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中高档贵金属和宝石首饰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核心业务是对“明”牌珠宝品牌的连锁经营管理。公司作为黄金珠宝首饰行业的主要企业之一,具有良好的行业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采用以批发、零售模式为主的经营模式,通过直营、专营、经销和加盟方式拓展市场,目前,公司在全国各主要区域拥有近千家门店,在天猫、京东、唯品会等电商平台设有旗舰店并持续发展其他网络营销渠道。
一、宏观经济与行业发展
2022年,面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超预期因素冲击,我国消费市场恢复略有放缓,但继续保持恢复态势,消费市场韧性犹在、潜力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44万亿元,商品零售总额约40万亿元,均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新型消费发展态势较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6.2%,占社零总额比重进一步提升达到27.2%;实体零售保持增长,消费场景不断拓展,消费体验不断提升;升级类消费需求加快释放。
报告期内,我国黄金珠宝首饰行业积极应对风险压力,求新谋变、攻坚克难,坚守市场大盘基准线,全行业保持平稳发展态势,2022年金银珠宝零售总额依然保持在3000亿元以上的高位。根据2022年商务部对重点电商平台监测数据显示,在18类监测商品中8类商品销售额增速超过两位数,其中金银珠宝品类增速达27.3%,说明目前我国黄金珠宝首饰行业的发展仍处于稳健上升阶段,消费者对黄金珠宝首饰的需求增加,市场规模也将随之增长,未来增长空间仍然显著。
面对市场复杂因素,公司在董事会、经营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积极落实经营计划,营业收入总体持平,营销网络持续扩展,研发创新能力、品牌竞争力不断增强,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取得了较好的经营管理成果,公司与黄金珠宝首饰行业整体发展积极同步。
二、行业竞争状况、公司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行业竞争状况
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激烈。近年来,受益于我国经济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提升,以黄金珠宝为代表的中高档消费品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成为市场消费的热点之一。行业市场竞争格局较为明朗,以卡地亚、蒂芙尼为代表的国外高端品牌、以港资品牌及国内主要上市珠宝企业为代表的领先品牌,以及部分区域性珠宝企业,覆盖了国内多层次的核心珠宝消费市场。
(二)公司行业地位
作为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大型综合性珠宝首饰企业,明牌珠宝整体综合实力居珠宝首饰行业前列,是中国大陆珠宝首饰行业的知名企业之一。公司植根中华文化,铭记匠心之道,精研珠宝匠艺,镌刻百年经典,复兴民族文化,致力成为中国消费者信赖和钟爱的珠宝品牌。公司系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贵金属首饰工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司曾荣膺 “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的制造行业排头兵企业”、“中国珠宝零售业十大品牌”、“浙江省重点文化企业”等殊荣。2022年,明牌珠宝继续入选德勤咨询《全球奢侈品力量排行榜》,位列第67位(较2021年上升12位);上榜《2022胡润中国珠宝品牌榜》最受信赖的中国黄金珠宝玉石品牌;成功入围央视纪录片《崛起的国货》评选;被认定为“浙江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三)公司竞争优势
1、清晰品牌印记。明牌珠宝锚定“金彩人生”核心理念,聚焦消费者不同阶段的人生需求,打造悦己、婚嫁、新生、礼赠、传家等全消费场景的黄金、钻石、镶嵌、K金和铂金产品,给消费者远超期待的幸福感与体验感,使其人生每一个阶段都充满精彩。品牌策略上,以明牌珠宝旗舰品牌为核心,持续推出包括“明牌传家金”、“明牌云展厅”、“明牌定制”等众多针对性零售体验形式,承载不同顾客群体的生活态度和个性同时,也恒久保持“心有光,自明亮”的品牌核心价值观。
2、广泛市场渠道。目前公司在全国各主要区域拥有近1000家实体门店,遍布主要大中城市核心商业中心,已经基本形成在中国一线城市商业中心完整的线下销售网络,并积极推动产业链延伸和商业新生态体系建设,线上线下全渠道联动,打造复合型营销渠道,多维度触达消费客群。
3、深厚自研能力。公司拥有业界领先的资深工艺、设计师团队,不断提升设计高度,持续打造公司坚固技术壁垒。自有研发团队中有十年以上专业设计工作经验的达40人以上,并拥有国内外一线大师资源作为技术支撑后盾。公司精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集合珠宝领域设计精英新秀,以超强的研发实力、快速的产品迭代,不断领先于潮流,目前已拥有100多项设计专利、30多项实用新型专利。
4、尖端制造工艺。作为“中国黄金首饰加工量十大品牌”,公司在绍兴、深圳拥有三大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采用欧洲、日本先进设备及国产高端设备,具有世界级一体化设施与流程,通过工艺积淀、融入科技元素,不断增强产品竞争力。
5、高效运营能力。公司积极奉行“文化内驱、数字赋能”,坚持打造数字化明牌和明牌新零售目标,不断做好品牌细分、市场细分、客群细分、产品细分、供应链细分和策略细分,加强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构筑智能业务生态,使公司运营与新型零售、数字化管理持续并轨。
6、健全服务体系。贯彻落实“爱暖微笑,至真至诚”的服务理念,同步升级会员服务、门店物料、会员活动、会员礼品、培训支持等,从视觉到体验拥有一套完整的品牌服务体系,全面促进与消费者的深度交流,传递品牌温度的同时提升品牌服务和品牌知名度。
三、主要业务模式
(一)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以经销、专营、加盟、直营模式开展销售,公司销售模式未发生大的变化。
2022年销售情况
单位:元
(二)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以自产、委外加工、外购进行生产,公司生产模式未发生大的变化。
2022年生产情况
(三)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现货采购和黄金租赁业务采购黄金原材料、通过现货模式采购铂金和钻石原材料。公司采购模式未发生大的变化。
2022年采购情况
四、实体经营门店经营情况
(一)直营门店经营情况
2022年前十名直营门店经营情况
单位:元
(二)门店数量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速市场拓展和门店优化,新增门店45家。
五、线上销售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天猫、京东、唯品会等电商平台实现销售收入3.35亿元,同比增长53.67%,占公司销售收入的9.64%。
六、报告期内存货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的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七、主要经营管理工作
2022年,国内经济形势较为错综复杂,市场消费整体增速趋缓,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发展有所承压。在公司董事会指引下,经营层和全体员工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团结奋进,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74亿元,同比下降3.03%,总体基本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推动公司继续稳步前行。报告期内,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一)国潮传承·弘扬古法黄金新风尚
