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及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8,779.80万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779.8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
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8,702.50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约28,702.50万元。
三、本次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计提坏帐准备、存货计提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计提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合计约 28,779.8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7.07%。
具体情况如下:
据上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计提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余额合计为96,404.3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及减值准备68,729.35万元,本期核销或者转销1,137.77 万元,因此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计提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合计28,779.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比例超过50%。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名称: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
2、账面余额:254,101.99万元
3、资产减值准备的计算过程:详见上表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计提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办法(详细内容见上表)
5、本次计提数额:28,779.80万元
6、本次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原因:
(1)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2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措施,增强应收账款回款力度。
(2)根据存货可变现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存货管理,加快周转。
(3) 受瑞丰银行股价波动影响,公司认为对瑞丰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损失的迹象,公司对其进行了减值测试,其可收回金额按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计算。公司预计其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本期对该项投资按差额计提27,699.87万元的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2、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度拟与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日月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发生销售加工商品、房屋租赁、代垫劳务费用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2666万元。2022年度,公司实际发生该类日常关联交易1443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菜百”)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赵志良
(2)注册资本:7.78亿元
(3)经营范围:销售包装食品、酒;零售卷烟、雪茄烟;销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劳保用品、金银饰品、工艺美术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饰品加工;回收黄金、黄金饰品。
(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日月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16.20%股份,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虞阿五先生曾任职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菜百目前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支付能力。
(二)日月集团及所属单位
1、日月集团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2)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3)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批发、零售:纺织品及原料、服装、家用电器、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外);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4)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
2、日月集团及所属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日月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日月集团所属单位均为日月集团控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日月集团目前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日月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具备相应的履约和支付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向关联方销售、加工商品
公司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23年销售商品与委托加工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预计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协议对公司向北京菜百销售产品以及加工产品时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作了约定。
(二)关联租赁
1、2010年1月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与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将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561号的房产一楼出租给子公司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20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260万元,按年支付。2023年预计租金为260万元。
2、2010年1月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与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88号的房产一层、地下一层及四楼402室出租给子公司上海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20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350万元,按年支付。2023年预计租金为350万元。
3、2018年12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与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绍兴解放北路399号的房屋出租给子公司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220万元,按年支付。2023年预计租金为220万元。
4、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将位于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沈家畈村东厢溇第3幢3层1间和5层4间出租给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期为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6万元,按年支付。2023年预计租金为6万元。
5、2018年9月1日,本公司与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本公司将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公司3#办公楼出租给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期为5年,自2018年9月10日起至2023年9月9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30万元,按年支付。2023年预计租金为30万元。
(三)劳务派遣
2021年3月31日,公司与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明牌实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期为5年,即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武汉明牌实业按照规定向公司派遣劳务人员,武汉明牌实业替公司垫付劳务派遣费用,公司根据实际垫付费用按月支付武汉明牌实业。2023年,预计武汉明牌实业替公司垫付劳务派遣费用为500万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销售、房产租赁、代垫劳务费用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上述关联方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降低成本、提高员工福利,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上述关联交易依据市场情况定价,价格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 年 4 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由于公司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目前公司留存了充足的货币资金,同时珠宝行业存在一定的淡旺季差异,资金使用因季节而有所差异。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经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的理财投资,具体如下: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
3、投资对象:国债、债券、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的短期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设立了理财小组,由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 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全体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计划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用于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投资理财事项。
六、其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投资理财额度、范围等相关事宜的审批和风险控制。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牌珠宝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天健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5 号),明牌珠宝公司存在未准确披露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关于日月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的筹划情况、用印管理不规范、董事会秘书长期缺位等内部控制缺陷,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所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实际内部控制状况。董事会高度重视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切实推进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非标意见涉及的事项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制定相关措施,力争消除上述事项及其不良影响,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
1、积极加强公司与控股股东(含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日常联系和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其发展动态,掌握可能对公司带来较大影响的相关事项及敏感信息,及时准确进行披露;
2、加强对于公司证券交易的日常关注,尤其是对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必须及时、全面、准确核实相关情况,对于可能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相关事项及时准确地进行全部披露;
3、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升信披合规意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4、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努力提高专业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谨慎细致,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复核机制,完善信息多级复核流程,加强复核,以保证信息披露准确性。
