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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监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相关材料,发表意见如下:

  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应对,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事项

  1、2022年11月1日,债权人上海南曜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破产申请书》,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其申请破产清算。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日裁定不予受理南曜实业对全筑装饰的破产清算申请。南曜实业因与被上诉人全筑装饰破产申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日作出的(2022)沪03破申806号《民事裁定书》,于2023年3月14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8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2023年1月6日,控股子公司全筑装饰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债权人安庆安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全筑装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三中院申请其破产清算。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4日裁定受理安筑建材对全筑装饰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4月19日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院依法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触发修正条款事项

  2023年2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全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3年2月13日起算。截至2023年2月24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5.25元/股)的90%,即已触发“全筑转债”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为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外部环境、股价等多重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全筑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即本次暂不向下修正“全筑转债”转股价格。

  (三)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

  2023年3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主要原因是部分供应商及恒大票据持有人因公司及子公司未能及时偿付款项或兑付票据而提起诉讼,并对已判决诉讼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由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案件败诉后,未能在期限内履行,故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四)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2023年4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因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全筑装饰的破产申请,导致公司无法继续推进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五)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事项

  2023年4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债权人上海森西实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通知公司,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森西实业将于2023年4月19日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预重整的文件

  (六)关于公司主体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定期跟踪评级事项

  东方金诚于2023年2月6日下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BBB-,评级展望维持负面,下调“全筑转债”债项的信用等级为BBB-;于2023年4月4日下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BB,评级展望维持负面,下调“全筑转债”债项的信用等级为BB;于2023年4月19日下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B+,评级展望维持负面,下调“全筑转债”债项的信用等级为B+;

  (七)关于诉讼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一年累计被诉案件超2000余起,涉及金额约9亿元。被诉案件较多主要是公司因恒大问题导致的流动性紧张,未能偿付部分供应商款项,以及部分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所致。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能妥善解决诉讼,可能导致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报告期内被诉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2023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

  (八)关于担保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7,040万元(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6.1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2,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13.18%。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睿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婧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朱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睿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睿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婧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31日 14:30

  召开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5月31日13:30-14:30期间至登记地点完成现场登记;拟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5月30日14:00前发送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进行登记(登记邮箱:ir@trendzone.com.cn),逾期不再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人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通讯地址:上海市南宁路 1000号15层

  联系电话:021-33370630

  邮箱:ir@trendzone.com.cn

  邮编:200235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14:3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5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至2023年6月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trendzone.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定于2023年6月2日(星期五)16:00-17: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16: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与人员

  参加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朱斌先生、总经理陈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孙海军先生、财务总监施睿先生、独立董事鲁骎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3年6月2日(星期五)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至2023年6月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trendzone.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方式:021-33372630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6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生重大亏损暨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生重大亏损暨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1,439,456,727.83元,公司股本为580,070,38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一、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2021年亏损主要原因

  2021年,公司第一大客户恒大出现流动性问题。自当年4月以来,公司持有的恒大商业承兑汇票陆续出现逾期未兑付的情形,同时恒大的应收款回款情况出现大面积恶化。公司虽已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恒大集团及其子公司款项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同时公司为加快所有项目的收款,减少恒大流动性问题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公司有意识地放弃了一些项目部分应签证的价款,加速项目结算和资金回笼速度,导致部分项目的毛利率出现下滑。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789,913,667.36元,减少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9,339,410.66元。

  (二)2022年亏损主要原因

  2022年,受房地产政策调控、恒大债务危机和疫情防控三重影响,导致公司部分业务开拓受阻,业务规模萎缩,业务收入减少。同时,公司为加快项目回款,主动放弃了部分项目应签证的价款导致毛利率下降。由于恒大债务违约影响,公司对恒大及其附属企业相关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回收缓滞。公司对恒大相关应收款项继续加大计提减值准备。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814,361,145.81元,减少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426,066.95元。

  受上述因素影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1,439,456,727.83元,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应对措施

  公司管理层综合分析和研究当前国内外经济及行业形势,结合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分析可能面对的经营风险,认为公司急需推进纾困工作,改善困境,化解风险 。

  应对措施如下:

  1、大力发展设计板块业务,加快规模增长,以城市更新为主要抓手,大力发展更新、商业、人居和医养四大业务板块的设计业务;以高端学术平台为引领,结合全球设计资源整合,建立具有创新和全方位设计解决能力的城市设计共同体;持续提升设计营销能力,开拓新的战略资源。

