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备注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期变动2357.73%,主要为 ①本期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上升1.10%,系材料成本及人工成本耗用同比有所下降; ② 期间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支出下降10.36%,系员工薪酬、股份支付、研发投入等支出减少所致。
备注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变动主要为应收货款收回增加及采购付款支出减少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晶华与大连恒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上海晶华恒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江苏晶华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0%,双方以长远战略发展为目的,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合作开发车衣窗膜产品,并将品牌推向市场,实现双赢。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晓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雅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周晓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晓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晓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雅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晓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晓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雅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且为本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相关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周晓南先生、周晓东先生、白秋美女士、郑章勤先生、周忠辉先生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是其作为公司管理层的报酬;董事丁冀平先生作为公司的外部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因董事高奇龙先生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是其作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报酬,其于 2021 年 4 月已不再担任公司内部投资经理一职,故其未作为公司董事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应对汇率异动及公司经营需要,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运行过程中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国内外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授信额度及银行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指包含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公司。
②指不限于上表所列其他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
公司拟申请的13.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已包含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下属分、子公司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目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8名激励对象因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即“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且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上述1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26,52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郑章勤、周忠辉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白秋美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姚志伟的配偶,3名董事均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及《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3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宏波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规定,也保障了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阅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对监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注:周德标先生为股东提名监事,2022年度不在公司领薪。其他监事均不在公司领取作为监事的薪酬,所得薪酬均为其作为公司高管或者部门负责人所得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8名激励对象因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即“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且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上述1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26,52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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