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国资公司自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3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6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
(2)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可转债相关议案,2023年1月19日正式上报证监会,并取得受理清单,2023年3月1日上报深交所,并于3月29日完成深交所对可转债项目第一轮问询回复工作并披露及申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沈德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祥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沈德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祥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R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81,340,09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浙建集团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业务以及与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程设计、建筑产业投资业务、建筑工业制造业务及建筑专业服务五大板块。建筑施工业务是集团主要业务板块及收入来源,包括房屋建筑、市政路桥、轨道交通、水利水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等施工业务。工程设计服务业务主要包括集团相关单位的规划、设计和咨询等业务。建筑产业投资作为集团建筑全产业链当中重要的一环,以投资带动施工,以投资来扩大产业格局,以投资带动建筑施工主业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工业制造业务主要依托建筑施工业务充分发挥了产业链协同效应,主要业务包括建设工程机械、电力施工机械、环保机械、金属结构件以及起重机智能监控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安装、改造与维修等。建筑专业服务依托于集团施工主业规模,以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和支撑能力为方向,做大工程商贸、工程金融、工程物业和工程租赁等工程服务业,进一步实现提质增效,全面推进集团产业一体化发展进程。
(二)经营模式
集团从事的建筑施工业务,主要包括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和投融资建造模式。 单一工程承包模式即集团以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向业主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或工程专业承包服务。投融资建造模式即集团利用自身投融资能力,将施工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采用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EPC+F模式(设计-采购-施工-融资)、BOT模式(建造-运营-转让)和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投资带动总承包,向业主提供项目投融资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
(三)融资情况
集团融资途径主要为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债券等。截至2022年年末,银行贷款余额为159.24亿元,融资成本区间为3.00%--6.92%,融资期限为1个月--19.48年;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6.03亿元,融资期限为1个月--1年;债券余额为29亿元,融资成本区间为2.1%-5.3%(包含可续期公司债),融资期限为174天—3+N年。
(四)质量控制管理情况
浙建集团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质量管模式,始终重视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根据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5043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编制《质量管理手册》、《质量管理程序文件》,要求各部门、子、分公司、事业部、SPV公司、项目部严格执行,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浙建集团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浙建集团及其子公司均已将售后服务、用户回访等工作落实到部门,并在人力、物力等各方面对积极解决质量纠纷进行充分准备。报告期内,浙建集团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质量均不存在重大质量纠纷。2022年,浙建集团继续保持创优夺杯良好态势,获得鲁班奖3项,国家优质工程奖6项,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8项,钱江杯16项,省外优质工程7项,行业优质工程5项。
(五)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浙建集团在安全生产方面遵循“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各级公司和项目部设立独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级公司已按要求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浙建集团已制定《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单位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浙建集团安全生产管理的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置以及安全事故问责制等各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2022年,浙建集团印发《集团安全生产“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安全专项整治“五大机制”,举办2022年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举办2022年安全管理人员专项技能比武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安全生产浙建行”活动,有效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保证浙建集团施工生产安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15日出具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等级为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公司重要事项:
(一)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0日、2月14日、2月17日、2月22日、3月16日、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2022-005、 2022-006)、《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2022- 012、2022-013)。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47号),要求公司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公司已按照 《关注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回函,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二)公司股票自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21日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因股价异常波动,为维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停牌核查。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浙江建投,证券代码:002761)自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并于2022年3月1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三)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2年6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1,081,340,098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16,268,019.6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8月4日实施完毕,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四)2022年10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的通知》(深证会〔2022〕360号),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本次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后,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761,证券简称:浙江建投)自2022年10月24日起列入融资融券标的股票。
(五)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可转债相关议案,2023年1月19日正式上报证监会,并取得受理清单,2023年3月1日上报深交所,并于3月29日完成深交所对可转债项目第一轮问询回复工作并披露及申报。
子公司重要事项:
(一)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4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为加快化解公司涉及中国恒大集团及下属公司应收款项逾期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建工拟与中国恒大集团下属控股公司杭州晶立置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在建工程三方转让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17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为加快化解公司涉及中国恒大集团及下属公司应收款项逾期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建工拟与中国恒大集团下属控股公司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在建工程三方转让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7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12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德法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22年述职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111.2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2.3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2.91亿元),营业收入985.35亿元,利润总额16.34亿元,净利润12.1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9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以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贯彻二十大战略部署,坚持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更好地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公司在总结、分析2022年生产经营情况和对市场环境研究判断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23年度制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同时考虑了市场、政策以及其他因素影响带来的不确定性,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本着客观、稳健、慎重的原则对202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预测并编制《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22,481.06万元,2022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22,481.06万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4月27日总股本 1,081,340,098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216,268,019.6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1票回避。
关联董事甄建敏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的连贯性,提高审计效率,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待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为准确反映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情况,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改革省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同行业大多数上市公司对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自2022年度起,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不再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同时更正上年同期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列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杨杨、陈建根、邢以群、张美华、谢鹏回避表决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投融资额度的议案》
(一)2023年度投资计划额
根据公司2023年度投资目标及任务安排,本年度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为548,005万元。其中,股权投资计划额449,32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额98,683万元。上述投资计划额度不包含关联交易事项。
(二)预计2023年度融资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足,满足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公司本级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350亿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上述2023年度投融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投融资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融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预计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融资保总额不超过200亿元,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4.13亿元的融资担保。
上述授权额度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签订担保协议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有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2022年7月,为深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省财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省属企业集团本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通知》(浙国资党委发〔2022〕6号)的文件要求,公司对经理层成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7月7日)审议通过《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方案和制度。
2022年12月,省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省属企业董事会考核分配职权的实施意见(试行)》(浙国资考核〔2022〕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省属企业集团层面落实董事会考核分配职权提出进一步指导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对董事会两项履职事项(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管理办法》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职工工资预算执行清算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订于2023年6月16日(周五)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023年度拟任项目合伙人李鹏,2002年1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19年,担任合伙人超过6年,在建筑业、制造业、交通行业、商贸流通行业财务报表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证券从业经历超过12年,无兼职,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023年度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幸垚,2015年8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7年,担任高级项目经理超过2年,在建筑业、制造业、交通行业财务报表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证券从业经历超过2年,无兼职,2015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0个。
2023年度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林,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860万元,2023年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2023年度审计报酬、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恪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时客观出具审计报告和鉴证意见,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职业道德。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延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审计业务合同。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