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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6

  债券代码:163920   债券简称:20同股01

  债券代码:185329   债券简称:22晋股01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用减值损失基本情况

  本年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72,549,066.16元,因客户回款转回坏账准备1,789,000.00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307,039.71元,因回款转回4,503.60元,综合形成信用减值损失175,062,602.27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基本情况

  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5,918,591.96元,转销88,187,015.39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9,376,294.32元,综合形成资产减值损失215,294,886.28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金额390,357,488.55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约3.90亿元。

  四、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8

  债券代码:163920   债券简称:20同股01

  债券代码:185329   债券简称:22晋股01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色连煤矿拟继续

  将矿井和选煤厂整体委托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或“色连煤矿”)拟继续将“色连一号矿井”和选煤厂整体委托运营。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不可抗力等原因,将对委托运营产生实质性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202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色连煤矿将色连一号矿井和选煤厂整体委托运营,矿业公司将“色连一号矿井”的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整体委托给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永集团”)运营管理;将“色连一号煤矿选煤厂”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所有设备(包括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等委托由北京华宇中选洁净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公司”)运营管理。色连煤矿与汇永集团、华宇公司分别签署矿井整体安全生产、选煤厂整体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合同。协议即将到期。

  色连矿井及选煤厂采用委托运营模式期间,色连煤矿与汇永集团、华宇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了矿井及选煤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降低了生产运营成本,保证了矿井及选煤厂正常运营。现色连煤矿拟继续将色连一号矿井和选煤厂委托给汇永集团、华宇公司运营并续签相关合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东胜区罕台镇色连村

  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矿业投资;矿山设备销售;投资咨询、矿业信息咨询服务;煤炭销售。

  矿业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矿业公司股东情况: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

  2、交易对方情况

  (1)汇永集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路

  法定代表人: 鹿志发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4日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煤矿建设管理;煤矿生产管理;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汇永集团股东情况:北京永烨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北京英劲泰和科技发展公司持股15%、北京汇永国青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0%。

  汇永集团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华宇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华宇中选洁净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胡斌

  注册资本:305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年1月11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矿山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不含桥梁、燃气)监理甲级;选煤及煤炭加工工程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煤炭行业的企业管理;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交易、储运活动);维修机械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宇公司股东情况: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100%持股。

  华宇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类别为委托运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色连一号矿井及配套选煤厂。

  (二) 色连一号矿井及配套选煤厂基本情况

  矿业公司于2008年8月1日注册成立,配套建设相同规模选煤厂。矿业公司于2008年8月1日注册成立,2009年10月开工建设,2014年7 月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2019年9月7日取得竣工验收批复,2020年3完成生产要素公示。2022年9月获得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色连一号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复函》(内能煤运函〔2022〕1189号,同意色连一号煤矿生产能力由500万吨/年核增至800万吨/年。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色连一号煤矿矿井安全生产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矿业公司在确保股东资产所有权不变、产权关系不变、矿业公司主体责任不变、拥有对重大事项决策权不变的原则下,矿业公司将色连一号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整体委托汇永集团实施管理,并与汇永集团续签色连一号煤矿矿井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合同。

  主要内容包括:

  1、交易双方:发包方为矿业公司,承包方为汇永集团

  2、托管范围:矿业公司委托汇永集团对色连一号矿井井上、井下安全生产相关范围及区域内的全部资产、安全生产系统及汇永集团办公生活区域实施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含安装与回撤)、开拓掘进、工作面至溢流煤塔(含溢流煤塔)的煤流系统、辅助运输系统、矿井“一通三防”系统(含地面主扇、制氮、灌浆)、供水系统、压风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上下)、地测、钻探、防治水、雨季三防、副井口管理和现场安全等管理工作,具体范围包括:采煤、掘进、主运输、辅助运输、一通三防、监测监控、地质测量及地质防治水、供电、给排水、供液、井下冬季供暖、安全及设施管理、技术管理等。

  3、托管方式:矿业公司委托汇永集团整体托管色连一号矿井。汇永集团对受矿业公司委托管理范围内的色连一号矿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实施全权管理。矿业公司负责审批汇永集团提报的年度各项计划,并下达各项任务指标,汇永集团负责完成。

  4、托管单价组成

  托管单价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材料配件费用、托管范围内员工工资及福利附加费、巷道掘进费用、生产过程中设备修理费用、日常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费用、物业费用、车辆费用、税金、其它支出等。

  5、专项基金提取办法及使用范围

  汇永集团负责编制年度安全基金计划、维简费计划、大修计划,报矿业公司审批。其中安全基金、新增资产、设备购置、设备大修、井巷大修、设备更新、矿井开拓延伸相关工程费用及配套风水电管路线路和相关设施费用、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环境保护等费用、用于矿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塌陷区治理及补偿费用由矿业公司承担。

