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0,359.22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933.16万元,加上202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46,268.76万元,扣减2022年度内分配的普通股股利77,777.5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223,917.31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147,990.63万元。
综合考虑2022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679,297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
鉴于此,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届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固定比例方式分配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04 月 29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过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2. 利润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3. 现金流量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捐资参与设立厦门市北洋脑机接口与智慧健康创新研究院
2023 年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创新研究院的议案》。为了充分利用天津大学在人才、科研等相关领域的优势,加快其高新技术成果在厦门市的推广转化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同时利用公司多年积累的技术研发及智能制造等优势,共同助力脑机交互及人机共融技术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及落地,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发起人与脑机交互与人机共融海河实验室、厦门市科学技术局联合设立厦门市北洋脑机接口与智慧健康创新研究院,并以自有资金捐赠人民币 700 万元作为该研究院的开办资金。该研究院已于2023年4月13日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厦门市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关于参与设立创新研究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及《关于创新研究院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松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惠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林松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惠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林松华
2023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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