2016年明牌珠宝旗下创立传家金品牌,成为古法黄金技艺的传承者和发扬者,以“传家之宝,家传之美”的中国“家”文化为品牌理念,“花丝镶嵌”、“点钻镶宝”,载以吉祥元素,结合掐丝、编织、攒焊、锻打、錾刻等手工古法细金工艺手工制作,打造消费者喜爱的黄金艺术珍品。报告期内,公司赓续传承,不断探索,以匠人之心,造东方之美,相继推出U系列产品、御钻珍华黄金镶嵌产品、传家金嘉荷系列、中国国家博物馆文化创意合作产品、十二花神产品等一众代表性产品,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潮流有机结合,点金光华,耀目生辉,演绎新时代东方国潮。
(二)匠心以继·解锁潮流金饰新高度
为适应黄金消费结构的年轻化和黄金消费观念的变化,公司一方面紧跟时代步调,传承创新黄金工艺;另外一方面也一直致力于改变黄金首饰的刻板印象,赋予金饰潮流更多的可能性,通过打造【古法金】、【潮流金】、【文化金】、【臻爱钻】三金一钻产品策略,以多维触点诠释“金彩人生”。公司2022年创新研发“亮面金”工艺,配制纳米级加硬技术,结合微型精雕、高工镜面、立体成型等国际先进科技技术,打造出时尚切面、精致雕花,绽放不止于5G的闪耀,以独特优势抢占消费热点。公司与国博衍艺、小马宝莉等众多伙伴跨界联名,将IP势能注入产品设计,开发出一系列兼具文化底蕴、审美趣味的热门系列。
(三)创新不止·挖掘渠道拓展新机遇
公司致力于数据化驱动和智能化管理,推出“明牌珠宝数智化云展厅”、3D定制系统、裸钻定制系统,涵盖裸钻、黄金、K金等个人定制以及面向B端的企业定制,以产品的多维展示、线上的互动体验、后台的全域联动,为消费者提供所见即所得的个性化定制,建立属于明牌珠宝的C2M业务模式,并重磅打造智慧化3.0门店,将三大数智化引擎全面覆盖,一站式打通线上线下交易渠道,实现多渠道共享库存、自动供应商派单等功能,提升产业链的协同效应,为门店打造富有潜力的新营销工具,推动门店与消费者、粉丝、会员之间的相互赋能。公司长期线上渠道资源投入效果显现,主流电商平台销售实现飞跃式增长,获评京东“2022年度国民品牌奖”、抖音“双11宝藏商家”。
(四)联动发力·助推品牌升级新征程
借助中国国家博物馆、铂金海獭JIOJIO等IP联名开展主题巡展,2022年打造多套代表形象在全国巡展32场,着重通过跨界修缮《山水花厅》、《五世同堂》等百年古建筑,以沉浸式国风场景塑造、传统文化内容运营、潮流与传统碰撞的呈现方式,打造集国潮文化、非遗传承与现代商业于一体的“文化型消费场景”, 打造富含历史文化积淀的“打卡点”, 构筑“新内容+新消费”商业模式,形成明牌珠宝品牌差异化印记,显著提升品牌的销量与声量。推进“1+N”全年营销策划案共享,提供可复制的高能传播模式,带动门店员工通过小红书、抖音种草,搭建品牌媒体矩阵和流量池,打造全域营销体系,从总部到直营店、加盟商层层落实,贯彻统一的品牌服务理念、服务流程,形成从点到线到面的品牌生态效应。日益完善品牌视觉形象,品牌形象代言人、产品代言人、流量博主等多元化的视觉呈现形式不断提升线下线上视觉质量,持续推动品牌升级。明牌珠宝品牌影响覆盖有效扩延,报告期内新增会员18.4万人,总数超过100万人。
八、下年度主要经营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商务部确定的“消费提振年”。今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强信心、保增长、抓落实、促发展”方针目标,抢抓机遇、强抓落实,有效提升黄金珠宝主业,积极构建“珠宝+光伏”双轮驱动框架,持续优化对外投资,合理统筹布局管理,谋划好各项发展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使公司快速迈上新台阶。
(一)积极推动黄金珠宝主业提升发展
公司将继续立足珠宝主业,注重品牌营销战略和产品设计开发,充分发挥公司在品牌、资金、网络、服务、团队上的优势,积极整合行业资源,创新渠道拓展,大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努力将明牌珠宝建设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珠宝企业。
公司将加强对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发展趋势的研判,抢抓积极有利因素,转化发展动能,推动公司黄金珠宝业务重回增长轨道,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近年来Z世代逐渐跃升为消费主流人群,他们注重产品设计和消费体验,审美趋向个性化和多元化,消费需求也逐渐由填补型、炫耀型、悦己型转为归属感,他们不再满足于保值、增值、颜值,而是寻求更高层次的文化认同与情感共鸣。此外,随着传统文化的复兴、国潮的兴盛以及国内消费升级推动,黄金珠宝市场也在经历着转型,消费市场迭代出新风貌,公司也需要进行新的商业模式探索。新消费市场下,公司将结合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文化自信”,乘着“国潮文化”的新东风,专注国潮东方美的深厚底蕴,以领先的产品与服务为更多消费者创造消费升级的高品质体验。
公司将借黄金珠宝首饰行业转型机遇,着力推动黄金珠宝业务数字化转型提档加速,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黄金珠宝业务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引进高端人才和设备,加强研发制造信息化、数字化升级,不断提升新设计、新工艺的产品研发效能;借助精准数字化营销手段,建立完善各类智慧化管理平台,提升品牌客群的精细化运营服务管理,精准调控市场布局和产品布置;合力打造研发、生产、营销、销售、服务一体式智能化营运管理体系,发挥综合管理优势,全面建设质量型发展珠宝企业。
(二)全力推进光伏电池项目有效落地
公司投资实施“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是构建公司“珠宝+光伏”产业驱动不可或缺的一轮,对于公司长期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深远的战略影响。2023年,公司将切实贯彻“高位统筹、高点谋划、高效推进”原则,集中公司优势资源,将“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项目作为公司今年首位度核心项目予以高效推进。公司将严格依照一期项目规划,建立以公司总经理牵头负责的项目核心管理团队,落实目标、细化职责、强化合作,明确阶段性进度节点,建立包括联系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项目督办制度等在内的多举措内外部沟通机制、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快速排除项目问题,保障土地、设备、资金、人才、技术、政策支持等项目要素匹配到位,为项目优质高效推进保驾护航,争取2023年下半年尽快试产树立项目里程碑,为一期项目全面投产销售奠定坚实基础,为光伏电池项目的整体实施打造良好开端,有效推动公司新增长极快速构建。
(三)持续优化房产营销业务及对外投资
公司将本着“优质高效、风险可控”原则积极推进房产营销业务,争取为公司经营业绩提升添砖加瓦,为未来新业务拓展和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可能。持续加强参与苏州好屋经营管理,提升经营业绩,争取尽快扭亏为盈;切实推进公司投资苏州好屋被合同诈骗事项,积极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尽最大努力依法挽回公司损失。充分发挥瑞丰银行股东、董事身份作用,加强治理参与,积极出谋划策,助推瑞丰银行业绩进一步提升发展,实现公司更多投资回报。持续关注投资发展机会,加快新领域布局,谋求新机遇和新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注:2022年度公司业绩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779.8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保持正常、稳定状态,具有可持续的盈利能力。