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郑斐斐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于近日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郑斐斐先生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郑斐斐先生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其在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 郑斐斐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研究开发、部门运营管理以及生产经营等工作均有序推进。郑斐斐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郑斐斐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郑斐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郑斐斐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郑斐斐先生,男,1986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2008年3月至2009年9月,任职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技术支持工程师、项目经理;2009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职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运营经理、产品经理;2015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职于北京易驾易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e代驾),担任产品架构师;2015年12月至2022年2月,担任公司i春秋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2月起转为支持公司战略项目。
(二)股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斐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郑斐斐先生通过北京信安春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9%。
郑斐斐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及其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三)参加的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斐斐先生不存在参与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的情况。郑斐斐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郑斐斐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包括竞业禁止条款)等相关协议文件,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郑斐斐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离职后未前往竞争对手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郑斐斐先生存在违反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条款等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业务发展,已培养了一支高效、技术全面、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并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和技术平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和技术人员218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达48.12%。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通过不断引进技术人才,丰富公司人才储备,优化人员素质结构,提高研发业务团队的整体实力,公司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郑斐斐先生外,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离职情况,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郑斐斐先生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降低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郑斐斐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6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3、4、5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永信至诚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永信至诚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会议联系人:张恒
联系电话:010-50866160
邮箱:yxzc@integritytech.com.cn
邮编:100094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晶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陈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明霞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蔡晶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陈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明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晶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陈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明霞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晶晶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七)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
●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9,067,573.78元,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803,127.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831,3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454,329.9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2%。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2,479,025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831,303股,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9,310,328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目前整体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前景,在充分考虑平衡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的前提下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上述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并优化现有的股权分布结构,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及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8.3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9万元(含税),合计74.2万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审计收费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天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要求。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事项已经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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