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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25-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 议案披露情况:议案1至议案6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7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3、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至议案7。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需要回避表决。

  6、公司独立董事赖玉珍、赵庆祥、章成、池朝福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参会凭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参会凭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82451183;传真:0755-82451183

  邮编:518029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5”,投票简称为“洪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在“选举票数”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其他符号无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9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200万张面值为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740,062.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84,259,937.32元,并于2016年8月4日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2022年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二、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裁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一)募集资金专户签署情况

  根据2016年8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512,350.88元。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201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线智能学习平台及教育网点建设项目”“职业教育云平台及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及教师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并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券商海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洪涛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逐步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

  2016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53.58%,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利息等所致。

  2、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74.74%,主要是报告期加大票据方式付款所致。

  3、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减少63.28%,主要是报告期外币报表折算所致。

  4、营业收入较上期较少66.43%,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经济下行和行业环境影响,公司新签订单减少,施工进度放缓所致。

  5、营业成本较上期减少65.07%,主要系报告期内,新签订单减少,施工进度放缓,成本相应同比下降。

  6、管理费用较上期增加39.53%,主要系报告期内中介机构费用增加所致。

  7、研发费用较上期减少76.32%,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费用减少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101.67%,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工程款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147.47%,主要系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年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中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中才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年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中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中才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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