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9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448,97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9,999,997.1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3,610,894.2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2日出具的[2021]京会兴验字第79000004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3月12日收到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的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净额1,574,499,997.10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73,610,894.29元以及未支付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及增发登记费合计人民币889,102.81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注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号:511511010013000375543)账户余额中包含人民币1元,为开户时应银行要求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资金。
注2:“报告期募集资金支出中”包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1,012,281.08元。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万元,2022年1-12月已归还金额为24,865.00万元,公司已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42,039.88万元,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4,865.00万元,累计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5,792.39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71.18万元)。其中“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使用金额10,222.07万元;“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使用金额9,355.4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122,462.32万元。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8,113.3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7,923,906.77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711,806.5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营,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情况进行了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2021年3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账户状态均为“正常”。
注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户余额中包含人民币1元,为开户时应银行要求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资金。
注3:利息收入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注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户累计实现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030,849.54元,用于募集项目的利息收入为1,012,281.08元,加上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1.00元,账户余额为18,569.46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承诺投资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原因是上年使用该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101.23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在未来长期发展中可以整合公司各事业部的研发资源,推动整体研发能力的提升。
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建设将为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管理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可以实现监测、生产、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动态传输、实时分析,形成科学决策与智能控制,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邹艾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斯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婧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邹艾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斯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婧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结合公司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为实现稳健经营,有效规避外汇风险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仅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业务规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公司开展危废资源化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铜、金、银、钯等大宗商品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合理规避铜、金、银、钯等价格波动风险,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子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金、银、钯等期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金、银、钯等金属期货合约,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的任何投机交易。
3.业务规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且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风险,提高财务和经营管理效率,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汇率及价格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因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的风险。
4.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或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5.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存在无法按现行市价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
6.技术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
7.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8.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仅限于真实业务需求背景之下,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作业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3.由具备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人员作为交易人员,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关注,每月至少进行两次评估。财务人员随时核对交易金额及交易纪录。当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措施。
4.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决策机构批准的额度。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还将根据生产计划合理选择保值月份,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现市场流动性风险。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商品期货对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开展外汇衍生品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汇率和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交易业务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清新环境本次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大宗商品价格等波动的风险的能力。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清新环境本次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3年4月17日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七层703会议室。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瑞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62,170,982.5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217,098.26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5,953,884.29元;加上2021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421,574,817.93元,减去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43,448,607.90元,故截至2022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24,080,094.32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434,486,07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3,448,60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并已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XYZH/2023BJAA5F0125)。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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