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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政府补助5,420.5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5,130.7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66%;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89.80万元,占公司 2022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08%。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部分补助资金具有偶发性,未来是否持续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二、补助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5,130.74万元,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89.80万元,计入递延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政府补助对 2022 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约为 5,130.74万元。2022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和相关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2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附注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3-030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不会对公司 当期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2022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的部分,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3-023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

  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2、投资金额: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一时点的国债逆回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一时点的国债逆回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三)投资品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四)投资期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伍)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批程序

  本次《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已获得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国债逆回购的投资收益率在成交时即已确定,成交后不承担国债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最大程度的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操作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且资金仅由公司付款账户向证券账户划转;财务总监需及时跟踪和分析投资产品的情况,并每月向公司董事长和总裁汇报运行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负责人负责对国债逆回购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投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如有异常,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国债逆回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是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国债逆回购交易具有周期短、安全性高、收益较高的特点,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入于国债逆回购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另外,公司也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回购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也能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被占用,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国债逆回购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加公司收益;并且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该项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国债逆回购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3-020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方式: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四)投资期限:上述决议的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资金来源: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获得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仍具有不确定性,极端情况下投资仍有可能存在亏损的风险。

  2、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财务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应对其进行核查。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适当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充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收益,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3-024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概述

  1、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科华”)、佛山科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科恒”)及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尼采”)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厂房租赁等,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2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进行了回避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深圳科华、佛山科恒及思尼采在采购/出售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等方面预计将产生关联交易,交易情况如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创盛路1号康和盛大楼1楼118室

  法定代表人:梁舒展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8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及其核心部件系统集成、研发、销售、维护;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装备系统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电源配件、不间断电源、配电设备、配电箱、配电柜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应的系统集成和上门安装、维修、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装备系统集成、研发、生产与销售;清洁能源系统、储能电站系统集成、研发、销售;充电站设计、建设施工、咨询、场地租赁、运营。(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经营)。

  2、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科华的资产总额 247,631,261.15元,负债总额171,237,290.35元,净资产76,393,970.8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 212,219,374.76元,净利润 6,840,304.33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深圳科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深圳科华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5、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佛山科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五座一层至二层

  法定代表人:蔡汉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及其核心部件系统集成、研发、销售、维护;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装备系统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电源配件、不间断电源、配电设备、配电箱、配电柜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施工、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装备系统集成、研发、生产与销售;清洁能源系统、储能电站系统集成、研发、销售;充电站设计、建设施工、咨询;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及安防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智慧城市系统、LED照明产品及节能系统、工业控制自动化、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的生产、研发、销售;电力工程总承包;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产品、精密配电产品、蓄电池产品、安防产品、节能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租赁、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咨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机房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防雷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及软件、电机、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佛山科恒的资产总额 51,592,893.58 元,负债总额 44,789,938.37 元,净资产 6,802,955.21 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 115,504,059.27 元,净利润 858,303.64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佛山科恒为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佛山科恒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5、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区环岭路16号

  法定代表人:蔡汉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8891.4842万元

  经营范围:其他家具制造;家具设计服务;包装装潢设计服务;家具批发;家具零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2、财务数据: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思尼采资产总额94,826,842.57元,负债总额9,741,711.57元,净资产85,085,131.00元; 2022年度营业收入17,465,792.26元,净利润-12,541,954.0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思尼采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根据本公司与该关联方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大部分交易类型为公司向思尼采购商品、接受服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5、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参照发生交易时向其他客户采购或销售同类产品及服务的价格确定,以确保关联销售交易价格公允。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发生交易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遵循公开公平、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通过合理利用关联企业的供应链平台、采购渠道,有利于降低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客观的了解。此项关联交易预计将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3-014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陈四雄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和2023年经营计划。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朝阳先生、阳建勋先生、张国清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648,497,927.4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364,002.93元,基本每股收益0.54元/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977,763,291.4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709,585,122.44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审字[2023]361Z0363号审计报告确认。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 277,732,265.5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038,670.20元,截至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19,256,029.47元。

  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461,567,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078,369.55元,不转增不送股,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机构分别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361Z0365号)。

  八、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测算,2023年公司(包括各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整(最终以公司实际使用的额度为准,公司财务部对具体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把控),同时公司可允许转授权给下属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贸易融资、商票保贴、融资租赁、保理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总额不等于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该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其中2023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81亿元,以上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具体用途为被担保方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保函、保理、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并基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使公司更专注于生产经营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投资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佛山科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厂房租赁等,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20万元。

  董事陈成辉先生、陈四雄先生、陈皓先生为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以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公司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年薪标准继续执行现行标准,不做调整,为7.2万元/年(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风险年薪收入由固定基础年薪、效益风险年薪、经营利润奖、福利和津贴构成,高级管理人员效益风险年薪及经营利润奖与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效益、个人年度综合考核分挂钩。具体效益风险年薪及经营利润奖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

  其中,陈四雄先生及陈皓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会讨论了《关于购买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一年,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确定承保公司、签署保险合同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九、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且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咨询以及其他与公司投、融资有关的业务,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决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5月22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3-027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第7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上述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箱或传真办理登记的请与公司电话确认。(信函、邮箱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5月19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0

  邮箱:002335@kehua.com

  传真:0592-5162166

  (四)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会议咨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林韬、赖紫婷

  联系电话:0592-5163990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35”,投票简称:“科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3-028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3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3 年厦门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周五) 14:30-16:15。届时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陈四雄先生,独立董事陈朝阳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汤珊女士,董事会秘书林韬先生将在线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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