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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4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钢制车轮业务

  作为国内首家钢制车轮上市企业,公司专注从事汽车钢制车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乘用车仿铝车轮、乘用车车轮、新能源汽车车轮、商用车无内胎轻量化车轮、轻卡无内胎车轮、轻卡型钢车轮、商用车型钢车轮、农林机械车轮等八大系列1,000多个品种,主要为汽车制造商提供配套产品和为汽车维修售后市场供货。公司的采购模式是由采购部门按ISO/TS16949的要求和采购流程筛选出合格供应商后,公司与其签订年度采购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而变动;生产模式采用“订单式”模式,即先与客户签订框架合同,按月下单,然后根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接为整车制造商配套和经销商方式销售。

  2、车联网运营服务

  九五智驾主要从事车联网运营服务。依托十余年的服务运营经验、领先的技术优势及良好的市场口碑,已成为国内领先的车联网服务运营商与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其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联络中心(TSP)服务

  联络中心(TSP)服务是指汽车厂商向九五智驾采购TSP服务并将其搭载在出厂的车辆中供终端车主使用,促进车主更为安全、高效、便捷的驾驶汽车。其运行主要由三部分协同实现,流程如下:九五智驾为客户搭建个性化的业务平台(数据/业务平台)。依托该平台,客户有需求时,可使用搭载在车上的车载终端,通过全景联络平台提供的各种通讯模式如电话、短信、微信等,及时、准确的与呼叫中心坐席人员进行联系,坐席人员根据收到的信息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如紧急救援、远程控制、语音导航等。

  (2)解决方案业务

  解决方案业务为定制化服务,公司根据汽车厂商提供的具体技术要求,研发、设计个性化的车联网解决方案。主要客户为汽车厂商,同时也为汽车租赁公司、汽车救援机构等相关汽车服务商提供车联网软件系统的定制化开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3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参加现场会议3人,参加通讯表决4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文明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23)第00082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0,214,557.26元,同比减少42.18%,实现利润总额-485,653,361.22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21,308,559.01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3)第00082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1,308,559.0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2,525,679.85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53,834,238.86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3,255,574.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4,489,692.0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77,745,266.21元。

  鉴于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非独立董事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匡文明、高赫男、高方回避表决。

  2、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社教、邵世凤、肖亚红和李宁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赫男、高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23)第000330号的《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已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并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出口保理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授信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23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4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3]第000828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153,834,238.86元,实收股本为620,570,4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的原因

  1、因国内商用车需求转弱、物流受阻、欧美双反持续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滑,加之原材料价格波动、成本费用增加等不利影响,导致公司毛利率大幅下降。

  2、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宏观环境、行业政策的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对业务相关的存货、固定资产、信用资产等计提了大额的减值准备。

  受以上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出现大额亏损,加之以前年度的连续亏损,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1、围绕主营业务和公司发展战略,加大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力度,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做好重点项目的交付和客户服务,促进业务良性发展。

  2、持续推动降本增效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从生产、采购、销售、包装运输、财务、人力等多方面以流程优化、强化内控等方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3、加强应收账款等资金管理活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确保资金有效匹配和支持主营业务的健康发展。

  4、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具体业务流程,增强抗风险能力;继续强化各层级风险管控体系和监控机制,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3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关于非独立董事2023年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不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因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监事薪酬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4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继续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环保”)持有的公司13,000,000股股份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丰启环保的上述股份继续被司法再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继续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继续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的情况

  (一)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盛邦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3,848,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848,000股。上述轮候冻结股份均是四川盛邦普通证券账户中所持股份。

  三、其他说明

  1、冻结原因说明

  丰启环保与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盛邦”)于2020年5月28日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与《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四川盛邦将其所持有的兴民智通4000万股股份转让给丰启环保,股权转让金额2亿元;同时将其所持有的兴民智通12,384.8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丰启环保行使。双方于2020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过户手续。截至2020年7月7日,丰启环保累计向四川盛邦支付股权转让款1.35亿元。

  因四川盛邦在《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后于2020年6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0万股,违反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中36个月内未经丰启环保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可单方面向第三方转让股权的约定。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四川盛邦应于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5日内向丰启环保支付违约金8000万元,逾期利息为每日万分之五,但四川盛邦并未按协议支付违约金和逾期利息。

  本次冻结的执行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认为,丰启环保存在6500万元股份转让款未支付给四川盛邦的情形,按照5元/股的交易价格,对丰启环保持有的兴民智通1300万股股份办理了冻结。

  丰启环保则认为四川盛邦的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金及逾期利息超过股份转让款未支付部分,不存在应支付四川盛邦剩余6500万元股份转让款的情形。并将通过不限于仲裁、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解除1300万股兴民智通股权冻结状态,并追诉四川盛邦的相关违约责任。

  2、丰启环保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丰启环保本次股份继续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但若丰启环保及四川盛邦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4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人,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4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4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337万元;

  (8)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003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涉及人员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晓舟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阮数奇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没有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晓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阮数奇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晓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阮数奇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继续为公司2023年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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