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推进相关银行授信业务顺利的实施,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3.8亿元担保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二、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预计情况
2023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CEAC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器材国际”)、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EAchain HongKong Limited,以下简称“亿安仓香港”)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3.8亿元,两家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如下:
注1: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及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
注2:本议案所审议的为公司对上述被担保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十二个月内担保总额度的预计,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担保预计情况
2023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器材国际、亿安仓香港、深圳思尔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泰”)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如下:
注:上表注1和注2同样适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因思尔泰于2022年12月15日注册成立,2022年末尚未开展经营,因此2022年末主要财务数据均为0。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过往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的除外);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担保业务发生时,授权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3.8亿元担保额度及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担保额度,是为其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保障公司业务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有利于增强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基于其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有助于解决其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旨在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406,4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7%。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3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房屋租赁等。
(1)预计2023年度采购类(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金额约人民币378,797万元;
(2)预计销售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约人民币253,764万元;
(3)预计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金额约人民币470万元。
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周继国、陈雯海、吴志锋、潘玫、刘迅、蔡靖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将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业务部门基于市场前景、项目计划、合作关系、实际履约能力等,对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测算后预计的,该预计额度是交易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但实际发生时会受双方经营情况、市场行业需求波动、产业链供求变化等进行调整,因此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基本信息
(二)主要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为审计数据,其他数据为未经审计。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前期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且各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带动公司利用自身丰富的产品线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与其需求相匹配的产品,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及增强竞争优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公司已对该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1、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事项系公司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调整,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2、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周继国、陈雯海、吴志锋、潘玫、刘迅、蔡靖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是基于满足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下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63,331.22万元。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公司日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协定存款、定期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等,存款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存款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88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69,925,073元变更为人民币759,900,097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69,925,073股变更为759,900,097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2001”,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总股本、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
四、其他事项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
上述内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与投资者及时、畅通地沟通,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一步明晰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为0755-82538660,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投资者联系电话与我们沟通交流。
公司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继国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王明江先生、吕飞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整体经营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营业收入43,302,992,437.92元,同比增长12.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591,235.20元,同比增长18.96%;资产总额19,727,600,659.41元,比上年下降2.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67,776,305.37元,同比增长14.74%。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继国、陈雯海、吴志锋、潘玫、刘迅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继国、陈雯海、吴志锋、潘玫、刘迅、蔡靖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经营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额度范围内发生业务时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3.8亿元担保额度及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担保额度,是为其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保障公司业务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公司的总股本、类型发生变化,同时拟变更注册地址,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注册地址等事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拟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会议通知具体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20层R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二)提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事项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提案5.00、提案6.00、提案8.00及提案9.00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6.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提案10.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23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7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到公司电子邮箱。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日增、闫晓星
联系电话:0755-82538660
电子邮箱:zdgdb@cecpor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2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注:1、上述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
2、同一提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提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5、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附件二: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5月17日16:00之前采用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公司电子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7, 投票简称:中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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