  6、计划指标确定基础、托管单价

  双方协商议定安全托管标准,原煤产量、掘进计划、煤质等生产指标,机电管理基础指标。原煤托管单价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若后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7、计量、考核、结算及支付方式

  双方以原煤产量进行计量,生产运营费用按月结算,托管费用=原煤结算量×综合单价(原煤托管单价),托管费用按月支付。

  8、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矿业公司拥有煤矿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煤矿经营权、拥有主体管理权,汇永集团对井上、井下托管范围内资产有使用权和管理权前提下,双方对各自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

  9、安全及管理

  在托管运营期间,汇永集团对托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出现重特大事故,按事故追查结果及责任划分,双方承担各自的责任。

  10、托管期限

  生产运营托管期限初步定为三年。在托管期内,各项托管计划指标一年一定。依据下一年度的生产条件,双方协商、测定下一年度各项托管计划指标,双方签字后执行。

  11、在托管期内,汇永集团不得将托管内容对外转包。

  (二)色连一号煤矿选煤厂整体安全生产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矿业公司将色连一号煤矿选煤厂运营交由华宇公司负责,并与华宇公司签署选煤厂整体承包生产运营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交易双方:发包方为矿业公司,承包方为华宇公司

  2、托管方式:矿业公司将色连一号煤矿选煤厂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所有设备(包括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等整体运营全部交由华宇公司负责。

  3、托管范围:从落煤塔(不含落煤塔)以下开始至产品装车、矸石及煤泥外排为止、以及外来煤系统,该范围内的洗选生产组织、安全技术管理、设备维护修理、文明卫生等全部方面。

  4、生产运营承包期限

  色连一号煤矿选煤厂项目生产运营承包期初步定为三年。在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内,各项年度考核指标一年一定。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矿业公司负责根据原煤煤种、煤质和产品的销售情况,向华宇公司下达生产任务和质量控制指标,并对华宇公司进行考核;华宇公司负责组织管理和生产人员从事选煤厂的生产、管理、维修、服务工作,并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双方约定各自权利和义务。

  6、托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托管费用=双方确认的结算量×综合单价;托管费用按月结算,按月支付。综合单价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若后续条件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7、安全生产委托管理考核

  双方对生产指标、指标考核、煤质指标、安全目标、机电管理指标、环保、节能指标进行约定。

  8、劳动定员及管理

  华宇公司应严格按照承诺的劳动力情况配备项目管理班子,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确定选煤厂劳动定员。

  9、安全、环保及质量标准化管理

  安全责任界定:在托管期间,华宇公司对托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对于非华宇公司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由责任方负责。

  10、转包与分包

  本托管不得转包,华宇公司的部分工作分包时,必须征得矿业公司同意。

  (三)该事项由色连煤矿负责委托运营相关事宜,包括不限于:在维护色连煤矿利益的前提下,经与汇永、华宇沟通协商,对委托运营协议中包括不限于托管单价、托管期限等具体条款予以修订、补充、完善。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矿业公司将矿井和选煤厂委托运营,通过引进具有煤矿管理先进理念及成功范例且具备专业资质的团队,建立合作管理关系,采用先进管理模式和生产工艺,保证安全生产,实现效益最大化,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实施矿井和选煤厂整体委托运营模式后,矿业公司预计可大幅降低成本;矿井和选煤厂委托运营期间,通过煤炭销售可以保证现金流,实现银行贷款置换并逐年归还欠款;可以逐步改进、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技术,优化运营管理模式,拓展煤炭销售渠道,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交易履行的风险分析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风险

  国家根据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出台相应的煤炭行业干预调控政策,将给矿业公司委托运营事项带来一定的政策性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影响矿业公司的业务经营。针对上述情况,交易双方可协商解除或变更合同。

  2、安全生产风险

  为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矿业公司将分别与汇永集团、华宇公司就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议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井的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2023-012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1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17:00;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新平旺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352-7010476   传真:0352-7011070

  邮政地址:山西大同市云冈区新平旺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3

  债券代码:163920   债券简称:20同股01

  债券代码:185329   债券简称:22晋股01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1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3,793,062.78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50,460,195.03元。公司在按上述标准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250,253,846.23元。公司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资金成本和股东诉求等因素的基础上,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67,3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3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1,054,431,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3-005号《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3-006号《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现提名雷永升先生、黄美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会议,选举新任职工监事,形成决议如下:根据《公司章程》,经民主选举同意赵志鹏、王智君、王蕾三位同志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监事候选人简历:

  雷永升,出生于1976年11月,中共党员,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同煤集团审计部副部长,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黄美军,出生于1978年4月,中共党员,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同煤集团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物流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务总监,现任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志鹏,出生于1989年4月,中共党员,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王村煤业公司副总经理(生产),现任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

  王智君,出生于1975年6月,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塔山铁路分公司副总工程师,铁路运营有限公司矿山铁路分公司副经理,现任塔山铁路分公司经理。

