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6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24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国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田华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结合,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利于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6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2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紧急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张汝京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表决: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中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其他员工的激励与约束,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虎、田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虎、田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授权事项
①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②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③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④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⑤在出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⑥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在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⑦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或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解除限售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⑧为保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⑨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⑩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作出其他等认为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必需、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宜。
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员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关联董事李虎、田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信达关于德明利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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