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25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0,027,236.4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5,822,500.2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情况与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规划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留存收益为-560,013,430.88元。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分红政策的情况下积极履行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分红政策,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26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 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一优,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思越,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雪芳,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任一优、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思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雪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拟聘任致同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充分调研和审查后,认为:致同事务所具有相应的审计业务资质,审计执业质量能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Longsen Ye(叶龙森)先生、丁瑞玲女士、冯俊泊先生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事先审核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经核查,拟续聘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致同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3)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27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坏账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
公司按账龄分析法或个别确认法计提坏账准备,即有明显证据表明个别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不能反映坏账最佳估计时,按最佳估计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2022年合并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52,310,888.10元,本期无转回、核销坏账准备,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71,829,933.06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2年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1,214.05元,本期无转回、核销的存货跌价准备,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41,214.05元。
(三)商誉计提的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括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065号)为依据,具体如下:
其中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四) 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066号)为依据,具体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96,365,602.15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893,374.29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410,893,374.29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公司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066号);
5、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括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065号)。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2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美吉姆以“传递先进教学理念、打造全球领先的素质教育平台”为愿景,坚持“育人为本、成人与成才并举”的经营宗旨,以“充分释放孩子发展潜力、培养具备全球竞争力的新生代”为教学目标。作为现代教育探索者,美吉姆致力于为中国适龄儿童提供优质的素质教育产品与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发挥自身资源优势聚焦主业,构建起科学、系统、适龄的素质教育课程与服务体系,向全国签约早教中心全方位提供优质课程、品牌输出、教材研发、运营管理、师资培训等支持,满足儿童成长和发展的需求,提升家庭的科学养育水平和幸福指数。
公司秉持“绽放童心、赋能未来”的理念,通过国际高端早教品牌——“美吉姆”开展早教中心的直接经营和特许经营业务,搭建了适合0至3岁儿童的体育欢动、音乐欣赏与体验、艺术欣赏与实践三大主干课程,并开发了系列主题的素质课、推出了面向3-6岁儿童的美吉姆舞蹈课(Gym Dance)。在40年左右的品牌发展历程中,美吉姆一直专注于儿童早期素质教育,精心设计的课程内容是在儿童生理学、儿童心理学和社会学等研究结果基础上研发而来,并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持续优化和更新,力争与医学、心理学及脑神经科学前沿的研究结果保持同步,与时俱进地改进、完善和丰富课程内容,引入更多优质的课程,持续满足适龄儿童家庭对综合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和发展的需求。
公司本着为更多家庭提供高品质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的发展理念,早期素质教育副品牌“小吉姆”定位三线及以下级别城市、城镇消费市场,旨在拓展市场深度的同时为更多家庭提供适合的高品质早教服务。同时,公司根据社会消费行为的变化,不断强化线上平台的功能,提升线上内容的品质和品类,打造集内容、流量、服务与运营一体化的线上业务平台。
商业模式上,公司采取以加盟为主、直营为辅的模式,主要收入来自于向加盟商收取的特许经营授权费、权益金、技术与系统服务费、产品销售收入以及直营中心的经营收入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拥有479家美吉姆与小吉姆签约早教中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八人,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41,64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56%,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月19日。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及2022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详见2022年2月11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3、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确认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1年度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758,494.39元、238,317,034.43元和128,896,569.64元,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7,972,098.46元。天津美杰姆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9,000,000.00元,累计差额161,027,901.54元,累计完成承诺利润的77.60%;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美杰姆扣除补偿期限内的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对资产评估的影响后价值272,000.00万元,并购标的公司交易价格290,000.00万元(已扣除交易对手方承诺调减交易对价4亿元),标的资产减值金额为18,000.00万元,未超过承诺年度内应补偿现金金额。因此,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依据《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与《收购协议》相关条款,计算所得应补偿金额为649,486,668.24元。应补偿金额与尚未支付的交易价款553,250,000.00元冲抵之后,交易对手方应补偿金额为96,236,668.24元。
4、公司控股子公司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星未来”)于2022年5月19日因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对刘俊君、霍晓馨(HELEN HUO LUO)、刘祎、王琰、王沈北的仲裁申请。2022年6月28日,启星未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发送的《关于(2022)京仲案字第3148号仲裁案受理通知》。2023年1月7日,启星未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发送的《关于(2022)京仲案字第3148号仲裁案开庭通知》,定于2023年2月17日开庭审理。2023年2月16日,启星未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发送的《关于(2022)京仲案字第3148号仲裁案开庭改期通知》,因被申请人于2023年2月15日向仲裁庭递交了关于延期开庭的申请,经审查,仲裁庭同意被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将开庭审理时间变更至2023年2月28日14时30分。2023年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本次仲裁事项已开庭审理,尚未出具裁决结果,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5、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市佳兆业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海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公司与珠海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连市佳兆业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市佳兆业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海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二》,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签署〈《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市佳兆业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海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2022-121)。
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星未来”)以刘俊君、霍晓馨(HELEN HUO LUO)、刘祎、王琰、王沈北违反了《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霍晓馨(HELEN HUO LUO)、刘俊君、刘祎、王琰、王沈北关于收购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协议》《关于避免竞争的承诺函》之约定为由,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启星未来于2023年4月13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发送的《关于(2023)京仲案字第02520号仲裁案受理通知》,由于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避免竞争的承诺事项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23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红英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马红英女士、董事、总经理刘俊君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杜胜穗先生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朱谷佳女士、于洋先生、郭东浩先生,独立董事Longsen Ye(叶龙森)先生、丁瑞玲女士、冯俊泊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内部审计负责人岳宇超先生、副总经理陈娟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乐乐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原独立董事李阳先生、尹月女士、陈荣女士,现任独立董事Longsen Ye(叶龙森)先生、丁瑞玲女士、冯俊泊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563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0,027,236.49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5,822,500.26元。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情况与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25)。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因《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涉及刘俊君先生,董事刘俊君先生选择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针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 审议了《关于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部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5635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05,822,500.26元,公司实收股本为822,237,93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十四)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5、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31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2023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50号院A3号楼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议案2、议案4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50号院A3号楼二层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
联系人:方佳佳
邮箱:fay.fang@mygym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793668-898
5、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各项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参会材料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621
投票简称:美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24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1:30在公司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温帅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监事孙慧女士、张译文女士现场出席会议;内部审计负责人岳宇超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杜胜穗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乐乐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563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分红政策,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针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议,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 审议了《关于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部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5635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05,822,500.26元,公司实收股本为822,237,93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强调事项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无异议。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内容。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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