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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的审计结果,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1,587,178,740.6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734,437,820.6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52,740,919.98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季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能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为:在保障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形下,且公司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上述《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3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折合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询价的方式甄选 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合作,以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具体融资金额将依 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

  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实际使用的金额、利率及其他事项将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授信机构签订的具体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为准。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贷款等相关事宜,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期间有效。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12月31日各项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了评估。

  2、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经评估和测试,公司2022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各类长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667,976.13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具体说明

  1、长期资产及商誉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公司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对于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1)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2022年度受国内外游戏行业市场变化及相关监管政策的影响,公司的互联网游戏业务分部业绩未达预期,部分资产出现了减值迹象,公司将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比较,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107,679.90万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107,679.9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商誉减值准备

  2022年度受国内外游戏行业市场变化及相关监管政策的影响,公司的互联网游戏业务分部业绩未达预期。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资产”)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互联网游戏业务分部中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 根据出具的《评估报告》,互联网游戏业务板块中,不含ActozSoft的游戏业务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管理层按照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相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42,848.11万元。

  2、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处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单位:万元

  

  3、存货跌价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2022年度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678.46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上述资产减值准备667,976.13万元已包含于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667,976.13万元。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较大,基于审慎性原则,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适用日期

  按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数字科技创新,精准把握产业发展趋势,持续提升经营质量,积极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中互联网游戏业务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彰显精细化及长线运营能力优势,多款游戏创流水新高;同时自研游戏在海外市场实现重大突破;云数据业务进展卓有成效,双引擎驱动迅速建立了优势竞争地位,并且获得了腾讯云、华为云的订单;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积极拥抱新能源趋势,实现了健康发展。

  在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相应资产情况,公司进行了资产减值,因此公司净利润出现较大亏损。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75亿元,同比下降17.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92亿元。经营性现金流保持了高速增长,实现了14.91亿元,同比上升67.43%。报告期为公司战略重塑和战略投入的关键年度,基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数字科技公司的愿景规划,通过深化业务布局和增强资源投入,公司构建了在数字文化和数字基建领域能够持续产生长期价值的能力基石,以优化升级现有商业模式和构筑新的科技收入增长曲线。公司前期投入的海外游戏研发及互联网数据中心已逐步进入回报期,未来具备强劲的可持续发展动能。

  (一)互联网游戏业务

  2022年,公司互联网游戏业务实现收入89.76亿元,其中移动端游戏收入为56.41亿元。

  目前,移动端游戏为国内游戏市场主流,公司持续发力国内移动端游戏,在保持MMO品类优势的同时,大力拓展布局新的品类。2022年3月,公司自研手游《庆余年》上线,首日便获苹果官方推荐,并获得了iOS游戏畅销榜第七、游戏免费榜第一等优异成绩,同时登顶了IP新游首月流水榜。《庆余年》手游是公司旗下盛趣游戏根据猫腻同名小说改编,并与高分电视剧《庆余年》深度联动,具有3D次世代美术品质的MMORPG手游。游戏曾登顶伽马数据发布的2022年IP新游首月流水榜,上线以来保持着较好的用户口碑,受到IP粉丝和玩家的认可。作为国内覆盖小说、影视、游戏作品的IP,《庆余年》在国内拥有大量粉丝,并且手游以中国汉唐时期作为蓝本,拥有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内涵。

  公司2022年9月上线的《飞龙岛历险记》是国内首个模拟经营+冒险清图的全新玩法品类手游,不断发现合成新品种飞龙,经营自己专属岛屿的模拟休闲类手游,全球用户已超过千万。

  公司在国内电脑端游戏市场一直居于行业领先位置,2022年保持了稳健的发展态势。公司旗下《传奇世界》《龙之谷》《永恒之塔》《最终幻想14》《热血传奇》等多款经典电脑端游戏产品亦保持了常青的态势,且多款游戏创下近年流水的最高纪录。

  在出海市场,公司持续践行品类微创新,战略性打穿赛道,形成休闲游戏矩阵。公司已经将自研的开放世界沙盒游戏《闪耀小镇》(Live Topia)、故事驱动的模拟经营类游戏《菲菲大冒险》(Family Farm Adventure)、冰封末日生存游戏《Frozen City》(冰封时代)和《Whiteout Survival》(寒霜启示录)等标杆产品带给全球玩家。现《Family Farm》自创IP系列作品已累计过亿用户,创下了模拟经营手游出海的新纪录。据伽马数据最新发布的《2022年11月游戏产业报告》显示,2022年11月iOS渠道境外下载测算榜TOP10中,公司旗下《Valor Legends:Dog Rescue》登顶该榜单。该产品是公司旗下点点互动于2022年5月在日本市场推出的放置卡牌游戏,随后进入多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拿下了7个国家的iOS免费榜第1、共计57个国家免费榜的TOP20。在2023年2月,公司自研的《Frozen City》(冰封时代)位列增长榜第5名,而《Whiteout Survival》(寒霜启示录)位列增长榜第8名。公司的这两款产品均采用了冰封末日生存题材,实现了细分赛道的领先。

