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回购公司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旨在通过向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来有效提升核心团队的凝聚力,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方案以来,国内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伴随着经济活力的复苏,广告市场逐步回暖。基于目前市场环境和对未来趋势的判断,综合考虑其可能对各种激励方式效用产生的影响,公司为了抓住当前市场机遇,提升经营业绩,经慎重考虑、反复论证,拟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三、终止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拟通过加大现金分红力度的方式,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回购股份事项是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及对未来趋势的判断作出的谨慎决策;同时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旨在通过加大现金分红力度与广大股东共享经营成果。此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