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2 年 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或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或日月集团及虞兔良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拟总共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具体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和资本市场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1、日月集团于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223,0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增持金额为1481.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日月集团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10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增持金额为1516.8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3、日月集团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增持金额为63.1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虞兔良先生于2023年3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增持金额为500.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日月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418,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累计增持金额为3061.9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虞兔良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累计增持金额为500.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后,日月集团及虞兔良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179,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增持金额3561.9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4,591,4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7%,与一致行动人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月控股有限公司、虞兔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6,440,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5%。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增持瑞丰银行股份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持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增持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增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 月 31 日止。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累计增持5303143股瑞丰银行股份,增持金额40043088.32元。
(三)苏州好屋立案
公司于 2022 年11月 9 日收到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出具的 《立案告知书》: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被合同诈骗一案,公安机关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现已立案侦查。本次案件涉及公司投资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事宜,由于公司已经对该项投资作了大部分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该案件结果不会对公司产生新的损失。
(四)期后重要事项
公司2023年3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公司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在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区域内投资建设日月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计划建设10GW产能的TOPCon技术电池片,二期计划建设6GW产能的TOPCon技术电池片及4GW产能的HJT技术电池片,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0亿元,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65亿元。
2023年4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总价3,798.75万元竞得柯桥马鞍2023-03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虞阿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可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2023年3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公司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在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区域内投资建设日月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计划建设10GW产能的TOPCon技术电池片,二期计划建设6GW产能的TOPCon技术电池片及4GW产能的HJT技术电池片,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0亿元,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65亿元。
2023年4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总价3,798.75万元竞得柯桥马鞍2023-03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二、公司于 2022 年 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或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或日月集团及虞兔良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拟总共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具体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和资本市场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1、日月集团于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223,0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增持金额为1481.