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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2年末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债权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坏账、商誉,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约307,791.81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31,106.79万元绝对值的57.95%。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应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调整后进行减值测试。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第一大客户款项为88.43亿元,2021年已按50%的坏账比例对第一大客户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2022年,公司基于第一大客户回款情况及目前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以第一大客户及其关联公司的历史信用损失情况、当前状况及对其未来状况的预测为基础,评估了不同地区及业务板块对应收款项的不同情况,并根据不同情景下的回款损失率和应收款项的权重,按照整体77%的坏账比例补充计提减值准备,本年计提金额约为23.44亿元。

  2、商誉减值

  根据公司聘请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包含商誉的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组合可收回金额为34,688.03万元,低于账面价值45,190.58万元,本年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0,502.54万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5,356.3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07,791.81万元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95,542.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295,542.58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末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307,791.81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深圳深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九国际”)、深圳广田云万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万家”)、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涂料”)、深圳广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物业”)、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高科”)、广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置业”)、深圳广田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酒店”)发生关联交易。

  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范志全、叶嘉铭、叶远东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九国际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深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在福田保税区内进行商业性简单加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维修、安装服务、运输设备维修、单项房地产开发业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折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签单、短途运输服务及相关咨询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停车场经营管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3号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九国际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控股”)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深九国际依法存续经营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二)云万家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广田云万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声远

  注册资本:3,06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技术开发,装修设计与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水电安装;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转让自有开发的技术成果;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从事建筑装饰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家具、家纺家饰、装饰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电动设备、健身器材、音响设备、酒店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设计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许可经营项目是:建设工程施工。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98号盛华大厦11层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副总裁李卫社先生于2022年7月20日之前担任云万家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云万家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公司与云万家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出租物业,其具备履约能力。

  (三)广田涂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基如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涂料、粘接剂、建筑材料的研究、开发及销售,货物及技术出口;涂料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物业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油漆、涂料、油墨的生产、销售。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向阳路86号3号楼101、201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高科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涂料依法存续经营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四)广田物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广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向阳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提供棋牌服务;信息咨询。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东东方都会大厦裙楼四楼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高科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物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一直从事公司办公场所所在楼宇的物业管理,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五)广田高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述敏

  注册资本:37,50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涂料、木制品、建筑材料、粘接剂、铝合金门窗、幕墙、软饰品、高效节能型轻质干粉砂浆、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技术研发、设计、销售;涂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国内贸易,自有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木制品、铝合金门窗、幕墙、软饰品、高效节能型轻质干粉砂浆、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生产、加工、施工安装。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燕川社区向阳路86号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高科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高科依法存续经营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其的交易主要是承租物业及采购原材料,具备履约能力。

  (六)广田置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俊

  注册资本:138,8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房地产及其它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商场、宾馆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文化活动策划、会务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劳务派遣。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98号盛华大厦6楼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置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置业依法存续经营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七)广田酒店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广田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向阳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餐饮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会务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不含网络信息服务、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它限制项目);日用百货、酒店用品、厨房设备、清洁用品、环保设备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中西式快餐;卤水食品加工;餐饮服务。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98号盛华大厦1层(东北方)、4层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酒店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的全资孙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酒店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长年为公司办公场所提供餐饮服务,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共同协商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深九国际、云万家、广田涂料、广田物业、广田高科、广田置业、广田酒店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时,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议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适用日期

  公司于上述文件公布之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具体变更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对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继续叠加

  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4日停牌一天,并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1 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8.1 条“(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六)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7月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消除,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广田”变更为“*ST 广田”,股票代码仍为 002482。

  6、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0 年、2021 年、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广田”变更为“*ST广田”;

  3、股票代码:仍为“002482”;

  4、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5月5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停牌一天,自2023年5月5日开市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5、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1)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1 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1)公司2020 年、2021 年、2022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六)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7月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消除,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综上,公司股票将自2023年5月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公司正积极配合法院、临时管理人及其他各方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法定义务。

  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争取早日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及法院批准。

  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经营能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但预重整能否成功,以及后续法院能否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连续多年位居行业第二名,形成了成熟的商业模式和业务基础,科技创新成果显著,核心人才团队稳定。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科技创新与商业模式优化,聚焦主营业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获取相应回报。

  3、公司将重视主要客户不利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对接优质资源,均衡发展各地各类业务,提升风险的抵御能力。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11条第一款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六)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55-25886666-1187

