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512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制定了长远的发展战略,一方面不断扩大在全国的区域布局,加快高端精品包装产能建设及对外投资并购战略;另一方面加快实施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的步伐,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较大。本次留存未分配利润,将切实用于公司的经营,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52,225,093.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12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9,467,7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537,029.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05,335,669.39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0,537,029.8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纸包装行业,属于包装工业五大子行业之一,是包装工业重要的组成部分。纸包装行业整体市场规模较大,但市场集中度低,“大行业,小企业”的行业特征明显。在未来,一方面纸包装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行业间的并购整合将会加速;另一方面,市场对于高端、精美的纸包装的需求将会增加,行业升级将会加速。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适当加快转型升级和区域布局的步伐。未来计划形成以浙江为核心,辐射全国的产业布局。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上市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335,669.39元。出于战略布局的需要,公司对外投资并购,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等对于流动资金需求比较大。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制定了长远的发展战略,一方面不断扩大在全国的区域布局,一方面加快实施智能化升级改造的步伐,因此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较大,故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留存未分配利润,将切实用于公司的经营,实现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区域布局和向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的需要。预计从长远来看,能为投资者带来更大的收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规定。虽然公司2022年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但考虑到2023年度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能够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因此,我们认为本次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趋势和机遇、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2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江苏大胜达概念包装研发有限公司、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9,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控股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一)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4月16日
2、注册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南区
3、注册资本:8,500万
4、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5、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以上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从事经营)。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销售:印刷、包装材料(不含危险品),纸张、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28,876.63万元,净资产11,142.76万元,2022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93.06万元,净利润3,715.8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计29,480.15万元,净资产12,074.80万元,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81.05万元,净利润932.0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0日
2、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龙产业园纵一路D0202-1地块
3、注册资本:10,000万
4、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5、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造;纸浆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28,665.46万元,净资产9,794.78万元,2022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05.2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计28,828.73万元,净资产9,762.68万元,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2.1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浙江大胜达包装苏州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6月22日
2、注册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迎春南路49号4幢
3、注册资本:3,800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方吾校
5、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生产、销售:纸制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7,252.25万元,净资产5,231.14万元,2022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92.41万元,净利润481.1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计8,054.46万元,净资产5,174.39万元,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9.21 万元,净利润-56.7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6日
2、注册地点:汉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28,015.67万元,净资产10,764.77万元,2022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20.23万元,净利润-383.2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计73,231.26万元,净资产10,745.20万元,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39.79 万元,净利润-19.5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江苏大胜达概念包装研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年6月16日
2、注册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纬八路16号(D)
3、注册资本:3,018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5、经营范围:概念包装、纸包装技术研发,高档纸板纸箱制造,瓦楞纸箱、纸板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9,042.98万元,净资产1,621.46万元,2022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64.47万元,净利润-101.0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计8,261.00万元,净资产1,627.95万元,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7.93 万元,净利润6.4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各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且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子公司目前均经营情况良好,且运行正常。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37,000万元(不含本次),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2,19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2%、5.97%。本公司除对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3-031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额度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方式及品种
公司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智能存款、银行保本理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
(四)使用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现金管理风险分析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公司财务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材料,通过研究讨论,发表一致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在不影响正常经营、项目投资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方能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火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火红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方能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火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火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方能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火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火红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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