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133,93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340,472.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2,450.7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78085_B01号验资报告。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70元。募集资金总额3,31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56,480,253.0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2022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 00075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9,009.63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8,405.79万元)。
单位:万元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6,169.38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156.92万元)。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 募集资金管理
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7月8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之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7月8日与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开展的需要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公司已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并与华泰联合证券终止了首次公开发行保荐协议,因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泰联合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吴证券承接。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11月24日,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公司、东吴证券与兴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赣州蓉江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徽商银行芜湖三山支行、工商银行芜湖赭山支行营业室、中国银行芜湖三山支行等7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28,122.96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22,450.73万元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1,921.23万元。以上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4991号);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6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8,000.00万元。
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同时存在超出董事会授权期限而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产品已经全部赎回。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追认,并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孚能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孚能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同时存在超出董事会授权期限而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产品已经全部赎回。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追认,并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133,93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340,472.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2,450.7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70元。募集资金总额331,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5,648.0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附表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2020年8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22,450.73万元低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343,682.66万元,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年产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从原承诺投资金额283,682.66万元调整为262,450.73万元。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且由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附表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由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25,648.03万元低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452,000.00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整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从原承诺投资金额392,000.00万元调整为275,648.03万元;调整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从原承诺投资金额60,000.00万元调整为50,000.00万元。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且由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YU W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大松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YU W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大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YU W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大松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正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反映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三)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亏损,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为实现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88567 公司简称:孚能科技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新能源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整车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聚焦三元动力电池的电芯、模组和电池包,已成为全球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领军企业之一。同时公司正在规划研发应用于储能和汽车动力领域的磷酸铁锂方形电池,和应用于经济型汽车及储能领域的钠离子电池产品。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供应商,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目前主要通过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整车电池系统实现销售收入。
1.研发模式