  2、传真号码:0755-22190528

  3、电子邮箱:zq@szgt.com

  4、邮政编码:518001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

  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但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续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并关注公司在相关公告中披露的业绩亏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等重大风险因素,审慎决策、注意风险。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集团”)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债权人深圳风铭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2年5月30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申请的进展情况

  2023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公司于2023年1月6日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2022)粤03破申879号】,深圳中院决定对广田集团启动预重整程序并通过摇珠选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广田集团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下称“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2023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公司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公司债权人于2023年2月20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登记债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预重整债权审查及资产调查等工作仍在进行中。

  公司将继续配合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但预重整能否成功,以及后续法院能否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 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于2022年7月12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未来可能继续因为商票背书履约、延期支付及银行债务逾期等面临更多诉讼与资产冻结事项。

  5、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6、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中不包含已完工部分金额。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

  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审众环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11,067,932.22元,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8,950,788,793.38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537,279,65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2年度亏损原因

  1、营业收入下降

  受恒大债务违约影响,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原有部分项目退单,同时新项目承接受多重因素影响受限,在手订单较以往有较大幅度下降;

  2、受结算让利和成本增加双重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大幅下降

  3、对第一大客户应收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第一大客户款项为88.43亿元,2021年已按50%的坏账比例对第一大客户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2022年,公司基于第一大客户回款情况及目前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以第一大客户及其关联公司的历史信用损失情况、当前状况及对其未来状况的预测为基础,评估了不同地区及业务板块对应收款项的不同情况,并根据不同情景下的回款损失率和应收款项的权重,按照整体77%的坏账比例计提减值准备。

  三、应对措施

  1、公司正积极配合法院、临时管理人及其他各方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法定义务。

  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争取早日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及法院批准。

  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经营能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但预重整能否成功,以及后续法院能否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连续多年位居行业第二名,形成了成熟的商业模式和业务基础,科技创新成果显著,核心人才团队稳定。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科技创新与商业模式优化,聚焦主营业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获取相应回报。

  3、公司将重视主要客户不利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对接优质资源,均衡发展各地各类业务,提升风险的抵御能力。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终局裁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暂计18,091.45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已按照与中信银行合同约定计提了对应的本金和罚息,公司将根据本次裁决结果补充计提其他需承担的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集团”)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中信银行因公司未能及时偿还授信项下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16,440万元及相应的罚息向深圳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深国仲”)提起仲裁申请,深国仲受理了该项仲裁申请,并向公司送达了仲裁通知【(2023)深国仲受881号-2】,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仲裁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一、上述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国仲送达的《裁决书》【(2023)深国仲裁881号】,深国仲对申请人中信银行与被申请人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决。主要裁决内容如下:

  1、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银行承兑汇票垫款16,440万元及罚息1,553.58万元(罚息暂计至2023年1月3日)。

  2、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5万元。

  3、申请人在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在申请人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资金享有优先受偿权,不足部分由公司继续清偿。

  4、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财产保全费0.5万元。

  5、本案仲裁费92.37万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92.37万元,抵作本案仲裁费,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92.37万元。

  6、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以上金额暂合计为18,091.45万元

  二、上述仲裁案件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已按照与中信银行合同约定计提了对应的本金和罚息等,公司将根据本次裁决结果补充计提其他需承担的仲裁费92.37万元、律师费5万元、保全费0.5万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裁决书》【(2023)深国仲裁881号】。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主要特点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建筑业中的建筑装饰业子行业。根据建筑装饰的类型,建筑装饰业划分为公共建筑装饰和装修、住宅装饰和装修以及建筑幕墙装饰和装修。与土木建筑业、设备安装业等一次性完成工程业务不同,建筑物在全生命周期中存在多次装饰装修需求,对建筑装饰市场规模的持续性和扩展性提供有力保证。

  2、行业发展阶段

  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息息相关,近十年来,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为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基于行业政策导向的支持和我国城镇化推进带来的人口转移,与之相配套的住房、生活、交通、商业等基础设施和空间建设需求依然旺盛,整体来看,本公司所处的建筑装饰行业处于持续稳步发展的阶段。

  202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到30%。2022年,住建部发布的“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中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作为装配式建筑的关键认定标准,装配式装修同样迎来广阔需求空间。

