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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调整预计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主要为担保、投资等授信类业务。

  本行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谭丽霞回避表决。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亿元

  

  注:

  1.以上预计额度,可适用于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对客户的业务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行的授权方案,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2.上表所列的关联交易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表所列关联交易额度的有效期至本行下一年相关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恭藻,注册资本86,050.046万元。主要从事百货、超市和电器零售连锁经营、品牌代理运营和城市物流配送,并涉足便利店、生鲜社区店、品类集合店等线下多种经营业态以及O2O、B2B线上业态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78号。截至2023年3月31日,总资产167.41亿元、净资产42.69亿元,2023年第一个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2.74亿元、实现净利润1,842.91万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姜省路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百货、超市和电器零售连锁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如军,注册资本48.27亿元。主要从事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项目融资顾问;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外汇买卖;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同业拆借;客户资产管理;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截至2022年12月末,总资产6,487.64亿元、净资产994.75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60.87亿元、实现净利润75.95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谭丽霞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优质国有控股投资银行,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本次调整预计额度的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授信类业务,交易对手为本行优质客户。本行按一般商业原则和市场化原则,从业务定价、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公允性审查,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等订立,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行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行综合考虑关联方名单动态变化的实际情况和业务开展需要,拟对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调整的部分关联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按一般商业原则和市场化原则,从业务定价、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公允性审查,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等订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对《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本行综合考虑关联方名单动态变化的实际情况和业务开展需要,拟对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调整的部分关联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按一般商业原则和市场化原则,从业务定价、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公允性审查,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等订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保荐机构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本行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行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6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行长吴显明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陈霜女士、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李振国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4.本报告中财务报表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报告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际会计准则。

  5.本报告中,本公司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行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本报告数据为本公司合并口径数据,本报告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注:

  (1) 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本行于2017年发行境外优先股,于2022年9月赎回;本行于2022年7-8月发行永续债,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计算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优先股和永续债的影响。

  (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数。

  (3) 2023年第一季度,本行未支付永续债利息。

  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 因正常经营产生的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持有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属于本公司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4.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及主要原因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主要监管指标及补充财务指标

  1.主要指标

  

  注:

  (1) 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计算。

  (2) 2021年12月31日及此后的迁徙率指标是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银监发[2022]年2号)中的规定计算,计算口径增加折年系数。

  (3)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4) 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2.发放贷款和吸收存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其他存款包括汇出及应解汇款、待划转财政性存款。

  3.资本充足率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4.杠杆率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5.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6.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经营情况分析

  2023年第一季度,本公司围绕“高质量发展、质效优先”的战略核心,在“固强补弱、服务实体、营治风险、规范管理”的年度基本经营指导思想引领下,抢先抓早开展工作,经营规模稳步增长,经营质效稳健提升,全年业绩开局良好。

  资产负债稳步增长,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23年3月末,本公司资产总额5,522.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6.73亿元,增长4.28%;负债总额5,147.5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7.29亿元,增长4.41%。本公司持续增加贷款投放,扩大存款规模,进一步提升贷款、存款在资产、负债总额中的占比。截至2023年3月末,本公司客户贷款总额2,831.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1.58亿元,增长5.26%,同比增加275.13亿元,增长10.76%;占资产总额比例51.28%,比上年末提高0.48个百分点,同比提高2.79个百分点。客户存款总额3,577.2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3.80亿元,增长4.80%,同比增加487.20亿元,增长15.77%;占负债总额比例69.50%,比上年末提高0.26个百分点,同比提高6.31个百分点。

  经营效益稳健提升,综合盈利能力不断提高。2023年第一季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0亿元,同比增加1.24亿元,增长15.83%;营业收入30.93亿元,同比增加4.16亿元,增长15.54%。利息、非息等主要营业收入全面增长,带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较快增长。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扩大生息资产规模,并提高贷款占比,净息差同比回升0.10个百分点,利息净收入较快增长;大力发展理财、代理、交易银行等中间业务,提高金融资产运作质效,非利息净收入亦实现较快增长。2023年第一季度,利息净收入21.98亿元,同比增加2.81亿元,增长14.67%。非利息净收入8.95亿元,同比增加1.35亿元,增长17.72%,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75亿元,同比增加0.63亿元,增长15.17%;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计4.40亿元,同比增加0.58亿元,增长15.21%。

  贷款质量持续改善,主要监管指标达标。截至2023年3月末,本公司不良贷款率1.14%,比上年末下降0.07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1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32.79%,比上年末提高13.02个百分点,同比提高34.41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61%,比上年末下降0.14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3.27%,比上年末下降0.29个百分点。主要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资本充足率指标略有下降,主要是本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业务增长的同时风险加权资产随之增加。

  多措并举提升质效,坚定服务民营小微发展步伐。本行持续完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政策机制,进一步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客户融资的可得性,提升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质效。一方面继续开展“行长访小微”“融资回头看”等系列活动,积极了解客户所急所需所盼,推动相关系列信贷政策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加快产品研发和创新,改进业务流程,完善风险评价模型,科学设定授信审批条件,推出了系列新产品;同时,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精简业务办理环节,探索建立审批流程限时制度,按业务类别对审批时限作出明确要求,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截至2023年3月末,本行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23.2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62亿元,增长0.78%;普惠型小微贷款(客户范围为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不含贴现)余额282.6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36亿元,增长4.19%。

  第二节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本行无存续的优先股。

  第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行等承诺相关方作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和收购人。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股东、关联方等承诺相关方能够正常履行所作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2022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本行投资者关系联系电话:40066 96588 转 6

  本行官方网站:http://www.qdccb.com/

  报告期内,本行未披露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第四节 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本行网站(http://www.qdccb.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亦同时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

  第五节 财务报表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2023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未经审计)

  2023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未经审计)

  2023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3年4月28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未经审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续) (未经审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续) (未经审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3年4月28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未经审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未经审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3年4月28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表决董事1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谭丽霞回避表决。对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本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通讯表决书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7名,实际表决监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通讯表决书及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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