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Chin Kim Fa(陈矜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丽菲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Chin Kim Fa(陈矜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丽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Chin Kim Fa(陈矜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丽菲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议案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6日
至2023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11、12、13、14、15、17、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T&U Investment Co., Limited、Tecable Engineering Sdn. Bhd.、宁波佳月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15回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
(二) 登记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应不迟于2023年5月25日17:00,登记时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美埃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Chin Kim Fa 陈矜桦
联系电话:18020135823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电子邮箱:ir@mayair.com.cn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3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钱海燕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Wong Wei Shyan(王薇娴)女士、朱春英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人员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1.01关于提名Wong Wei Shyan(王薇娴)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关于提名朱春英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其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公司从财务数据、股本结构等重要事项制定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预计公司2023年度会产生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Wong Wei Shyan(王薇娴)女士,1984年11月出生,马来西亚国籍,马来西亚国立大学(UKM)土木与环境工程学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09年8月,任DR Y G TAN JURUTERA PERUNDING SDN BHD土木工程师。2009年9月入职美埃空气过滤设备任职厂务;2011年3月至2012年8月任美埃有限产品工程师;2013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美埃有限产品副经理;2016年1月任美埃科技标准化管理部副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美埃科技工艺自动化部副经理兼美埃科技新厂建设项目负责人。
朱春英女士,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京理工大学专科学历。2000年至2003年,任雨润集团计划员;2003年至2017年,任美埃有限商务计划部主管;2018年至2020年3月,任美埃有限资材部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任美埃科技资材部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美埃科技商务供应链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美埃科技监事。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明明女士,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英华美(江苏)学院大专学历。2003年至2006年,任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话务员;2006年至2007年,任无锡尚德太阳能南京分公司文员2;007年5月至2008年6月,任美埃有限人事部助理,2008年6月至2020年5月任美埃有限行政助理;2020年5月至今,任美埃科技行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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