  3、行业竞争格局

  近年来,国内建筑装饰市场规模稳定增长,竞争格局有所变化,由分散市场向集中市场过渡,由单一业务向多元业务整合。整体上,行业垫资多回款慢,依赖稳定现金流,大资金优势凸显。部分房地产客户的经营能力突变,导致行业盈利能力有所下降,国有资本正加快进入行业。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集建筑装饰全产业链为一体的集团企业,是我国最早一批从事建筑装饰工程业务的企业之一,也是全国领先的综合建筑装饰工程承建商,为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中拥有最齐全专业资质的企业之一。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的建筑装饰行业百强评选结果,公司此前曾连续5年蝉联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第二名,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突出。

  近两年来,受公司第一大客户债务违约影响,公司经营规模持续下滑。总体上,公司已经形成成熟的管理体系,依然是行业为数不多的能够同时大批量、高密度、多区域实施,各类型、各级别大型装修业务的装饰公司。

  “广田”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深圳市知名品牌”,在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等多家房地产企业债务违约导致行业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及经营压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为主营业务的集团企业,业态涵盖装饰、幕墙、智能、机电、园林、轨道交通、陈设、土建等领域,是建筑装饰企业中高等级资质最完备的企业之一。 公司秉持“绿色、低碳、文化、科技”的发展理念,以“致力于人居环境的改善”为使命,坚持以创新引领行业发展,立足装饰主业,不断优化大装饰平台,构建全产业链服务,具备为客户提供建筑装饰施工设计一体化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为自主承揽业务、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公司承接装饰装修工程一般经营模式主要环节如下所示:

  (1)项目承接:营销部门在承接业务阶段进行项目立项后共享招标信息,工程服务中心拟定项目经理提前介入业务营销工作,了解项目的进程、业主需求、企业性质及信誉等,同时分析项目的重难点,配合拟投标项目前期招投标评审、答疑、述标等工作,直至项目中标。

  (2)材料招标采购:公司采购分为集中采购、战略采购、零星采购3种模式,对于大综型材料执行供应链或工程服务中心集中采购,项目部提供材料清单、技术标准、大样图、到货计划等信息,编制招标文件初稿,报供应链或工程服务中心采购部审核。采购部门组织招标采购。 采购部门于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战略集中采购材料的招标或谈判,选定战略采购合作供应商,供应商中标后按投标清单提供材料样板,作为供货依据。

  (3)施工过程管理:利用信息化技术辅助开展项目管理,公司建立了工程管控平台,该平台通过整合公司相关管理系统,为项目施工过程提供便利与支撑。

  (4)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项目部绘制竣工图并整理竣工资料,对项目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内部验收合格后,提交业主方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项目部向业主方申请进行终验,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5)竣工资料移交:项目竣工后,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交由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签字,根据合同约定移交档案并保管。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单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荣获深圳质量事业突出贡献奖、改革开放40周年深圳民营经济突出贡献企业的荣誉,并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先后承接了大中型工程数千项,获得了包括鲁班奖在内的国家及省市级工程奖项500多项。

  (一) 拥有全产业链布局的资质与能力 

  公司持续聚焦打造“大装饰”平台,以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业务形态为主线,构建了覆盖建筑装饰全产业链业务体系和总包集成(EPC)服务,是行业内资质种类最全、等级最高、拥有总承包资质的建筑装饰全产业链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壹级、甲级资质主要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展览工程企业资质壹级 、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壹级、洁净资质等级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资质。

  公司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坚持推行精品战略,追求与客户、供应商互利共赢的发展理念,在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的建筑装饰行业百强评选结果,公司曾连续5年位居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第二名,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实力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二)批量住宅精装经验优势

  公司是批量住宅精装修领域龙头企业,拥有二十多年住宅精装修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标准化体系和管控模式,是行业为数不多的能够同时大批量、高密度、多区域实施,各类型、各级别住宅精装修业务的装饰公司。

  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精装修领域行业龙头优势,深耕精装修市场。结合市场情况,积极开拓包括保障性住房在内的众多民生领域项目。

  (三)粤港湾大湾区地区优势

  公司于1995年在深圳成立,立足深圳28年, 深耕大湾区, 是广东省工商部门认定的连续25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荣获深圳质量事业突出贡献奖、改革开放40周年深圳民营经济突出贡献企业等荣誉,在业内特别是华南地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技术创新优势

  在技术创新领域, 公司前瞻布局装配式装修、BIM技术应用等创新领域,技术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截止目前,公司共孵化出国家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四百余项,积极参编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2020年9月,GT-装配化3.0产品研发正式完成。GT装配化3.0产品由装配式天墙地模块、集成厨卫和集装箱模块在内的十大部品模块组成,通过集成BIM信息化平台、智能家居系统、环境预评价系统和个性化收纳系统 四大技术体系,覆盖了住宅、酒店、办公、公寓、养老和医院六大业态,具备大平台EPC服务、全业态装配化内装产品解决方案、 行业领先全技术体系等核心竞争能力。

