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及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5 号》,该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准则解释第 16 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6 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宜。
2、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融资及业务拓展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上市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适用期限为 2022年度股东大会后一个年度。并拟同意授权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在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前提下,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预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如下表:
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不同担保主体对于同一融资事项均提供了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8年6月25日
注册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 1009 号
法定代表人:汪文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壹亿肆仟肆佰贰拾贰万叁仟柒佰壹拾肆元
公司类型:其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隧道与桥梁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地质勘测;土石方工程、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影视节目策划;广告服务;软件的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三)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公司与担保方及其他有关主体亦尚未就担保条款进行协商。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具体担保次数、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形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约定为准。
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待担保合同签署时,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担保进展。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解决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资产优良,具备较为充足的债务偿还能力,财务风险处于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45,423.9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6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目前尚未发生,相关担保预计额度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于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包括2022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亿元的担保,适用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后一个年度(2023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18日),并拟同意授权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在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前提下,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单位:万元
(2)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注:对除以上子公司之外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超过272,875万元。(以上金额包含2022年度延续至2023年度的担保余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6日
注册地址:宁波高新区江南路1528号12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建
注册资本:捌仟陆佰肆拾捌万元整
主营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电力工程、公路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的施工;工程技术、机电设备技术的研究;计算机软件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导航设备租赁;工程机械的租赁。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90.91%,孙张波3.41%,张志建5.68%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湖州南太湖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5月1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中南大厦A座1009室
法定代表人:汪卫军
注册资本:伍佰肆拾万元整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水利情报收集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标准化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82.41%,徐皖生10.19%,曹英1.85%,施国良1.85%,丁建强1.85%,朱兴军1.85%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湖州南太湖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西部商业中心2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钱位国
注册资本:捌仟零壹拾捌万元整
主营业务: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基础处理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地质勘测,船舶工程机械,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51%,钱位国4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台州海弘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5日
注册地址:台州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集聚区行政服务中心171室
法定代表人:吴良勇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肆佰伍拾万元整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石方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台州海弘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名称:六安河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2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横一路以南纵二路以东利旺达公司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吴良勇
注册资本:肆亿伍仟玖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淠河总干渠(九里沟-青龙堰)东部新城段水利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项下的对该工程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80%,六安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宁波市花木有限公司5%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六安河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名称:温州乾瑞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2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鹿翔商务中心17幢301室东首
法定代表人:孙东生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主营业务: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的建设、投资、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温州乾瑞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 旌德旌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新桥社区十亩田
法定代表人:付显阳
注册资本:柒仟陆佰肆拾万元整
主营业务:污水处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与管理;管网维护和运营;污泥处理;市政供、排水管道检测、疏通、养护及技术咨询服务;水环境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79.0576%,安徽泽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9424%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旌德旌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公司名称:安吉宏旺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梅晓路晓墅社区101室(何宝安房屋)
法定代表人:李威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肆佰零肆万元整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桥梁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30%,湖州甬旺7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安吉宏旺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而在以前年度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23年度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根据资金需求予以安排。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在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目的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具有合理性;
(二)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三)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924.9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99%,其中包括46,924.94万元对子公司的担保,以前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已在本公告披露日前解决。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提出在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包括2022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0亿元的担保,将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3.27%,上述担保金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银行贷款、保函、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适用期限为2023年度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并拟同意授权董事长审批具体的银行综合授信事宜,在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前提下,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16:30召开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围海股份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围海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司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汪文强先生,独立董事张炳生先生,董事会秘书沈旸女士,财务总监宋敏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3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年审机构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2019年5月29日起,因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2019 年8 月29日,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1年3月24日,因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收到重整投资人向公司支付的违规资金收益权收购款及违规资金利息;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公司 2021 年度年审会计机构对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停牌一天,并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4、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围海”变更为“*ST围海”。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简称由“ST围海”变更为“*ST围海”;