  2、发力以设计牵头的EPC总包模式,推动集团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模式的升级,实现项目建设规模的增长、项目交付品质的飞跃和承包模式的经济效益提升。加大EPC项目的营销拓展力度,充分整合集团内外部资源,确保EPC项目落地。

  3、进一步优化装饰工程板块业务结构。住宅装饰工程市场加强对优质业务的开发及承接;积极布局城市更新市场,利用集团全产业链的优势,由设计牵头,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建立竞争壁垒;加大高端酒店、综合体(酒店、商场、办公)、写字楼、教育地产、医疗地产、科技企业总部、产业园等装饰工程市场和业务的开发力度。

  4、加速制造业板块的升级,将智慧制造融入集团产业链,打造全筑的工业互联网。通过自产和外委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装配式内装产品的生产体系;对现有工厂的生产运营管理水平进行全面的提升;开辟零售业务,用新思维、新模式、新机制、新产品创造新的赢利点;全力推动低温静电粉末涂装技术的应用,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5、努力改善公司的现金流,提升决算速度及应收款执行力度,重点解决风险客户应收款,将现金流改善纳入各经营单位重点绩效考核项;发挥创造力,除收款、收票、收房等现有手段外,建立更多的应收款解决方案,提高应收款解决执行效率;提高线上资金计划时效性、严肃性,强化人工费支付的系统管控能力。

  6、建立更全面、更快速、更精准的项目成本管控。事前控制-加强系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事前控制机制;事中纠错-建立健全项目成控预警系统,建立成本监控模型,形成目标偏离控制报警机制,强化事中纠错能力;事后追责-针对性的复盘、核查,建立事后追责机制,形成管理闭环。

  7、法院于2023年4月受理安庆安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对全筑装饰的破产清算申请。目前全筑装饰已进入破产程序,并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月,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预重整的文件。若法院受理,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全力推动公司预重整事宜,包括不限于研究预重整可行性方案、引入产业和财务投资人,力争执行完毕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从根本上摆脱债务和经营困境,化解终止上市和破产清算风险,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向好发展。

  上述方式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由于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77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已知悉后,针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将积极督促、切实推进管理层核实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整改,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为有效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1、大力发展设计板块业务,加快规模增长,以城市更新为主要抓手,大力发展更新、商业、人居和医养四大业务板块的设计业务;以高端学术平台为引领,结合全球设计资源整合,建立具有创新和全方位设计解决能力的城市设计共同体;持续提升设计营销能力,开拓新的战略资源。

  2、发力以设计牵头的EPC总包模式,推动集团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模式的升级,实现项目建设规模的增长、项目交付品质的飞跃和承包模式的经济效益提升。加大EPC项目的营销拓展力度,充分整合集团内外部资源,确保EPC项目落地。

  3、进一步优化装饰工程板块业务结构。住宅装饰工程市场加强对优质业务的开发及承接;积极布局城市更新市场,利用集团全产业链的优势,由设计牵头,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建立竞争壁垒;加大高端酒店、综合体(酒店、商场、办公)、写字楼、教育地产、医疗地产、科技企业总部、产业园等装饰工程市场和业务的开发力度。

  4、加速制造业板块的升级,将智慧制造融入集团产业链,打造全筑的工业互联网。通过自产和外委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装配式内装产品的生产体系;对现有工厂的生产运营管理水平进行全面的提升;开辟零售业务,用新思维、新模式、新机制、新产品创造新的赢利点;全力推动低温静电粉末涂装技术的应用,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5、努力改善公司的现金流,提升决算速度及应收款执行力度,重点解决风险客户应收款,将现金流改善纳入各经营单位重点绩效考核项;发挥创造力,除收款、收票、收房等现有手段外,建立更多的应收款解决方案,提高应收款解决执行效率;提高线上资金计划时效性、严肃性,强化人工费支付的系统管控能力。

  6、建立更全面、更快速、更精准的项目成本管控。事前控制-加强系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事前控制机制;事中纠错-建立健全项目成控预警系统,建立成本监控模型,形成目标偏离控制报警机制,强化事中纠错能力;事后追责-针对性的复盘、核查,建立事后追责机制,形成管理闭环。

  7、法院于2023年4月受理安庆安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对全筑装饰的破产清算申请。目前全筑装饰已进入破产程序,并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月,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截至本说明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预重整的文件。若法院受理,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全力推动公司预重整事宜,包括不限于研究预重整可行性方案、引入产业和财务投资人,力争执行完毕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从根本上摆脱债务和经营困境,化解终止上市和破产清算风险,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向好发展。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尊重年审会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我们审阅了《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事项的说明及具体应对措施。同时,我们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妥善解决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江涛、王珂、鲁骎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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