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日月集团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10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增持金额为1516.8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3、日月集团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增持金额为63.1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虞兔良先生于2023年3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增持金额为500.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日月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418,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累计增持金额为3061.9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虞兔良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累计增持金额为500.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后,日月集团及虞兔良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179,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增持金额3561.9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4,591,4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7%,与一致行动人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月控股有限公司、虞兔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6,440,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可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可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珠宝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关于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 2022 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2021年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明牌珠宝公司对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好屋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并按持股比例分别确认了2020年度及2021年度投资收益-2,116.94万元、-7,987.17万元。由于苏州好屋公司净利润持续大幅度下滑,明牌珠宝公司根据该项股权的可收回金额于2020年度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0,396.1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1,424.34万元,账面价值17,361.91万元;于2021年度未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1,424.34万元,账面价值为9,374.74万元。天健所未能就该项股权投资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判断明牌珠宝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对苏州好屋公司股权投资所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是否准确。
二、2021年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
2022年度,苏州好屋公司管理层加强了苏州好屋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项目成本费用支出的管控力度,并且对以前年度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相关债权债务进行了核实。
2022年度,明牌珠宝公司对苏州好屋公司股权投资仍采用权益法核算,并按持股比例确认了投资收益-4,528.2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1,424.34万元,账面价值为4,846.45万元。
同时,明牌珠宝公司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股权投资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01-443号、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01-444号、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01-445号),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在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审阅了苏州好屋公司财务报表,了解并评价了明牌珠宝公司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及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参数、假设的合理性,并复核了评估结果。在执行明牌珠宝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天健所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分别为1,600万元、1,500万元、2,200万元。明牌珠宝公司该项股权投资于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的账面价值与评估结果的差异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本期数据及可比数据影响不重大。
综上所述,明牌珠宝公司上期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已经消除。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所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出具《关于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 2022 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客观和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2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认真审阅,同时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交谈沟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该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我们同时要求公司加强主要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管理,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我们认为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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