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3-035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2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付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会议室,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胥成增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李海滨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3-038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胥成增先生于2023年4月21日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海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李海滨先生简历
李海滨,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89年2月至2000年4月,任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教师;2000年4月至2004年2月,任北京交通大学教师;2004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12月至2012年5月,任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2年8月任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主任;2012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任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任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2022年8月,任北京京能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董事长;2022年9月至今,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海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海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3-039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监事,提案1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对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2、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将逐项表决提案本身(简称“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9:00-12:0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凌宇、李雷雷
联系电话:010-83817835
联系传真:010-83817800-8002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6、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京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3-040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3年一季度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一季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3年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5,607,642.66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逾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收益,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①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③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④债务人所处的法律、监管、市场、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押金、保证金、备用金、代扣代缴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及实际控制人款项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收益,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利息”、“应收股利”或“其他应收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3.长期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5,607,642.66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231,289.39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376,353.27元,合计减少利润总额的金额为5,607,642.66元。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2023年3月31日较2022年12月31日下降58.93%,主要系供暖季购买能源及公司日常运营支出;
2.应收账款2023年3月31日较2022年12月31日上升30.85%,主要系随着2022-2023供暖季结束而确认的应收供暖费较期初增加;
3.存货2023年3月31日较2022年12月31日下降32.56%,主要系随着2022-2023供暖季结束,公司留存天然气减少;
4.其他非流动资产2023年3月31日较2022年12月31日下降33.08%,主要系预付工程款结转;
5.应付票据2023年3月31日较2022年12月31日上升50.00%,主要系增加国内信用证融资;
6.合同负债2023年3月31日较2022年12月31日下降96.31%,主要系将预收的供暖费在供暖期间按月逐步确认为当期收入;
7.应交税费2023年3月31日较2022年12月31日上升127.18%,主要系计提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增加;
8.其他应付款2023年3月31日较2022年12月31日下降80.43%,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迁西富龙对历史年度的往来款进行结算;
9.其他流动负债2023年3月31日较2022年12月31日下降89.41%,主要系按照新收入准则,将合同负债产生的待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至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10.管理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4.51%,主要系公司加强预算管控,严控非生产性成本费用支出;
11.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64.28%,主要系公司持续落实高息融资置换,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2.其他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5.78%,主要系部分政府补助摊销完毕,递延收益摊销减少;
13.投资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00.00%,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本报告期无相关业务发生;
14.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265.33%,主要系供暖季确认应收供暖费增加,计提信用损失增加;
15.资产处置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损益,本报告期无相关业务发生;
16.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97.97%,主要系上年同期有工程投标保证金无法收回而产生损失,本报告期无相关业务发生;
17.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31.00%,主要系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可弥补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84.85%,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设备及工程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88.23%,主要系:(1)本报告期融资规模减少,筹资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新增国内信用证融资方式。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7日和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2023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名称由“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相应变更为“Beijing Jingneng Thermal Co.,Ltd.”;自2023年4月11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华通热力”变更为“京能热力”;英文简称相应变更为“Jingneng Thermal”;公司证券代码“002893”保持不变。
(二)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1.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4日和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5日和2023年3月1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和2023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1日和2023年4月2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86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51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上述审核问询函后,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亚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亚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