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调整,不会对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影响数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注: 上述影响数据尚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
(2)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CORDILLERA SOLAR I S.A.100%股权,本期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根据相关编制要求,如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账户,不纳入前10名无限售股东列示。截至报告期末,“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8,909,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3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共向特定投资者发行676,501,128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6,899,997.04元。2023年2月23日,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托管手续。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完成登记,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公司可转债的新增转股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89,428.7104万元增加至357,088.0188万元。2023年4月17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日和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2023-046)。
2、募投项目进展
(1)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丰城市同田乡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丰城项目”)备案容量为200MW,已完成并网186MW;可转债募投项目之讷河项目备案容量为125.3MW,已完成并网90MW。鉴于剩余容量建设所需的土地交付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推进剩余容量的建设。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的后续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电站项目与建德一期25MW/50MWh储能项目。待剩余建设用地交付使用后,以公司自筹资金继续推进丰城项目、讷河项目剩余容量的建设。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转债募投项目讷河项目的终止已经“晶科转债”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16)。
(2)为提升公司对分布式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运营效率,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公司拟调整分布式业务结构,将“上海晶科”作为工商业分布式相关业务的管理平台公司。经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分布式79MW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晶坪电力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除上述实施主体变更外,该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29)。
(3)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清远项目原建设用地的部分地块土地性质调整为基本农田和耕地,部分土地被认定为复耕地,根据相关土地政策和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复耕地、基本农田及耕地等土地不能作为光伏项目建设用地。因此导致该项目可建设用地大幅缩减,预计短期内清远项目无法完成原计划建设规模;白水项目由于原计划使用的并网接入点汇集站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周边也暂时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并网接入点,导致该项目无法办理接入批复。考虑到项目建成后无法并网发电的风险,该项目在完成部分升压站工程建设及50MW的光伏场区施工后,未再继续推进建设。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清远项目、白水项目进行变更,剩余募集资金合计88,421.0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拟投入至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建设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及“晶科转债”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62)。
3、资产交易
(1)为推进电站项目滚动开发战略,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铜陵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晶能”)100%股权转让给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14亿元,交易涉及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约110MW。转让标的涉及公司已建成投运的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截至报告期末,铜陵晶能完成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0,260万元人民币。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2023-037)。
(2)为实现海外开发资源的快速转化,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海外下属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西班牙Antequera光伏电站项目(即标的项目)的4家海外下属公司的100%股权预出售给欧洲当地新能源电站投资商ORIT Holdings Limited,初始转让价格约2,075万欧元,最终转让价格将根据协议约定的或有减损条件进行调整。截至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公司持有上述4家海外下属公司51%股权,尚未完成对剩余49%股权的收购。如公司未能完成对剩余49%股权的收购,或者标的项目未能达到协议约定的交割状态,则本次交易无法完成。《关于转让海外下属公司股权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17)。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与交易对方ORIT Holdings Limited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已完成对前述4家海外下属公司的49%股权的收购,公司已取得4家海外下属公司100%股权。标的项目正在开发过程中,待标的项目达到交割状态时,按照协议约定办理股转交割。
(3)为推进“滚动开发”的轻资产运营战略,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加快资产周转效率,缩短投资变现周期,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工商业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科”)与上海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7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港华,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564.76万元,本次交易涉及的装机容量合计为50.83MW。截至报告期末,上海晶科已与上海港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完成目标公司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并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4,782.38万元。《关于出售部分工商业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27)。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美仙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美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美仙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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