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将选择信誉良好的优质合作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1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钟竹、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
(二) 登记地点: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邮政编码:100095
联系电话:010-57649050
传 真:010-57649056
联 系 人:但晨、杨帆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钟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竹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振富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钟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竹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振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钟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竹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振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62,038.7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0,499,363.35元。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2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优先满足公司重点在研项目及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8日,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71,811,600股变更至76,100,908股,本次增加股本人民币4,289,308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6,100,908.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76,100,908.00元。现根据实际情况对《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进行修订,该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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