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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

  及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银行信贷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需要,根据公司2023年的经营计划,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在上述总额度内在各家银行间进行调整,办理相应业务)。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效率,在满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条件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业务的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对下一年度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审议通过之日止有效。超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外的授信及融资业务,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3-032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建新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周康康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蔡畅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张建新、周康康、蔡畅在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注:以上审计费用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四)股东大会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687                           公司简称:大胜达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12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9,467,750股,以此计算共拟派发现金现利10,537,029.88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0%。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化,则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总额,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纸包装市场规模庞大,瓦楞纸包装应用广泛

  包装产品主要分为纸包装、金属包装、玻璃包装、塑料包装。其中,以瓦楞纸箱为主要构成的纸包装产品由于拥有良好的物理机械性、可回收性、印刷适应性、经济实用性和环保性等优良特性,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根据中国包装联合会发布的《2022年全国包装行业经济运行概况》,2022年全国包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2,293.34亿元;其中纸和纸板容器规模以上企业完成累计主营业务收入3,045.47亿元,占比24.77%,紧随塑料薄膜制造(31.09%)之后,是应用最广泛的包装形式之一。未来随着低碳、环保、绿色的理念深入人心,纸和纸板容器制造行业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瓦楞纸板是由箱板纸和经过起楞的瓦楞原纸粘合而成、用于制造瓦楞纸箱的一种复合纸板,纸板中层呈空心结构,能够在减轻包装重量的同时获得较高的抗压强度和缓冲性能。

  瓦楞纸箱是指使用瓦楞纸板经过印刷、模切、钉箱或糊盒制成的包装用纸容器。作为一种外包装,瓦楞纸箱主要起到运输过程中的储存、保护作用,其印刷内容可还起到美化外观、展示产品、广告宣传的作用。与金属、塑料、玻璃包装产品相比,瓦楞纸箱废弃物较少、易于回收再利用,并且印刷时主要采用无毒易分解的环保水性油墨,是公认的“绿色包装产品”,且纸箱占产品成本的比重低、易于物流运输和储存,广泛地应用于家电、电子产品、IT、食品饮料、图书、日化、纺织品等下游行业中。

  2、全球瓦楞纸箱行业概况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Smithers发布的《2023瓦楞包装未来发展报告》显示,全球瓦楞包装市场的仍以每年3.7%的速度增长,到2023年将达到3,000亿美元。其中,电子商务领域将成为瓦楞包装市场的一个重要且高增长的机会,全球电商包装市场总价值已经从2019年的347亿美元上升到2022年的636亿美元,到2027年,电商包装市值将增长至1,017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9.8%。

  根据国际瓦楞纸箱协会(ICCA)统计数据,2016年全球瓦楞纸箱产量主要集中于亚洲市场,占比为51.60%,其次为欧洲和北美,分别为22.80%和17.90%。根据Freedonia预测,全球瓦楞纸箱市场仍将持续增长,尤其是在亚洲、非洲和中东地区,增速将更为稳健,因为这些地区制造业越来越多地使用瓦楞纸箱用于产品包装和运输,“以纸代木”作为运输容器的趋势还将持续。

  3、我国瓦楞纸箱行业概况

  (1)我国包装行业发展状况

  包装工业作为服务型制造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商业流通中,包装行业为产品提供安全美观的包装和容器,以达到方便仓储、运输、销售以及宣传展示的作用,几乎应用到所有的商品流通环节。随着我国制造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创新体系的日益完善,包装工业在服务国家战略、适应民生需求、建设制造强国、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影响。目前,包装工业已位列我国主要工业门类,成为中国制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现代商业、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包装行业规模也随之得到显著发展。根据中国包装联合会发布的《2022年全国包装行业经济运行概况》,2022年全国包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2,293.34亿元。

