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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 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相关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亚太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成立日期:2013 年9 月2 日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2、人员信息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0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1人。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6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7.2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37亿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家,其余行业9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975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77.31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4,564.56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5、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3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12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50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人员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武宜洛,2006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份上市实体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双,2018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6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2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份上市实体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新军,201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年5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份上市实体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亚太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依据审计工作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亚太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亚太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亚太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亚太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拟续聘亚太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限1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与亚太事务所商定。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13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獐子岛渔业集团美国公司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1,500万美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獐子岛渔业集团香港公司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1,500万美元及15,000万元人民币的两项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大连獐子岛通远食品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大连獐子岛海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獐子岛集团(荣成)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獐子岛通远食品有限公司、獐子岛集团大连轮船有限公司、獐子岛集团大连永盛水产有限公司、獐子岛集团(荣成)食品有限公司、獐子岛集团(荣成)养殖有限公司、獐子岛锦达(大连)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獐子岛(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各5亿元人民币最高额度担保。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3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獐子岛渔业集团美国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美国波士顿

  法定代表人:杨瑜

  成立时间: 2008年1月10日

  注册资本: 1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水产品、食品贸易、批发、零售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獐子岛渔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香港

  法定代表人:尹有春

  成立时间: 2008年1月2日

  注册资本: 349145688港元

  经营范围:商业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大连獐子岛通远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七顶山乡后海村

  法定代表人:董娜

  成立时间: 2003 年2 月27 日

  注册资本: 204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产品及其制品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水产品购;农副产品、五交化商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日用杂品销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大连獐子岛海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保税物流园区振港路3-1号203室

  法定代表人:董娜

  成立时间:2008年9月11日

  注册资本:60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品展示,咨询服务(不含专项),水产品、农副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獐子岛通远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大连獐子岛海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獐子岛集团(荣成)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俚岛路592号

  法定代表人:刘强

  成立时间:2006年06月08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速冻食品、水产品、罐头、方便食品加工销售,经营备案范围内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鲜活水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债权人等以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提供担保有利于保持子公司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经营情况与销售渠道稳定,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以控制的范围,该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1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业务情况,预计2023年度公司将与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公司相关参股企业发生采购商品、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关联董事张昱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2、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3、2022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振宇

  注册资本:9444.4445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鲟鱼养殖、销售;自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大龙潭

  2022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28,698.42万元,期末净资产21,262.9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887.24万元,净利润1,299.42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18%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刘明担任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董事长,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阎忠吉担任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董事。

  2、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上田学

  注册资本:1,974.645万美元

  主营业务:水产品加工、仓储、国际贸易。

  住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IC-54

  2022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23,831.56万元,期末净资产14,744.6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15,116.71万元,净利润24.54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持股10%的参股公司。

  3、大连京樽獐子岛餐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大野淳一

  注册资本:90万美元

  主营业务:餐饮管理服务;餐饮服务及餐饮配送服务。预包装食品、酒类、厨房餐饮设备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业务。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北街737号-3

  2022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536.35万元,期末净资产270.2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749.43万元,净利润3.34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持股30%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刘明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4、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威

  注册资本:98.5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6A号国资创新大厦

  主要股东: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经审计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母公司期末总资产4,259,126.18万元,期末净资产4,000,165.8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169.42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拥有本公司159,968,900股股份表决权,占总股本的22.4956%,为公司控股股东。

  5、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邹建

  注册资本:9,754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集体资产管理业务;货物进出口;开发、销售高效、环保节能型交换装置和动力装置;农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海水捕捞。

  住所: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村

  2022年期末总资产133,315.43万元,期末净资产76,503.9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48.62万元,净利润28,703.83万元。(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7.03%股份。

  6、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金显利

  注册资本:1,486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集体资产管理业务。

  住所: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大耗村

  2022年期末总资产6,507.66万元,期末净资产6,452.4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5.85万元,净利润-103.78万元(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5.44%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业务类型确定与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较低,未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15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獐子岛”)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冷獐子岛”)提供175.87万元借款。详见《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1)。

  (2)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出资比例向普冷獐子岛提供200万元借款支持。详见《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2)。

  (3)上述两笔借款于2023年6月、7月到期后,如果普冷獐子岛仍存在资金缺口,向公司提出续借请求,公司拟计划继续提供175.87万元和200万元借款。同时,公司根据对普冷獐子岛2023年度的借款需求预计再增加不超过725万元的借款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上述借款事宜。上述借款期限均为1年,利率不低于公司对外融资成本。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将构成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普冷獐子岛的财务资助,且公司总裁助理姜玉宝目前任普冷獐子岛董事,上述事项构成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上述交易的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258805333XF

  3、法定代表人:张颖

  4、注册资本:19,68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6、成立时间:2012年1月6日

  7、注册地:辽宁省大连保税区物流园区振港路3-1、3-2、3-3、3-4号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报关业务,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零售,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装卸搬运,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普冷国际有限公司持有75%股权,獐子岛持有25%股权

  10、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1、关联关系:公司总裁助理姜玉宝目前任普冷獐子岛董事,公司与普冷獐子岛的关联关系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

  12、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向普冷獐子岛提供为期一年的借款,年利率为6.08%,用于普冷獐子岛生产经营使用。普冷獐子岛应于借款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借款人应在贷款期限的最后一日当日向贷款人一次性全额偿付贷款本息。协议项下的贷款从逾期之日起,在规定的利率基础上,以逾期金额为依据,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全额支付逾期贷款。

  四、本次借款风险防范措施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由于公司转让普冷獐子岛部分股权而导致其由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公司按协议约定对其原结存的内部往来借款及后续经营用款按剩余持股比例进行借款,从而构成财务资助。普冷獐子岛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为普冷獐子岛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上述提供借款有利于普冷獐子岛业务稳定与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公司作为普冷獐子岛股东能够继续监督普冷獐子岛的借款使用情况,及时了解普冷獐子岛偿债能力,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余额为375.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5%,不存在逾期未得到清偿的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是根据相关协议、章程约定,履行股东义务,提供借款有利于普冷獐子岛业务稳定与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建议公司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金用途、资产负债率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八、监事会意见

  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借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其提供借款。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16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1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申请,但上述申请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会计师为公司2021年度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8)。

  二、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3)第01610042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已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七)项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任何情形。因此,公司已经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 条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此次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进行审核,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1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提请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0:00-1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1号会议室

  8、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投资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刘邦

  联系电话:0411-39016969

  传真:0411-39016111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投资证券部。

  邮编:116007

  电子邮箱:touzizhe@zhangzidao.com

  2、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9。

  2、投票简称:“獐子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性质:

  委托方持股数量:

  委托方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方(签字):

  受托方《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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