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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 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张军红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0万元。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895,111,504.16元。2018年1月至11月期间,公司又累计向交易对手张军红支付股权转让款4,787.24万元。本次交易款还剩余15,641.33万元未付。

  2020年6月8日,公司与张军红签署《协议书》,约定剩余尾款支付及撤销仲裁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相关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2020年7月1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案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2020年6月9日,公司根据上述双方签署的《协议书》已向张军红支付第一笔款项6,000万元。后续,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2021年10月20日前公司应分别向张军红支付4,000万元、4,000万元、1,641.3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及2021年10月20日前合计应付的交易款本金9,641.33万元,除尚余9,641.33万元交易尾款未完成支付外,本次交易购买的广东合利90%的股权已于2016年10月31日完成过户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及公司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0%;被担保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在2023年度为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保理”)、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0%;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上表所列额度,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6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陶明

  注册资本:11,111.11万元

  住    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3201房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及提供(金融信用信息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风险投资。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广东合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11日

  法定代表人:陶明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1001-F04

  经营范围:从事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信用风险管理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合利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9日;

  法定代表人:王石山

  注册资本:10,000万

  住    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3201房

  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子产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结汇、售汇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非银行支付业务。

  股权结构:

  

  注:其中股东北京金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股5%)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合利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相关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应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发展,且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由于合利宝另一股东北京金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股比例较小,故没有参照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合利宝提供同比例担保。

  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6,460.23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合利保理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8%。

  2017年11月,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利保理发放2亿元借款。本次借款以广东合利持有的合利保理100%股权作为质押,公司提供了保证担保,目前本笔借款处于逾期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收到仲裁通知暨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等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相关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公司涉及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晋中市榆糧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担保纠纷事项。经公司自查确认,公司没有上述诉讼所提及的相关金融借款合同及担保等有关协议,没有接触、签署过上述文件,也没有相关用印流程。上述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未经过公司内部审核程序,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流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未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从未进行公告,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诉讼涉及的本公司连带保证责任不合法不合规,且公司对上述诉讼事项涉及的连带担保责任并不知情,公司对上述诉讼请求中要求公司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不予承认。截至目前,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审理完结。

  六、其他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相关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拟向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信息”)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主体借款(具体借款方式包含直接对公司发放的资金借款及为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形成的债权或资金占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不超过7.5%,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

  2、董事会审批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仁东信息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经营层)办公会决定借款方式、借款利率、借款时间等事宜,并且出具有效决议、签署对应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审议本次借款事项的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霍东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21MA0NRBT85U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经济贸易咨询;货运代理;合同能源管理;销售煤炭(不得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食用农产品、矿产品(经营煤炭的不得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交易及储运)、通讯设备、机械设备、润滑油、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皮革制品(不含野生动物皮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10号2层2053室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5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仁东(天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霍东先生。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仁东信息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法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仁东信息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仁东信息将根据实际借款发生情况签订《借款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累计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此额度包含以前期间借款到期续展部分,具体每笔借款另行签订借款合同,金额以银行转账凭据所记载的金额为准。

  2、借款用途: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12个月,每笔借款具体以银行转账凭据所记载的实际到账日为起算日。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

  4、借款利率、本金及利息计收:经双方商定,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7.5%。借款人于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出借人借款本息。

  5、担保措施:出借人同意借款人就本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6、针对授权期限内发生的借款,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自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之日起(以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为准),仁东信息有权随时对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债权全部提前到期,且自对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债权到期之日起借款利率上浮至年化利率10%,公司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偿还到期的全部款项(本金及利息)。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借款协议》,经双方商定,本次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年利率7.5%计算,且出借人仁东信息同意本次借款事项下的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本关联交易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以及高层人事变动。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公告日,除已有债权计提利息外,仁东信息没有新增对公司资金借款及为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形成的债权等关联交易情形涉及的发生金额。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借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和公司运营,利率定价合理,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105010号)。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4)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6)业务资质

  事务所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2022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19位。

  2016年加入PKF国际会计组织,并于2017年9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以“携手共进,合作共赢”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投资高峰论坛”,会议吸引了五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PKF国际会计组织成员所的高级合伙人和国内众多海外投资企业到会,进一步拓宽了国际化发展的新路子。

  (7)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8)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人员信息

  事务所2022年底有合伙人156人,截至2022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12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2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2年底共有从业人员3,099人。

  3、业务信息

  2022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00,960.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出具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76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1,134.50万元,资产均值173.0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4、执业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王雅栋,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事务所执业,从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

  本项目的签字会计师陈鹏,202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事务所执业,从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斌,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诚信记录