  (2)我国瓦楞纸箱行业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瓦楞纸箱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增长十分迅速。近年来,我国国内社会消费总额迅速增长,带动中国瓦楞纸包装行业生产规模迅速扩大,产销持续、快速增长,主要产品产量居世界前列,在质量、档次、品种、功能等方面已能够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之一。早在2003年,我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瓦楞箱生产国,仅次于美国;2009年,我国瓦楞纸板产量超过美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瓦楞纸板生产国。

  2020年1月19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主要针对餐饮外卖等领域塑料制品用量、材质等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并在未来将继续扩大实施范围。限塑令的实施加速国内纸包装对塑料包装的替代效应,进一步激发国内纸包装的潜在需求。

  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进行动。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动电商与生产商合作,实现重点品类的快件原装直发,鼓励包装生产、电商、快递等上下游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支持建立快递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推动生产企业自觉开展包装减量化。

  2022年12月,中国包装联合会发布的《中国包装工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提出了至“十四五”末,我国包装产业年总产值突破3万亿元,占全国GDP比重达到2.5%左右。《规划》明确提出要推进包装行业的绿色转型进程,“突出绿色低碳循环转型在产业深度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中的引领性作用,加快构建覆盖包装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发展体系,显著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有效形成包装产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综上,纸包装行业在服务国家绿色战略、适应民生环保需求、大力促进社会消费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公司作为国内纸包装行业龙头企业,同时在积极布局纸浆环保餐具领域,将极大受益于国家各项促进消费、以纸代塑、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的政策。

  (一)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包装印刷综合解决方案专业供应商之一,是中国包装联合会认定的“中国纸包装龙头企业”之一,公司主要从事纸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印刷和销售,主要产品涵盖瓦楞纸箱、纸板、精品酒盒、卷烟商标等,能为客户提供涵盖包装方案设计、研发、检测、生产、库存管理、物流配送等环节的全方位纸包装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产品瓦楞纸箱广泛地应用于啤酒、饮料、烟草、电子、家电、家具、机械、快递物流、化工、服装等行业的内外包装。凭借多年的纸包装行业经验、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先进的生产工艺、优质的产品质量和及时响应的供应链整合能力,公司与华润啤酒、农夫山泉、益海粮油、娃哈哈、老板电器、美的电器、苏泊尔、顺丰速运、海康威视、松下电器、三星电子、博世(BOSCH)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继续深耕瓦楞纸箱业务的同时,公司近年来也积极通过收购、新建等多种方式拓展纸包装产品系列,进一步向更高端的精品烟酒包装领域延伸。其中,子公司爱迪尔主要产品为精品烟包、精品卡片、礼品包装、真空镀铝包装材料等,与浙江中烟、江苏中烟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利群”、“南京”等知名卷烟品牌提供商标及条盒,部分礼品包装产品间接出口至欧美市场;而子公司四川大胜达中飞的主要产品为高端酒包,为茅台股份、贵州习酒、泸州老窖等下游白酒品牌客户生产精品酒盒。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纸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印刷和销售,瓦楞纸箱一直是公司的核心产品,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分为主要原材料和辅料,主要原材料为原纸、纸张,其中最主要的原材料为瓦楞纸、牛卡纸和白板纸,辅料包括油墨、淀粉、扁丝、各类包装附件、机修配件等。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标准,对供应商的规模、行业或地区排名、管理体系、供应半径、产品环保达标、资质认证、社会责任等均做出了具体评审要求,重要物资原纸的供应商在进入《合格供方名录》前需进行现场评审。

  公司瓦楞纸箱、纸板业务的原材料采购采取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江浙地区生产基地所需原纸和辅料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负责价格谈判,通过集中采购提高议价能力。在具体下达订单时,萧山地区生产基地由公司采购部下达订单,集中采购;江苏地区生产基地(含江苏大胜达、大胜达苏州)由总部负责价格谈判,各生产基地独立向供应商下达订单;四川智能、湖北大胜达、新疆大胜达由于地处华东以外地区,距离公司总部较远,其原材料的价格谈判和具体订单下达均由各子公司独立负责。除此之外,爱迪尔、四川中飞及其子公司(含四川、贵州两大酒包生产基地)的原辅料采购由各子公司下设的采购部门独立负责。

