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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3-010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所有监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敏主持,出席会议监事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全体监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报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547,775.86万元,比上年同期415,573.77万元,增加31.81%;营业利润50,614.92万元,比上年同期43,881.42万元,增加15.34%;利润总额50,530万元,比上年同期43,727.36万元,增加15.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69.55万元,比上年同期38,884.77万元,增加21.5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572.42万元,比上年同期26,192.53万元,下降2.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95,683,178.86元,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加上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310,002,253.82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31,000,225.38元,支付股利79,116,854.88元后,2022年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95,568,352.42元。

  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鉴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结合目前总体经营状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遵循合理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共使用69,994,546.36元现金用于股份回购,除此之外,公司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97,569,34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3,089,000股后的股本总额494,480,343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24,724,017.15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总额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意《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且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2023年度计划续申请和新增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公司拟以信用方式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在必要时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担保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其融资能力。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均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6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定价方式合理,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各关联方2023年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7亿元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3年度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合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可降低汇率及铜材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有利于稳定和改善公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铜材套期保值业务(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以及累计金额不超过折合2亿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期限延长的议案》

  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延长,授权有效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延长至2023年6月6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期限延长的公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

  2、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总额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95,683,178.86元,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加上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310,002,253.82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31,000,225.38元,支付股利79,116,854.88元后,2022年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95,568,352.42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于2022年3月至7月完成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实施,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3,089,000股,成交总金额为69,994,546.36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占公司总股本的0.62%。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7月17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鉴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结合目前总体经营状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遵循合理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共使用69,994,546.36元现金用于股份回购,除此之外,公司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97,569,34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3,089,000股后的股本总额494,480,343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24,724,017.15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总额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97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156.5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410.78万元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合计3,630.78万元,前期已支付220.00万元),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户(账号为:611566866)人民币50,745.7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98.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026.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2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0382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29,700.29万元(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3,418.48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23,201.83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4,414.85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083.61万元。

  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2,789.21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2,506.77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82.02万元、补充营运资金0.42万元。

  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8,615.20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8,119.49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495.71万元。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8,789.45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4,084.32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4,705.13万元。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528.15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258.42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69.73万元。

  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588.29万元,均用于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010.59万元(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3,418.48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23,202.25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19,383.86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8,424.48万元。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全部募集资金按承诺用途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利息收入18.12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息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0.00元。

  (二)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28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公开发行了6,55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5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5,5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5.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64,844.76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月2日全部到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35,284.97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15,136.25万元、总部基地建设项目6,051.16万元、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项目10,545.59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3,551.97万元。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5,540.54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219.05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4,321.49万元。

  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9,838.71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建设项目2,067.71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7,771.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664.22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15,136.25万元,麦格米特总部基地建设项目9,337.92万元、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项目10,545.59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15,644.46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6,601.75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11,620.00万元)。

  (三)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1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20万张,期限6年。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0.2613万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121,329.738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2]7136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48,666.70万元(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11,286.66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7,848.48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拓展项目(二期)2,235.30万元、智能化仓储项目3,211.5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5,371.35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72,750.41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71,1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7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蓝色河谷会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与华林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0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软件基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浙江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会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会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166,017,492.85元,其中49,817,492.85元存储于专户,其余116,2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762773155199)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 9,564,823.22元,其中9,200,000.00元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未赎回,其余存储于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79200078801400001059)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87,752,596.56元,其中87,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73110122000152382)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68,700,073.07元,其中2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727,504,073.54元,其中16,004,073.54元存储于专户,其余711,5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767976266132)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287,779,353.40元,其中28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4000010319200510884)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221,682,083.16元,其中14,000,000.00元购买通知存款产品未赎回,20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44250100018200003614)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190,295,417.29元,其中19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338190100100183991)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27,747,219.69元,其中27,5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变更

  (1)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期限变更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内容为: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在未来两年新建北京、武汉、西安、成都和沈阳等5个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对应地覆盖华北、华中、西北、西南和东北五大区域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武汉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变更为在长沙建设,建设长沙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华中地区(湖北、江西、湖南和安徽)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由两年变更为四年。

  2019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沈阳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变更为在武汉建设,搭建武汉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覆盖华中地区的营销和服务体系。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武汉麦格米特电气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延期两年,将项目建设期由四年变更为六年。

  (2)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期限变更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内容为:新建智能家电电控产品、工业电源、工业自动化产品生产线,使之成为先进的电力电子及相关控制产品生产基地。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电气”),实施地点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

  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株洲电气变更为株洲电气和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河谷”);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变更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和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创新城K-24地块新马动力创新园;将项目建设期由两年变更为四年。

  (3)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变更

  2022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9月。

  (4)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变更

  2022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月。

  2. 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34,184,805.92元,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0784号)鉴证。

  2017年3月2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4,184,805.92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184,805.92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17年4月完成。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4,096.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007号)鉴证。

  2020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14,096.7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20年1月完成。

  3、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1,422.487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9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7137号)鉴证。

  2022年10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11,422.487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22年10月完成。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注2]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注3]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附件二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注2]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结余7,926.94元,已用于补流。

  附件三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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