减少44.85%。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融资环境以及下一年度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项目建设、偿还债务的需要,提升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本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具有合法、合规性。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七)《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计监督委员会<关于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
2023年计划开工62.4万平方米,计划竣工777.35万平方米。
上述经营计划数据并不代表公司2023年度最终计划,实际经营中,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新项目的取得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上述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总部管理费用预算总额为8,503万元,总部销售费用预算额为500万元,总部预算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预算购置无形资产39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数据并不代表公司2023年度最终计划,由于受市场环境、销售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可能影响,上述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十一)《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耿建明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3年5月3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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