  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6、独立性

  拟聘任的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7、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等综合因素与事务所协商确定。本期审计收费与上期一致,合计150万元,包含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192,440.3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86,852,851.6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8,846,136.0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86,852,851.65元,实收股本为559,936,65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1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受债务逾期导致的财务费用增加、经济环境因素导致的行业利润下降及计提减值等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度继续亏损,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增加。

  三、应对措施

  1、公司将积极整合现有资源,不断加大对优势业务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第三方支付业务做大做强,持续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综合采取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和债权人加强沟通合作,全力化解债务风险,减轻大额债务负担对公司的影响。

  3、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努力提升经营管理,严格控制各项业务运营成本,不断推动公司管理向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就“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及“亏损合同的判断”作出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就“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以及“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对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50.23万元,占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6.76%。具体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 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对 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 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 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 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本次计提资产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350.23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7.45万元,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37.4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要求,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长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述职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19.24万元。根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内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2023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押汇、付款代理、保理融资、融资租赁、供应链垫付服务等相关品种。在实际授信审批过程中,在上述申请授信的总额度内,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之间的授信额度可作适当调整。

  本次综合授信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拟授权公司总经理(经营层)办公会决定委托放款机构/银行、放款方式、放款利率、放款时间等事宜,并且出具有效决议、签署对应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在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刘春阳、孟湫云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主体借款(具体借款方式包含直接对公司发放的资金借款及为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形成的债权或资金占用)不超过100,000万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不超过7.5%,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周转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各专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根据该所的执业资质、执业水准和在业内的地位和影响,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角度考虑,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总体经营情况

  作为一家金融科技企业,公司立足于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提供服务,报告期内主营从事第三方支付、融资租赁业务。2022年度,受国内外经济环境下行和自身债务逾期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下属各业务板块的经营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顶住困难和压力,持续开展规范运作,全面提升经营管理,不断优化服务能力,重点支持优势业务发展,稳步聚焦提质增效。报告期内,在公司管理层和所有员工的不懈努力下,公司整体实现了平稳发展,全年取得营业收入165,688.3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19.2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借款逾期计提的利息、罚息等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以及下行经济环境下导致的行业利润下降及减值计提。未来随着经济的复苏和需求的增加,公司营收状况有望得到恢复和改善。

  (二)主要业务情况

  1、第三方支付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利宝对外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其生产行为是对支付系统的开发维护,主要为开发、运营并维护支付系统以及清算平台系统、交易资金的清算、用户的审核、银联卡受理终端主密钥的生成和管理、研发增值服务、拓展终端用户、提升用户体验、增强用户粘性、为用户提供电话、微信及网络平台客服等。

  合利宝拥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具有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备案许可,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服务。合利宝重视技术创新,拥有独立研发的支付结算系统,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发展至今先后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国家重点软件企业、中国数字服务百强企业、广东省工程研发中心、广东省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认证和荣誉。报告期内,合利宝取得营业收入160,349.82万元,实现净利润11,034.99万元。

  2、融资租赁

  公司围绕互联网生态场景下生态体系,深化与优秀科技企业合作,通过大数据风控致力于将金融与民生有机结合,在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的经营原则指导下,在强化风控措施的前提下,促进个人消费升级、帮扶民生设施改善,推动中小微实体企业发展。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持续推进“互联网+”,围绕互联网场景化生态体系,在3C数码产品、家具家电、办公设备等领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充分获得了行业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报告期内,公司租赁公司取得营业收入4,047.09万元,实现净利润-270.39万元。

  (三)未来发展

  公司致力于在经营发展中解决问题,努力探索各种可能的风险化解方式。下一阶段,公司将重点支持第三方支付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合利宝创新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其竞争优势,继续保持其在行业内优势地位。同时,公司将着眼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全力解决债务问题,减轻公司财务负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4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披露的信息虚假记载及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依法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报告期内存在金融机构借款逾期的情况,相关金融机构已对公司采取了司法措施,公司部分资产被债权人申请保全或执行。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日常经营未受到重大影响。公司保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积极拟定偿债方案,努力开拓融资渠道,力争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向海科金集团借款到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关于公司借款合同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公司借款逾期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等相关公告。

  3、结合监管部门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广州仁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原广州仁东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退出小额贷款市场,删除经营范围和名称中“小额贷款”字样,不再从事小额贷款业务。2023年1月17日,广州仁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子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4、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注册地址迁移及修订《公司章程》。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向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申请工商信息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经其受理审核,获得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并于2023年1月19日领取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5、公司2016年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剩余交易款9,641.3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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