  同时我司在“MIC (模块化集成建筑)内装模块体系 ”与“旧改及城市更新”领域的研发进一步加大。公司于2019年开始重点研发基于MIC三种结构体系的内装模块体系,已形成了MIC集成吊顶模块、MIC可逆安装墙面模块、MIC干法地面模块等六大产品体系,计划2023年推出广田MIC内装模块化1.0体系。

  (五)专业设计优势

  设计是建筑装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广田设计院拥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由国际创意设计中心、国内各设计领域专家、高级顾问团队、九个综合分院、轨道交通专业分院、文旅专业分院、幕墙专业分院以及机电所、灯光声学专业所组成。业务范围覆盖建筑规划设计、机电设计、幕墙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灯光照明设计、智能设计、软装设计,可为客户提供设计一体化服务。 广田设计院与众多美院签订战略合作并开展深度合作,与四川美院开展的“三跨一链接”产教融合研究生培养模式创建与实践,获得重庆市政府颁发的“重庆市教学成果二等奖。

  (六)人才储备优势

  公司多年来坚持人才培养与储备。通过设立“项目管理学院”培养满足项目经理要求的专业化队伍,不断强化项目经理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使公司拥有一批有竞争力的项目管理团队,能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撑。

  四、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述

  2022年,国外环境复杂多变,国内房地产行业经历深度调整,部分企业出现流动性风险。公司受第一大客户债务违约影响,亦出现流动性危机,到期债务无法偿还,并被债权人提起重整及预重整申请,新签订单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面对考验,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一方面积极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另一方面,重视第一大客户给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加强内部管理,多举措保障项目履约,并不断催收应收账款,保全公司资产。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6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5.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3.1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0亿元。

  2022年,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如下:

  (一)多举措保障项目履约

  工程质量和服务是施工企业口碑和品牌的基石。公司自始至终不断地在努力提升每个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和客户满意度。2022年下半年,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公司的结算、资金支付受到影响,公司为保障项目履约,通过调整结算方式、压实项目管理责任、向大股东借款等措施,保障了在建项目的履约,顺利完成了“保交楼”相关任务。

  (二)积极保全公司资产

  受第一大客户债务违约及部分客户经营情况变化等影响,公司经营回款锐减,流动性压力加大,项目实施成本增大。公司持续加强项目管控与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实时跟进关键项目结算与收款进展,通过诉讼等手段催收应收款项,全力保全公司资产。

  (三)夯实管理防范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主要客户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梳理管理流程,强化管理权责,从项目承接、实施到交付全过程风险防范,先后完成管理架构调整、优化项目实施标准及相关合同文本,确保公司高质量履约,最大限度降低未来因履约、窝工、材料及人工价格波动产生的损失。

  (四)持续创新助力未来发展

  创新业务与技术是公司发展的引擎。公司在前瞻布局装配式装修、BIM技术运用、光伏幕墙在公共建筑领域的应用基础上,继续推进各类高新技术专利研发项目,全年完成8项研发课题资料编制及22项实用新型专利课题结题资料编制,并积极参与研发“基于MIC的内装体系研发”及“适老化改造技术体系研究”两项企业课题。同时,公司主编及参与编制的多项地方或行业标准也接近完成或即将发布,如《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装饰装修标准》、《装配式内装工程管理标准》、《建筑室内装配式装修评价标准》、《居住建筑室内装配式装修技术规程》、《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等级认定考试题库》、《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职业培训教材》等。

  2022年,公司部分项目荣获了多项国家级奖项,如“詹天佑奖”(莲塘口岸-旅检区建筑施工总承包)、“国家优质工程奖”(南方科技大学校园建设工程(二期)项目、深圳机场开发区西区六期项目)、“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深业上城文华东方酒店装饰工程、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EPC)项目、福建福州市闽侯闽越水镇、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装饰装修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以及国家或省级BIM类奖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等。

  (五)积极配合法院推动重整

  报告期内,公司因到期债务无法清偿,被债权人向法院提起重整及预重整申请,2023年1月,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做好债权申报相关工作,并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1 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8.1 条“(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六)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7月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消除,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已于2023年1月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预重整程序,虽然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但预重整能否成功,以及后续法院能否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4.1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范志全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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