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强赤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采用通讯、现场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他更正事项。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违约损失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并根据相关协议违约事项约定,审慎计提各项费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核销后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违约损失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违约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16,209,581.8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108,004.3333万元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2)和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1,116,209,581.8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0,108,468.73元。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9月至12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6,375,991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84,983,870.86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预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就《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公司监事会对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审核意见: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指标未达成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条件,监事会对拟注销的人员名单和数量进行了审核。公司已就审议注销部分已获授的股票期权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780.70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9)。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14、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16、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17、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3、《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4、《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3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因美”)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7,523,33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50元。截至2021年10月1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58,854,998.50元,扣除发行费用6,550,425.20元,募集资金净额252,304,573.30元。
截止2021年10月1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健验[2021]56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52,320,983.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49,985.00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1月3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对外支付工程款649,965.00元,形成跨行转账手续费20.00元,至此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0年第七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冠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1月9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冠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保荐代表人并听取保荐代表人的咨询意见。
(1)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任何变化
(3) 对外担保事项
(4) 重大对外投资项目
(5) 重要资产(包括股权)的处置(包括收购和出售)
(6) 对外签署其他重大合同
(7) 任何涉及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或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事项
(8)当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在知道的第一时间告知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与初始存放金额的差异为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4,961,875.21元,已于本年支付。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39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R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前期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的确认方式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列报,不影响上述各期损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会对公司经营及业务产生实质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2.34%(绝对额减少3,530.00万元),主要系本期末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15.51%(绝对额增加11,438.69万元),主要系本期末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8.69%(绝对额减少1,499.65万元),主要系本期末未到期的应付票据减少所致。
(4)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5.46%(绝对额减少4,356.27万元),主要系本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票据减少所致。
(5)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65.59%(绝对额增加477.32万元),主要系受外币汇率变动影响,期末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58.31%(绝对额增加1,100.95万元),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4.26%(绝对额减少110.82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0.2%(绝对额减少732.41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871.73%(绝对额增加394.62万元),主要系本期部分子公司盈利增加,相应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4.06%(绝对额减少714.73万元),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虽增加,但因成本率增加,导致毛利减少,叠加本期汇兑损失增加致使相应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9.13%(绝对额减少787.55万元),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减少,相应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7)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84.87%(绝对额增加72.82万元),主要系非全资子公司本期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3.26%(绝对额减少1,804.05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的经营性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5.10%(绝对额减少2,914.49万元),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的增加额小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同比增加额,同时本期缴纳的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641.53%(绝对额增加1,320.68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的中法基金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4.57%(绝对额减少1,591.61万元),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项目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8.51%(绝对额减少2,806.71万元),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项目投入及银行定期存单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73.97%(绝对额增加4,127.39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的中法基金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本期在建工程项目投入及银行定期存单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7.4%(绝对额减少19,350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3.09%(绝对额减少19,251.96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所致。
(9)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4.5%(绝对额减少38,601.96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同时本期收到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5.46%(绝对额减少18,793.64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的票据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0.05%(绝对额减少39,075.94万元),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及支付的票据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0.84%(绝对额增加1,739.75万元),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的增加额大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减少额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股份28,412,2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账户。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孵化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母婴生态圈战略布局,为进一步加强产融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公司支持贝因美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产业孵化基金。未来,当基金孵化的项目成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时,公司可以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发行股票、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收购基金所持有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产业孵化项目。具体详见2021年12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产业基金备案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该基金所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浙江台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其中,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达盛贸易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业务发展规划调整,该公司暂停登记注册。
3、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北海贝因美乳品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营销管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注销北海贝因美乳品有限公司和贝因美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十四家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海贝因美乳品有限公司、湖南贝因美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广西贝因美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成都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福州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共5家已完成注销,其余子公司注销事项尚在办理中。
4、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贝因美(北海)儿童奶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注销贝因美(北海)儿童奶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贝因美(北海)儿童奶有限公司注销事项尚在办理中。
5、2023年1月16日,申请执行人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执行证书(〔2022〕京方圆执字第61号)、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执行证书(〔2022〕浙杭东证字第9992号)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316,052,380.95元及债务利息,执行费为人民币383,452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分别于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1日冻结了贝因美集团所持有的公司53,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98%。
6、2023年2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与海南金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桔投资”)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贝因美集团将其持有的前期已质押予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4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4%)股票相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予金桔投资,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2年。金桔投资于2023年2月16日出具《承诺函》,决定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期间与贝因美集团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银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谢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银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谢宏
2023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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