整改完成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二)用印管理不规范
公司高度重视并严格加强印章使用管理,切实完善和规范印章管理和使用相关工作。2023年3月11日,公司内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印章规范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对公司印章使用(借用)从印章类别、管理部门、用印要求、审批流程、登记管理、责任落实等再次重申了公司用印的严肃性,尤其涉及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经公司法务部门审核签字后方可使用,特别事项需报公司董事长同意批准,确保规范使用印章,杜绝法律风险。
整改完成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三)董事会秘书长期缺位
1、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尽快选聘董事会秘书。
2、在董事会秘书就任前,公司董事会将加强相关配套资源,保证三会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项公司治理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整改完成时间:2023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同时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交谈沟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该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的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是可行的。同时,我们将持续关注和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的情况,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我们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方式
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黄金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对发出黄金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卖出AU(T+D)、向银行租入黄金或者期货卖空交易,以达到规避由于黄金价格大幅下跌造成的发出黄金产品可变现净现值低于库存成本的情况。
二、交易品种和数量
公司根据发出黄金产品库存情况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公司存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和数量规定如下: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利用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延期交易工具、金融系统内的黄金租赁业务、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
2、预计全年套保最高持仓量:不得超过公司发出黄金产品的库存总量。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2022年发出黄金产品预计库存量,结合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针对发出黄金产品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发出黄金产品库存量为基础,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发出黄金产品在黄金价格大幅下跌时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反向波动带来的风险:黄金价格反向上涨带来的发出黄金产品库存成本上升的风险。虽然黄金产品销售价格也将随着黄金价格上涨而上升,但相应的成本也会上升,从而损失既得的毛利。
此外,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延期交收将要支付延期手续费,如长期持仓将加大经营成本。
2、资金风险:由于AU(T+D)交易采用当时结算头寸的结算方式,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由此可能造成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公司可能面临交易员报错指令、以及电脑运行系统差错等操作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交易保证金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已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资金拆借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董事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抓住市场机遇,解决公司业务发展中可能遇到的资金临时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 )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
本次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000万元的资金拆借,在本次审议通过的资金拆借金额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循环使用。
2、提供的拆借资金将用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
3、资金拆借占用费经过资金拆借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按照月度资金占用天数、平均余额及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依据计算。资金拆借期限一年,资金占用费在拆借资金归还时结算收取。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人名称: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镇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等。
日月集团目前持有公司164,591,4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17%,为公
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临时资金的需求较大,此项拆借资金主要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资金拆借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日月集团对公司提供资金拆借,可以有效解决公司灵活快速融资问题,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体现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并收取资金拆借占用费。此项拆借资金主要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也是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资金拆借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良好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等。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虞阿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7,358万元,比上年同期358,211万元下降3.03%,实现利润总额-21,34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0.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5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8.66%,基本每股收益-0.3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9.23%。
2022年度公司业绩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779.8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保持正常、稳定状态,具有可持续的盈利能力。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249,694.69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464,197,224.03元,2022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57,947,529.34元。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及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8,779.8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8,702.50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约28,702.50万元。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十、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十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000万元的资金拆借,在本次审议通过的资金拆借金额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循环使用,提供的拆借资金将用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拆借占用费经过资金拆借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按照月度资金占用天数、平均余额及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依据计算。资金拆借期限一年,资金占用费在拆借资金归还时结算收取。
审议该项议案时,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针对发出黄金产品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发出黄金产品库存量为基础,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国债、债券、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的短期投资品种,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时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23年5月12日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群贤路交叉口)公司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3、表决情况说明 (1)所有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12030
传真号码:0575-84021062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5-84025665
联系人:陈凯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574”,投票简称“明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9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无指示,则由受托人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初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7,358万元,比上年同期358,211万元下降3.03%,实现利润总额-21,34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0.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5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8.66%,基本每股收益-0.3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9.23%。
2022年度公司业绩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779.8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保持正常、稳定状态,具有可持续的盈利能力。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249,694.69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464,197,224.03元,2022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57,947,529.34元。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非标意见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及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8,779.8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8,702.50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约28,702.50万元。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推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外,公司于2023年3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5 号),公司存在未准确披露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关于日月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的筹划情况、用印管理不规范、董事会秘书长期缺位等内部控制缺陷,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