  公司总部采购部设采购主管1名,主要负责原纸和辅料的统筹安排、供应商管理及重大价格谈判等,另设3-5名采购员负责具体杭州总部各基地的原辅料采购工作。在原纸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采取招投标、议价、比价的定价机制;在辅料采购方面,公司采取了议价、竞价的定价机制。

  在具体采购流程上,一般由各生产基地制造部门整理原纸需求,计划部结合库存情况提出原纸采购需求,辅料由原料部提出采购需求,设备配件耗材由设备部提出采购需求,经内部审批后,采购部向供应商询价、比价、谈价,价格确定后下达具体订单,由品管部负责物料检验,由仓储部门负责入库管理,采购流程图如下:

  

  2、生产模式

  (1)生产基地布局

  由于纸包装产品销售具有明显的“运输半径”,跨区域业务扩张是纸包装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经之路。经过多年的稳健经营,公司目前已拥有位于浙江、江苏、四川、湖北、新疆、贵州等地的多个生产基地,正在建设海南生产基地。

  (2)生产流程

  公司纸包装产品主要用于配套特定客户的特定产品,具有定制化生产的特点,因此公司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备有少量库存”的方式确定生产计划。由于纸箱常常具有多规格、多批次、少批量的特点,公司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以柔性生产的方式组织生产。长期合作、订单量较大的家电、快消、快递物流等行业客户如松下电器、农夫山泉和顺丰速运按月提供月度生产计划,销售部门根据客户提供的月度计划备有少量库存。

  一般来说,在客户下达初次订单后,由技术中心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制作图纸、样箱,图纸或样箱需经客户确认,客户确认后的图纸或样箱交与工艺组进行生产准备,同时采购部按照客户要求采购所需原纸和其他辅料。技术中心制作《生产通知单》,明确产品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对象及交货期等信息,生产部门根据生产通知单和送货计划编制生产计划,进行订单排程,领用物料,一般经纸板生产、印刷、模切、成型、打包等工序完成生产后,由品管部门进行质量检查,办理产成品入库手续。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主要采取“产品直销、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设立了营销中心,配备了专业的销售团队,负责开拓客户资源,不断推广完善销售网络。公司对销售团队制定了与绩效奖励挂钩的考核措施,每季度根据不同楞型的各类纸箱产品的销售量、销售回款、售后服务等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和激励。

  公司制定了规范、成熟的客户开发流程,以持续开发客户,拓展销售网络,促进与客户的合作,具体流程如下: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825.80万元,同比增长23.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33.57万元,同比增长7.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516.10万元,同比增长22.6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公布了《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审批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3-024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方能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方聪艺女士向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汇报2022年实际履职情况。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年报。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开展经营,公司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阅,与会者认为公司《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实际运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52,225,093.8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1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30%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制定了长远的发展战略,一方面不断扩大在全国的区域布局,加快高端精品包装产能建设及对外投资并购战略;另一方面加快实施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的步伐,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较大。本次留存未分配利润,将切实用于公司的经营,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市场同行业董事薪酬公允情况,拟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市场同行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允情况,拟定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关联董事方聪艺、舒奎明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现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银行信贷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需要,根据公司2023年的经营计划,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在上述总额度内在各家银行间进行调整,办理相应业务)。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在39,000万元的最高额限度内为公司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15.8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65.38万元。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未达标,需要向公司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290.79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评估值高于收购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交易价格,不存在减值,业绩承诺人无需补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陈相瑜先生、许文才先生、刘翰林先生向董事会提交《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汇报2022年实际履职情况。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2022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情况,编写了《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总结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编制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3-025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4月18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学勤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2年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开展经营,公司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实际运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趋势和机遇、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市场同行业监事薪酬公允情况,拟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事项。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8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电话: 0571-82838418

  传真: 0571-82831016

  联系人:胡鑫、许红英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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