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未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下午13时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T1楼21层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彭泽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公司董事会各位董事认真总结2022年公司董事会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表决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编制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2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孙文龙先生、独立董事何爱华先生反对,理由是:基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无法获取煤炭贸易相关客户、供应商的上下游穿透资料,原始供货方、终端使用方的出入场资料及物流资料,无法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核实煤炭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收回性。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我们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法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2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孙文龙先生、独立董事何爱华先生反对,理由是:基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无法获取煤炭贸易相关客户、供应商的上下游穿透资料,原始供货方、终端使用方的出入场资料及物流资料,无法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核实煤炭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收回性。对202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六)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2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孙文龙先生、独立董事何爱华先生反对,理由是:基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无法获取煤炭贸易相关客户、供应商的上下游穿透资料,原始供货方、终端使用方的出入场资料及物流资料,无法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核实煤炭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收回性。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无法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51,941.1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17,594.01元;母公司2022年度产生的净利润为61,741,897.12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76,164,505.7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决定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按如下方案执行:

  

  注:公司原董事长俞倪荣先生薪酬为1月-11月,原独立董事郝军先生、刘文新先生薪酬为1月-7月,原监事凌盛先生薪酬为1月-12月。董事长兼总经理彭泽蔚先生薪酬为7月-12月,独立董事孙文龙先生、何爱华先生薪酬为7月-12月,监事朱瑞敏于2023年2月入职,因此2022年无薪酬。

  如上表所示,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从公司实际获得的税前报酬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21.1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表决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按如下方案执行:

  

  注:总经理范少飞先生于2022年7月离职,薪酬为1-7月,董事会秘书李存龙先生于2022年11月离职,薪酬为1-11月。

  如上表所示,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实际获得的税前报酬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21.7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表决通过。

  (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在编制和配合审计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报告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在进行必要的资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核实等事项时,发现以前期间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应当追溯重述更正前期的重要差错,追溯调整公司涉及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一)关于审议《董事会 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编制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对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并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三)关于召开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14:0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四)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编制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2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孙文龙先生、独立董事何爱华先生反对,理由是:基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无法获取煤炭贸易相关客户、供应商的上下游穿透资料,原始供货方、终端使用方的出入场资料及物流资料,无法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核实煤炭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收回性。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我们无法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法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十五)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编制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七)关于审议《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编制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ST未来      公告编号:2023-039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5月4日(星期四)开始停牌,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和第 9.3.14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A 股股票停牌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未来,股票代码:600532)自2023年5月4日(星期四)起停牌。

  三、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保障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公司将按照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目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ST未来      公告编号:2023-041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度、2021年度报告中合并财务数据的影响如下:

  1、2020年度总负债增加24,417.99万元、净资产减少24,417.99万元、净利润减少24,417.99万元;

  2、2021年度总负债增加27,016.88万元、净资产减少27,016.88万元、净利润减少2,598.90万元;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涉及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更正

  2020年3月公司收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烟台分行”)与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集团”)、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浩”)、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控互动”)、颜静刚、梁秀红的金融借贷合同纠纷共4个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终审判决公司需向恒丰银行烟台分行承担中技集团、上海盈浩不能清偿部分(包括本金18亿元及相应利息、诉讼费等债务)的10%的民事赔偿责任。公司与富控互动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12月,公司收到二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4月,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晟天、原间接控股股东中技集团、上海盈浩分别签订了《债务承担协议》,中技集团、上海盈浩同意上述赔偿责任分别由其双方承担,但由于中技集团和上海盈浩目前资金紧张,上海晟天同意代中技集团及上海盈浩向公司支付公司实际承担的相关赔偿金额后,对中技集团和上海盈浩享有相应数额的债权。

  截至2020年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2.5亿元额度,直至本报告日已解除受限。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29日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2)006429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该事项作为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之一,基于谨慎性原因,公司就恒丰银行烟台分行案件相关法律事项咨询了律师的专业意见,并结合二审判决书,对该司法案件涉及的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该事项影响公司2020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预计负债增加244,179,851.18元,信用减值损失增加244,179,851.18元。

  该事项影响公司2021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预计负债增加25,988,984.80元,信用减值损失增加25,988,984.80元。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涉及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事项采用追遡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本次差错更正对公司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具体如下:

  (一)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1、对2020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

  单位:元

  

  2、对2020年合并利润表影响

  单位:元

  

  3、对2020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

  单位:元

  

  4、对2020年母公司利润表影响

  单位:元

  

  (二)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1、对2021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

  单位:元

  

  2、对2021年合并利润表影响

  单位:元

  

  3、对2021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

  单位:元

  

  4、对2021年母公司利润表影响

  单位:元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对2020年度财务指标的影响

  1、每股收益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对2021年度财务指标的影响

  1、每股收益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董事会将督促公司持续加强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我们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发表意见如下:本次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七、会计师意见

  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亚会专审字(2023)第01110031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ST未来      公告编号:2022-042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555号东怡大酒店三楼丁香1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T1楼21层,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021-50342907)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上海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或上海证券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为配合政府和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公共卫生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二、监事会同意《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说明。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未来股份”)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3)第01110498号),具体审计意见如下:

  公司在2022年度主营业务为煤炭贸易,确认的煤炭贸易收入为110,334,012.52元,确认的贸易货款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339,267,207.45元(其中坏账准备13,392,672.07元),我们无法获取煤炭贸易相关客户、供应商的上下游穿透资料,原始供货方、终端使用方的出入场资料及物流资料,无法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核实煤炭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收回性。

  2023年4月24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3014 号),我们无法确认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及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管理层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会计师对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正文相关内容。

  特此说明。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二、我们同意《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并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相关事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正确评估该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后续进展对公司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

  孙文龙   何爱华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以下无正文,为上海智汇未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ST未来        公告编号:2023-040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并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5 号及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15号及解释第16号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①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 响。

  ②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③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④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⑤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 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⑥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 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进 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ST未来     公告编号:2023-043

  未来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拟终止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拟终止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3】0391号),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晚间,你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等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3.14条等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事先通知书后5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书面听证申请,载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送达地址、听证事项等内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ST未来     公告编号:2023-044

  未来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388号),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你公司提交2022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你公司股票将自5月4日开市起停牌,本所将在规定期限内召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本所已经发出财务类强制退市的事先告知书,请公司充分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四、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函》的各项要求,并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