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843,50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0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367,999,989.06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等)8,309,503.8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9,690,485.22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到位,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7]112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40,843,506 股已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相关事宜。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医院手术部、ICU产品产业化项目的金额为159,690,485.22元,用于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00,000,000.00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84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获准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750,0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14,150,943.4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2,502,830.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3,346,226.40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2月20日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06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金额15,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含税金额2,65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47,000.00元(以下报告均按此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实际结余金额为19,826,084.86元与18,241,084.86元的差异为1,585,000.00元,该差异为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所致。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包含用利息收入部分。
二、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0年6月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20年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相关制度,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相关制度,本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元。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9月23日注销。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826,084.36,与18,241,084.86元的差异为1,585,000.00元,该差异为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367,999,989.06元,募集资金净额359,690,485.22元,本报告期实际使用20,852,614.28元;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7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32,347,000.00元,本报告期实际使用121,881,570.14元;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12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医疗耗材产业化项目中的一次性吻合器系列产品中“一次性腔镜手术吻合器产业化项目”中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一次性腔镜吻合器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合肥市瑶海区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安徽尚荣工业园变更至江西尚荣城科技产业园。本次实施地点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为 5,710.00 万元。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该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核字[2017]004338号”鉴证报告,以募集资金27,125.3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其中将募集资金 11,783.00万元置换公司“医院手术部,ICU产品产业化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有资金,将募集资金15,342.34万元置换公司“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预先已投入的自有资金。以上资金于2018年1月9日置换完毕。
(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3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1121号,以募集资金14,684.3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以上资金于2019年3月7日置换完毕。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重大在手订单
(二)其他项目进展情况
1、秦皇岛广济医院项目情况
2016年1月1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尚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投资”)与秦皇岛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建投公司”)、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金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潮公司”)签署《深圳市尚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金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出资设立秦皇岛市广济管理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秦皇岛市广济医院之投资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和2020年8月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出资设立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3)。2020年3月,金潮公司向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戴河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请求法院判令解散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医院管理公司”),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用。2020年6月22日北戴河新区法院一审判决解散广济医院管理公司并驳回金潮公司的其他诉求。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0年8月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尚荣投资依法向河北省秦皇岛是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4日进行了终审判决,尚荣投资于2021年3月收到了代理律师送达的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0)冀03民终2367 号,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3月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尚荣投资的再审申请,法院已成立秦皇岛医管清算组,?清算管理人在2022年确定了清算资产范围,对纳入清算范围的资产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机构确认清算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7,751,800.00元。同时,经与清算管理人沟通,拟在清算资产拍卖后,各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和清算资产的拍卖所得分配剩余的财产。?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许昌二院重整事项说明
(1)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1年12月31日作出了(2021)深国仲裁1406号《裁决书》,终局裁决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和许昌市立医院应付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款项涉及金额为29,318.28万元(其中包含工程款、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和仲裁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仲裁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2021年7月16日,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与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仲裁申请并得到受理,受理案号为(2021)深国仲受3902号,并于2022年1月13日办理完仲裁受理手续,该案件涉及金额为6,368.61万元(其中包含借款金额、利息、违约金,未包含律师费和仲裁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3)2022年3月3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1002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合并重整。并于2022年4月1日指定许昌市医院管理人担任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合并重整管理人。2022年4月6日,许昌市立医院管理人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债权申报通知》要求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三家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5月20日24时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4)2023年2月,公司收到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豫 10 民破终 3 号,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裁定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与许昌市立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合并破产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撤回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2021)豫 1002 民破 3 号民事裁定。 2、发回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重新审查。
(5)由于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和许昌市立医院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和许昌市立医院合并重整事宜被发回重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实质影响,目前该项目处于发回重审阶段,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进展情况,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受国家政策变动影响,富平中西医结合医院(富平县中医医院)需由原混合所有制回归为公有制,经富平县人民政府、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事宜于2022年7月12日签署了《协议书》,约定甲方受让乙方全资子公司持有的富平县尚荣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平医管”或“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和清偿乙方及其关联方债务,交易价款暂定合计金额21,425.03万元(最终以政府复核后并经双方确定的金额为准)。为支持富平当地医疗卫生事业和经济发展,公司同意成立尚荣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将本次收到的交易款项投资于富平县医疗设备产业。截止至报告期末,上述事项仍在进展中,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披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资产处置及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说明
尚荣转债自2019年8月21日起开始转股,2022年,尚荣转债”因转股减少368,000元(3,680张)转股数量为75,367股;2023年第一季度,尚荣转债”因转股减少32,100.00元(321张)转股数量为6,575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剩余可转债余额为189,824,900元(1,898,249张)。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日、2022年7月2日、2022年10月11日、2023年1月4日及2023年4月4日发布的《2022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2022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2022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及。《2023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梁桂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泳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法定代表人:梁桂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泳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梁桂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泳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梁桂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泳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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