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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旭杭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归属2.31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20名激励对象归属27.147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3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简要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未来资金需求较大,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考虑公司目前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3,445,695.3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29,142,648.64元。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未来资金需求较大,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考虑公司目前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除 2022 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邀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2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50,094,763.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因此,公司 2022 年度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0,094,763.98元,除 2022 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 2022年度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094,763.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属于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202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其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方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未来的实际情况,也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4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恒信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1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18,51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6.50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29.63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9,472.4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157.20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69号)。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6号)同意,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112,271股,发行价格为324.2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3,332.1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230.59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101.5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2,602.17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2,894.07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制度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列示如下: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4,866.77万元置换已支付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现金管理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个年度审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失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8,000.00万元,累计收回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4,000.00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5,000.00万元,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51,000.00万元,累计收回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54,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同时将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数据态势感知平台升级项目”、“工控安全及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升级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云安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大数据态势感知平台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继续使用,将“工控安全及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同时将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核查意见》。具体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同时将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为一般户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鉴于公司存放在宁波银行杭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111012200004154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决定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截止公告日,余额包括利息收入约 962 元)使用完毕后将不再使用该募集资金账户,并办理相应的注销手续。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4,481,258.28元转入“云安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所属募集资金账户,并将 962.79元使用完毕。同时相关节余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完毕。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物联安全技术研发项目”、“智慧城市安全大脑及安全运营中心升级项目”和“安全运营能力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计划尽量利用公司现有场地、设备和软件等资源以支撑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时为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公司拟增加对研发人力资本的投入,以持续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具体详细情况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安恒信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安恒信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

  首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系该项目募集资金2019-2022年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5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瑜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伟良

  

  姓名: 丁一羽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凌燕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 115 万元,内控审计报告收费为 20 万元。2023 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同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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