公司秉持“投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的技术开发思路,坚持自主研发,中、美、德三地研发基地协同联动,同时与全球科研院所、知名企业长期战略合作,保持技术持续领先。研发领域覆盖了电池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前瞻性技术开发、产品技术开发、产业技术开发、产品回收等动力电池全链条、全周期环节。产品开发战略上与时俱进,积极响应国家、市场、客户的需求,保持先进性的同时,植入多元化、智能化、低成本等新基因。不仅布局了多种化学体系、不同封装形式、不同应用领域的产品技术,还将大数据、云计算、AI智能等新技术加持嵌入到产品开发和应用上,同时通过材料创新、结构创新、制造创新等方式极限压缩成本,积极应对“双碳”背景下的行业发展挑战。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与研究院、质量部等组成供应商准入小组,经严格的调查、评估与考核后,供应商可以成为公司合格供应商。每年做年度过程审核、根据质量和交付目标进行考核并执行合格供应商清单维护。公司设有采购委员会针对大额采购事项进行讨论、分析及评估,做出最合理的采购判断,并把控所有采购支出事项。采购部与合格供应商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预付款协议、联合技术开发协议等,达到公司材料和设备锁价、成本最优、保供和质量性能最佳的状态。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和适当备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采取市场运营中心来联动各环节进行统筹,各生产基地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客户具体交付时间制定每月生产计划,物控部门根据月度计划采购相应原材料与辅助材料,生产部门根据日计划进行生产;在制造过程中,由制造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质量管理部门对制造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与检控,并在对产成品按要求检验合格后分类入库。综合评估客户需求与产能利用情况,为避免需求高峰期产能不足,计划物控部门会根据客户月度需求的波动情况及市场需求预测适当提前生产电芯作为备用,以达到既满足客户交付需求又充分提高产能利用率。奔驰驻厂团队与孚能镇江基地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增强生产计划,质量控制以及物流交付环节的管理工作。
4.销售模式
公司与意向客户(整车客户、储能客户、新兴客户)接触后,根据客户需求,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方案设计,意向客户经过对公司走访、考察、测试、审核认证、商务谈判后,正式确定公司为其供应商。并通过具体项目(车型项目、储能项目,新业务项目)技术要求,确定供货产品、型号、价格、质量等事项,签署框架协议、技术协议、价格协议、质量协议和保密协议等。公司与客户建立供应合作关系后,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及签署的具体销售合同,为国内外客户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
储能业务除供储能产品外,也会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合作运营等服务;新兴业务,除供应产品外,也会进行相关的海外贸易类活动。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及特点
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克服补贴政策退坡和原材料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产销量及动力电池装机量高速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2年我国新能源车销量为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根据国际能源署(IEA)调查数据,2022年全球电动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销量超过1000万辆,较上年增长56%。其中中国销量占全球总销量的约六成;根据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数据,2022年欧洲30国实现新能源乘用车注册量258.9万辆,同比增长14.6%;根据美国汽车创新联盟数据,2022年美国新能源轻型车实现销量91.3万辆,同比增长41.1%。新能源车高速增长带动动力电池市场快速增长,根据SNE Research统计,2022年全球新能源车动力电池使用量达517.9 GWh,同比增长71.8%;其中2022年全球前十动力电池企业使用量占比合计91.4%。动力电池企业收入虽均大幅上涨,但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使得利润更多向上游企业集中,动力电池企业利润增速低于收入增速的情况普遍存在。
2022年动力电池行业技术创新进展较大,其他化学体系动力电池如钠离子产品及其产业化进程加速,使得行业整体对锂资源的依赖有望降低。展望未来,在国家“双碳”政策带动下,中国动力电池以及储能等行业仍将持续增长。但动力电池行业因基数较高,未来行业增速可能下降;然而储能行业将迎来增长的黄金期。
(2)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动力电池行业仍处在快速迭代、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安全性、快充的追求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是从业者共同的努力目标。因此掌握最新技术,保持持续领先的研发能力,率先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是动力电池行业的最主要技术门槛。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以及富锂锰基、硅碳负极等新材料等一旦实现大规模商业化,将对现有动力电池产业格局产生重大影响。行业内公司需尽快掌握、布局新技术,以夯实公司的技术核心竞争力。
此外,控制成本也是当前汽车动力电池主要技术能力。由于动力电池在新能源汽车成本中占比最高,产品要求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情况下,客户对产品价格提出了极致成本的诉求。第一,考虑原材料成本。加强对上游原材料的控制,减少原料价格波动对电池成本造成的影响。第二,考虑生产成本。要合理规划产能,与下游客户就产品供应保持步调一致,提高产能利用率,以有效摊平各方成本。第三,考虑回收成本。随着新能源汽车不断发展,废旧电池数量也将日益增加。国家不断出台动力电池回收政策,鼓励动力电池的回收及再利用,也将有效降低电池综合成本。所以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全周期的成本控制成为当前汽车动力电池主要技术门槛之一。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2022年,公司产销两旺,行业国际地位得到较大提升。据韩国SNE Research统计,公司2022年在全球市场动力电池装机达到7.4GWh,同比增长215.1%,市占率为1.4%,较2021年上升0.6个百分点,并进入SNE Research统计的2022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排名前十。
数据来源:SNE Research
由于公司出口业务占比较高,国内排名出现小幅波动,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2022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公司排名第八。
数据来源:国内交强险数据、GGII、起点研究院(SPIR)、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
2022 年,中国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创新成果集中展现。各动力电池厂商接连推出各具优势的新产品。但其中钠离子技术的进展情况备受业内关注。近年来,汽车动力电池高速发展引发了基础锂盐需求的大幅增长,但全球锂矿开发及冶炼滞后,导致锂盐和锂矿价格大幅上涨并持续高位。面对此种业态,包括公司在内的各动力电池厂商及产业链上下游公司加快了钠离子电池商业化节奏。钠离子电池成本优势明显,作为锂离子电池的补充,未来将在中低端动力电池市场和储能市场实现一定规模应用。
此外,动力电池原材料也正快速发展。例如PET复合铝箔和铜箔材料得到了加大发展,被认为是传统锂电池集流体(铝、铜箔)的良好替代材料。复合铜箔的厚度是传统铜箔厚度的3/4,重量也更轻,对提升锂电池能量密度和安全性,降低成本和污染排放具有重要的意义。该技术具备较大的普适性,复合铜箔、铝箔等其他复合膜材料也使用该技术。PET镀膜理论上单位材料的铜用量仅有传统箔的1/3左右,虽然目前复合铜箔的加工成本因处于制造初期成本比较高,伴随技术进步,预计未来成本将会有竞争优势。2022年下半年二代镀铜设备进行验证提速后,制造成本还有很大下降空间。
2)未来发展趋势
首先,未来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虽增速有所下降,但将长期维持稳定增长,但储能市场将迎来黄金增长期;其次,由于行业内各家动力电池企业均大力扩充产能,未来很可能出现动力电池供大于求的局面;最后,由于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较早、技术较领先,因此未来将呈现动力电池出口表现较强或将陆续“出海”建厂的局面。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资产、负债、收入、成本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公司期末资产总额3,212,717.47万元,较年初增长53.45%,负债总额2,011,061.01万元,较年初增长72.44%。实现收入1,158,809.67万元,实现净利润-92,698.88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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