  据data.ai公布的中国游戏厂商出海收入排行榜,基于iOS App Store和Google Play应用商店内购收入数据,2023年3月,公司旗下点点互动位列第七,超越众多头部出海游戏厂商。

  在游戏研发方面,公司致力于以用户需求为出发点,提升敏捷开发和协同共创能力,持续打造研运一体化中台,其中包括技术中台、数据中台和艺术中台。技术中台拥有物理算法、工具链、核心渲染、AI生成模型等多项领先技术,通过沉淀核心技术资源,不断筑高技术壁垒,缩短研发周期;数据中台负责游戏运营数据挖掘与分析,打通各工作室和各部门的数据孤岛,将用户注册、登录、充值、消费、社交、交易等游戏内用户行为信息归拢分析,以全量数据分析结果辅助决策,进一步改良游戏设计;艺术中台可兼顾全球玩家的审美需求,激发玩家的情感共鸣,强大的艺术中台既可保证公司互联网游戏业务实现“精品化”,又可赋能整个游戏行业的游戏创作者。

  公司储备了品类多元、数量丰富的产品矩阵,包括:《龙之谷国际版》《饥荒:新家园》《项目代号:7》《项目代号:R&R》《项目代号:AM3》《古龙群侠传》《Disco Match》等多款游戏。

  (二)云数据业务

  在《“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指引下,为积极响应国家“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的政策,公司2022年持续加强对互联网数据中心、数据安全等业务的布局和投入,并将相关业务板块统一整合升级为“云数据事业部”。公司深度参与投资的上海数据中心项目规划40000个机柜。公司中标了华为云的数据中心项目,通过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的深圳数据中心项目为华为云提供定制化数据中心服务,该深圳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已经结构封顶,目前处于机电安装和第三方测试阶段,公司正在加快项目进度以尽快投入使用。来自腾讯云、华为云的订单反映了公司IDC业务强劲的竞争力。公司IDC业务分别位于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属于东数西算工程的国家算力枢纽节点。

  公司将持续复制上海数据中心项目和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运营经验,发挥在互联网数据中心投资、建设、运营等方面所掌握的优势,持续拓展全国重点核心区域的单体超大规模机房布局。公司将持续积极响应“东数西算”工程的战略规划,为互联网企业、云服务商等各类客户提供安全、稳定、可靠、高效的全生命周期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为国家数字化建设贡献力量。

  在数据安全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世纪珑腾受让了电科网安(原名“卫士通”)所持有的卫士通(上海)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34%的股权,为双方全力打造的整体互联网数据安全解决方案落地,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云数据板块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三)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

  2022年,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保持了稳定的发展,实现收入24.74亿元。随着全球性能源短缺、气候异常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各国加强了对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扶持。新能源汽车既是解决能源环境制约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国家汽车产业竞争力的着力点。2022年以来新能源市场保持较高景气度,公司也积极布局这一领域,陆续斩获北美新能源标杆车企、小鹏、蔚来、大众、通用、吉利、比亚迪等公司的新能源配套项目,这些项目已在2022年分批量产,预计公司面向新能源客户的业务板块将快速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实施 2022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已于 2022 年 9 月 5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股份已于 2022 年 9 月 8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2、公司2022年持续加强对互联网数据中心、数据安全等业务的布局和投入,并将相关业务板块统一整合升级为“云数据事业部”,形成在互联网游戏、汽车零部件制造和云数据三大业务板块均稳步推进的战略部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3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深圳数据中心项目完成股权交割暨成立云数据事业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3、2022年5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了华为云的数据中心项目,拟通过其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的“弈峰科技光明5G大数据中心项目”为华为云提供定制化数据中心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5月5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中标数据中心项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4、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珑腾”)于2022 年3月15日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数据中心、产业园开发、政务云业务开拓、5G边缘计算中心等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非独立董事王一锋、张云锋、刘铭、李纳川及独立董事王迁、李峰、杨波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裁所作的《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2、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王迁先生、李峰先生、杨波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8)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含子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折合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暨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1.1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佶、王一锋、张云锋、刘铭、李纳川、赵骐回避表决。

  11.2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迁、李峰、杨波回避表决。

  11.3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董监高薪酬方案》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暨确认公司2022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董监高薪酬方案》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14、 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三、 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5月1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

  9、其他安排: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当天于上述地点会议室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与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首席战略官方辉先生、财务总监纪敏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怡先生等,将出席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或有调整))。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11:00、14: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5月16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章雅露

  联系电话:0575-82148871

  传真:0575-8220807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邮编:312300

  电子邮箱:948736182@qq.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02

  2、 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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