3、股票代码仍为“002586”;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3年5月5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1、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2019 年 5 月 29 日,因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2019 年 8 月 29 日,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1 年 3 月 24 日,因重要子公司失控的重大缺陷,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8 月 29 日、2021 年 3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收到重整投资人向公司支付的违规资金收益权收购款共计 85,638.68 万元,并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收到重整投资人向公司支付的违规资金利息共计 9,279.50 万元。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公司 2021 年度年审会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9 日、4 月 25 日、5 月 11 日、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2022-064)、《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2022-078)、《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关于收到违规资金利息的公告》(2022-181)。
2、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
1、公司将协调相关方加快推进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内部清查对账工作。在完成清查对账的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有必要将对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恰当调整。
2、公司将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根据清查对账和成本核查的结果,对相关事项对公司商誉减值金额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金额的影响作出准确判断,如有必要将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3、公司将不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企业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1 的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出现第 9.3.11 条所列任一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4-87911788
联系传真:0574-83887800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
邮政编码:315040
电子邮箱:ir@zjwh.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1,984,374.70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1,744,808,983.82元,实收股本1,144,223,714.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对其2017年收购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千年”)89.45975%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公司在2019、2020年度对长安银行、顾文举、邵志云、王重良等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损失进行了计提。
(三)因影视行业大环境急剧变化,导致文创类相关子公司业务效益不佳,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计提了减值计提。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通过原控股股东破产重整,已顺利引入战略投资人,消除了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对公司经营与业绩的影响。
(二)公司将加大主营业务市场拓展力度,发挥自身资质、业绩、技术、人才等优势,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公司将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满足PPP等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提高项目对公司业绩的贡献。
(三)公司将聚焦主业、清理副业,通过股权转让、合作等形式推进文创类资产和低效益投资项目处置。
(四)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规范管理,提高各子公司经营业绩和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中兴华所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5)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6)业务资质: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021年度完成95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2.人员信息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合伙人数量:170人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注册会计师数量:839人
(3)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463人
3.最近一年业务信息
(1)2022年总收入:167,856.22万元
(2)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万元
(3)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万元
(4)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95家
(5)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9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中兴华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围海股份同行业客户共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2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2023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后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同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就关于拟续聘中兴华所为2023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核查,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且无不良诚信记录。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按个别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长期待摊费用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仅列示对以上单项金额重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2022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5,662.81万元,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按个别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对完工项目梳理,发现部分完工项目长期挂账且账龄较长往来款项2,709.86万元(其中:永兴片区307万元;龙湾天城564.69万元、梅山水道南段北段工程1607.86万元、宁海湾游艇码头工程226.75万元)发生实际亏损,且完工时间较长,预计收回困难。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为以上项目的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项目已完工时间较长(短期内未能结转)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工程部门的判断,对于部分工程在期后审计决算时可能存在核减或潜亏的状态,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对该部分相关的合同资产、存货计提减值准备16,870.25万元(其中子公司宏力阳公司本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855.03万元,详见附表)。
3、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北方亚事评估事务所对公司收购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千年”)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初步结果,公司收购上海千年股权形成的商誉尚未计提减值准备金额24,416.92万元已全部发生减值,故本次对该部分商誉全部计提减值准备。另公司收购旌源水务公司形成的商誉236.91万元,经北方亚事评估事务所的初步测算,本年末已全部发生减值,故本年公司拟计提商誉共计24,703.83万元。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2022年6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2020】沪仲案字第1827号),判决公司以23,099.35万元价格收购仲成荣、汤雷持有上海千年9.6795%股权,由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实际收购该部分股权且也未对其行使实际股东权利,公司按仲裁判决结果暂列示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公司根据北方来事评估事务所对上海千年2022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价值评估,并按上海千年2022年末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初步评估结果与所对应的持股比例进行计算,该部分股权2022年末价值为11,720.48万元。故本次拟按两者差额对该部分股权计提减值准备11,378.8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拟对以前年度已完工项目合同资产、存货计提减值损失16,870.2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709.86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1,378.87万元,对上海千年、旌源水务公司相应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4,703.83万元,不考虑税费影响,拟使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利润减少约 =SUM(ABOVE) \# “#,##0.00“ 55,662.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54,843.68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围海股份”)将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2023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2023 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中第 6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邮编:3151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
联系人:夏商宁
联系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3887800
邮政编码:31510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
会务常设联系人:夏商宁
联系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3887800
邮政编码:315103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6”,投票简称:“围海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或“弃权”。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
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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