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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3-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以粘胶纤维和碳纤维产品的生产、销售为主,包括粘胶长丝、粘胶短纤和碳纤维产品。

  1. 粘胶长丝:又叫“人造丝”,是天然真丝的替代品,具有光滑凉爽、透气、抗静电、染色绚丽等特性,在主要纺织纤维中含湿率最符合人体皮肤的生理要求,主要应用于高端服装和家用纺织品。近年来粘胶长丝全球总产能约为25-28万吨之间,其中我国产能约20万吨左右,生产企业主要有吉林化纤、新乡化纤、宜宾丝丽雅等。公司前些年抓住机遇扩建产能,抢占了行业内陆续退出企业所空出的市场,使得市场份额逐步增加,当前公司粘胶长丝产能约8万吨/年左右。公司粘胶长丝以出口为主,报告期内占比继续上升,下游客户已遍及国内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以及日本、韩国、土耳其、巴基斯坦、印度、意大利、德国等众多国家和地区。近年来粘胶长丝产能和需求较为稳定,所以价格变化相对平稳,但随着消费升级和行业集中度继续提升,从长期来看,市场前景仍然良好。

  2.粘胶短纤:俗称“人造棉、人棉或粘纤”,与天然棉很像,具有“出于棉而优于棉”的特点,是我国纺织工业的重要原料,其生产原料资源丰富,具有吸湿性好,易于染色,织物穿着舒适的特点。粘胶短纤产品广泛应用于纺织领域,即可纯纺为人棉纱,亦可与棉花、涤纶短纤等混纺,制得混纺纱,终端主要应用于服装、家纺等领域,属于传统需求。粘胶短纤全球产能也高度集中,中国产能居世界首位,2022年国内产能约360多万吨。公司粘胶短纤最初设计产能为10万吨/年,经过工艺优化和流程再造,实际产能可达到12万吨/年,有效填补了公司粘胶纤维产品的种类,且与粘胶长丝配合运营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报告期受国内外纺织终端需求低迷,全球经济疲软等影响,粘胶短纤市场行情呈现先涨后跌走势,下半年价格高位回落,随着年底的政策利好,纺企复工有序推进,市场普遍认为2023年粘胶短纤、人棉纱消费预期将有所好转。

  3.碳纤维产品:碳纤维被称为材料领域的“黑色黄金”,是一种比重不到钢的1/4,而抗拉强度是钢的7-9倍,同时还具有轻质、高强度、高弹性模量、耐高低温、耐腐蚀、耐疲劳等优异特性的新型材料,通常与树脂、金属、陶瓷等复合后形成碳纤维复合材料,在各种工业领域中的应用非常广泛,如风光发电、交通工具、航空航天、压力容器、氢能利用等重点领域都有它的身影。2022年全球碳纤维产业市场保持增长,我国总需求量在7.4万吨左右,较上年增长约20%,占据全球一半以上份额,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未来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我国正在加快“绿色”能源转型进程,随着碳纤维产业链的日趋成熟和成本的下降,潜在的市场空间和应用场景层出不穷,碳纤维将会带来一场产业风暴。报告期内,公司除全资子公司吉林凯美克释放了小丝束碳纤维产能外,同时非公开发行募投的1.2万吨碳纤维复材项目,前端碳化线也于期末逐条开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3-09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德武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91,448,081.19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666,287,052.01元。

  2022年国内外市场较上一年有一定的好转,尤其产品售价的增长带来一定减亏作用,但受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物料成本高涨与需求疲软、消费不振等影响经营压力增大,利润空间收窄,本年仍为亏损状态,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也为负数,故今年暂不做分配。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德武、徐佳威、周东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6年经财政部批准并改制为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也是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22年度,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此,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聘期为2023年一年,审计收费拟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治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作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和办理综合授信融资及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拟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公司净资产总额的范围内实施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和办理综合授信融资及贷款事项。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会计记账折现率确定的议案》;

  公司租用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土地及厂房,租用时间为202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对此笔交易的折现率按4%进行确定。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3年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14:00分,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本次董事会议案中,除第二项、第十二项及第十三项,其它议案都需要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3-15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5.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注: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二)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吉林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

  2.联系电话:0432-63502452,0432-63502331;

  3.公司传真:0432-63502329;

  4.邮政编码:132011

  5.联 系 人:杜晓敏、徐鹏;

  6.提示事项: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第三次监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0”;投票简称为“吉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者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公司)出席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下列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3-10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于2023年4月28日下午13: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凤久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该工作报告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没有异议,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该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经营状况,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2年国内外市场较上一年有一定的好转,尤其产品售价的增长带来一定减亏作用,但受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物料成本高涨与需求疲软、消费不振等影响经营压力增大,利润空间收窄,本年仍为亏损状态,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也为负数,故今年暂不做分配。监事会对该利润分配预案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该总结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得到了有效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中介机构,聘期为2023年一年,审计收费拟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治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的资金专储于公司指定账户,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未发生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3年一季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3-12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化纤股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经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9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300,000,000.00股。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556,9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13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99,999,99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247,924.4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752,072.52元。截至2022年7月5日14时29分止,主承销商华金证券已将募集资金扣除部分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1,879,999.98元(含税)后,余额为人民币1,188,119,997.02元汇入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2]204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810,937,600.00元,其中1.2万吨碳纤维复材项目使用510,937,600.00元,偿还银行借款300,000,000.00元;另外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存款利息收入3,401,852.24 元,支出手续费用6,991.46 元,支付承销费、信息披露费5,942,800.00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4,634,457.8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遵循制度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及余额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4,634,457.8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额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专字[2022]2218号《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鉴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中准专字[2022]2218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并已披露。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预计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性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31%,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70%计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407万元。

  此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已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专用账户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管理及使用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

  编制单位: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附表

  编制单位: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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