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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 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年4月26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阎业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阎业海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阎业海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阎业海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2024年5月13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阎业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2%;持有公司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8%,相关股份将按照《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执行。阎业海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去公司职务后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阎业海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推动公司IPO上市、规范治理、合规信息披露以及维护投资者关系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积极促进了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及董事会对阎业海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相关工作的开展,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钰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钰华女士个人简历见附件。杨钰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所需的职业操守、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杨钰华女士简历

  杨钰华,女,1990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在公司成本考核办负责成本考核工作;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在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工作;2015年1月至2022年4月,在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杨钰华女士已于2021年10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钰华女士持有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8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3%;通过新乡市高新区大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8%。杨钰华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及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钰华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73-6351918

  传真:0373-6351918

  电子邮件:yangyuhua@tuoxinpharm.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科隆大道515号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1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杨钰华女士因工作调整,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公司董事会对杨钰华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海婧女士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李海婧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李海婧女士简历

  李海婧,女,1988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在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工作;2015年1月至今,在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李海婧女士已于2023年2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李海婧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73-6351918

  传真:0373-6351918

  电子邮件:lihaijing@tuoxinpharm.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科隆大道515号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9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6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西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分别为咸生林、王晶、刘建伟、靳焱顺、赵永德,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阎业海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职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杨西宁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聘任杨钰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杨钰华女士因工作调整,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海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 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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