  王蕾,出生于1986年9月,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央党校,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女工部部长、投资发展部科长,现任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公司非独立董事刘杰因个人原因未出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董事会决议无异议。其已于4月辞去董事职务。公司已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上述第1-5项、9、10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1001                                                  公司简称:晋控煤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3,793,062.78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50,460,195.03元。公司在按上述标准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250,253,846.23元。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7,3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3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1,054,431,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我国煤炭需求保持增长,煤炭保供稳价政策持续发力,国内煤炭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中长期合同价格稳定。2022年全国原煤产量45.6亿吨,同比增长10.5%。全国铁路累计发运煤炭26.8亿吨以上,同比增长3.9%。2022年动力煤中长期合同(5500大卡下水煤)全年均价为722元/吨,同比上涨73元/吨,年内峰谷差在9元/吨左右,发挥了煤炭市场“稳定器”作用。受国际能源价格大涨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二季度以后价格呈现高位波动态势。10月份以后,随着我国动力煤供需形势逐步改善、煤炭进口快速恢复,动力煤市场价格持续下行,年末北方港口动力煤市场价格较年内高点下降500元/吨,继续向合理区间回归。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营业收入4.02万亿元,同比增长19.5%。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煤炭生产及销售业务。经营范围主要为:煤炭采掘、加工、销售(仅限有许可证的下属机构从事此三项);机械制造、修理;高岭土加工、销售;工业设备维修;仪器仪表修理;建筑工程施工;铁路工程施工;铁路运输及本集团铁路线维护(上述需取得经营许可的,依许可证经营)。本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动力煤等,主要用于电力、水泥、建材等行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是公司稳健发展的一年。面对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风险挑战增多等不利形势,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司上下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攻坚克难、乘势而上,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严抓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狠抓落实,总体保持了平稳健康的良好发展态势。报告期末,公司完成原煤产量3280万吨,同比减少6.21%,商品煤销量2731万吨,同比减少10.07%,煤炭业务收入156.80亿元,同比下降11.4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7

  债券代码:163920   债券简称:20同股01

  债券代码:185329   债券简称:22晋股01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集团”)续签《综合服务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续签《综合服务协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过去 12 个月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与煤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持续发生本公告内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煤业集团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拟与煤业集团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定,煤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煤业集团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新平旺

  法定代表人:李学慧

  注册资本: 1,703,464.16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煤炭采选业、电力业务、贸易业务、机械制造、煤化工、冶金、水泥、建材、金融等

  股权结构: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占比65.17%、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占比30.12%、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占比2.06%、朔州矿业公司占比1.19%、大同市国资委占比0.89%、朔州市国资委占比0.42%、忻州市国资委占比0.15%。

  煤业集团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2、关联关系

  公司为煤业集团控股子公司,煤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7.46%。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煤业集团按照公司所要求的合理方式向公司提供供电、供水、通讯服务、铁路专用线等其他运输服务、产品供应、设备供应、材料及配件供应、维修服务、租赁业务、工程施工、地质勘探、技术服务、运营服务、仓储服务、火工品代管服务、检测计量业务、监测业务、勘察监理、设计劳务、后勤服务、新闻书报业务、造育林、资金拆借、担保业务、矿山救护及警卫消防及绿化服务、退休管理、疗养服务等综合服务;煤业集团承诺就其本身提供的该等服务向公司收取的款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煤业集团具体就类似服务而向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2、公司按照煤业集团所要求的合理方式向煤业集团提供转供电、转供水、产品销售、材料及配件销售、铁路专用线、其他运输服务、劳务服务、租赁业务等综合服务。

  3、在公司未能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某种煤业集团服务的供应并书面向煤业集团确认上述事项,煤业集团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该种服务的供应。

  4、若任何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的价格是按国家定价确定,该国家定价是指由中国中央政府、省政府、或其他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对该等服务而定下的价格。如果在任何时候,国家定价生效并适用于某种服务,双方同意该种服务的供应价格应按国家定价确定。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有关的收费应以市场价为收费标准。若任何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的价格是按市场价或低于市场价格确定,该市场价应在考虑了下列标准后确定:(1)一方以前向另一方提供该类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2)在大同市或大同市附近地区提供该类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若提供该类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这些第三方所收取的价格的平均数);(3)在中国提供该类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若提供该类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这些第三方所收取的价格的平均数)。若没有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时,有关的收费按双方同意的协议价格。协议价格按照一方供应该服务的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

  5、双方商定,一方可于每个公历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就当日到期应支付给另一方的有关服务的供应费用设定账册,前者应向后者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但是当时未到期的款项和仍有争议的款项不得包含在该帐册内。

  6、协议应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追溯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其有效期限为3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地开展生产和辅助方面的服务互供,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与煤业集团协商,公司与煤业集团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关于该项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2、日常关联交易项目是公司日常和一般业务,有利于公司降低管理及经营成本,并及时获得有质量保障的产品和服务供应;3、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订立综合服务协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综合服务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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