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5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司法机关送达流程影响,公司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部分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因本公告涉及事项尚在诉讼进展过程中,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47.18亿元(上述诉讼、仲裁的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合资合作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89%。其中,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涉及金额1.65亿元;公司作为被告被诉或第三人的案件涉及金额45.53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案件中,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金额合计为4.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4%。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情况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同时,受送达流程影响,公司亦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如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情况表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5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到期债务及展期债务的基本情况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影响,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导致公司持续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公司已经针对各类债务到期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具体详见公司2022-164号、2022-168号、2022-184号、2022-189号、2023-011号、2023-013号、2023-020号、2023-030号、2023-36号公告,截至2023年4月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金额239.16亿元。
截至2022年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规模由上年末806.10亿元下降至689.25亿元,较上年压降116.85亿元。针对存量债务主动管理,公司一方面积极化解各类债务风险,积极争取新增融资投放置换部分存量融资;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债务展期工作,协商调整存量融资的还款节奏和期限,稳定现金流,保障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完成304.95亿元有息负债的期限调整工作,其中包括公开市场债务融资12笔,涉及本金117.95亿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说明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但受归还到期有息负债金额增加、新增融资上账金额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减少约169.5亿元。同时受预售监管资金使用受限及融资受限因素影响,金融机构及项目合作方股东对项目公司资金调用较为谨慎,对项目资金监管加强,公司可自由动用货币资金减少。
同时,公司因流动性阶段性紧张导致未能如期偿还部分债务,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可能会因逾期债务面临承担担保责任、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响应债权人的合理诉求,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
近期房地产行业政策有所放松,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已出现边际改善趋势,受政策传递时效性的影响,行业销售回款企稳回升尚需时日,公司现金流仍存在阶段性承压。但公司专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拥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扎实的运营开发能力,项目围绕“三圈一带”城市群深耕分布,凭借充裕的可售资源,公司将着力改善现金流情况,缓解阶段性紧张问题。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说明
为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障股权债权投资者利益、保障购房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员工队伍稳定,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坚持“一稳二降三提升”的经营发展策略,努力推进“保交楼、保生产、保稳定、促转型升级”工作,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公司加快实现良性循环。将采取以下六个方面的关键举措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一是稳定生产经营保障交付,二是多措并举提振销售质量,三是妥善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四是保护既有资产安全,五是用好股权融资引进战投,六是着力促进业务转型升级。
近期,中央政府和部委多次强调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行业企业要充分发挥国民经济的“顶梁柱”和“压舱石”作用。董事会将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推动公司落实上述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经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正在积极沟通、协调和争取政府纾困政策支持,特别是针对缓解公司短期资金流动性压力、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和盘活各类监管资金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截至2023年4月末,公司各区域公司已累计获批国家及地方政府专项借款资金额度超35亿元,其中超24亿元可用资金已拨付至项目公司,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项目层面的短期资金流动性压力。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5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对其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控股子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该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 担保概述
1、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开睿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睿腾”)接受光大银行重庆分行提供的35,000万元贷款,贷款余额10,478.91万元,本次延长还款期限2.5年。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昌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昌立”)、重庆蓬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蓬得”)、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弘景”)、重庆金科中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中俊”)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重庆金科、重庆市璧山区金科众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璧山金科众玺”)以其持有的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公司2023年1月13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为金开睿腾提供担保事项在该次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已使用担保额度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附表2。
2、 公司接受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服务”)提供的借款150,000万元,期限2年。重庆恒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恒春”)、赣州金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金晨”)等多家控股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财产为公司提供让与担保,重庆市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耀”)、重庆住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住邦”)等多家控股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物业收益权转移给金科服务为公司提供担保,内江金科弘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金科弘峻”)、遂宁金科弘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金科弘鼎”)等多家控股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3、 公司公开发行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21金科地产SCP004”),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2022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遵义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遵义葳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质押给“21金科地产SCP004”,对应债权金额8亿元,对应债权到期日2023年6月16日。
4、 公司公开发行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20金科地产MTN001”),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金科长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科长信”)将其持有的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及南昌华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华翔”)将其持有的江西中农房投资置业有限公司33%股权质押给“20金科地产MTN001”,对应债权金额10 亿元,债权余额8.5亿元,对应债权到期日2023年7月30日。
5、 公司公开发行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20金科地产MTN002”),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金科长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科长信”)将其持有的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及南昌华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华翔”)将其持有的江西中农房投资置业有限公司33%股权质押给“20金科地产MTN002”,对应债权金额10 亿元,债权余额9亿元,对应债权到期日2023年8月25日。
6、 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行的申万宏源-金科股份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金科优01”),根据《关于申万宏源-金科股份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022年第二次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遵义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遵义葳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质押给“金科优01”,对应债权金额10.5 亿元,债权余额9.975亿元,对应债权到期日2026年1月31日。
公司2022年1月12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该次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已使用担保额度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附表3。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金开睿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3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凤凰大道777号(重庆永川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黄世伟
注册资本:2,020.2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64,254.72万元,负债总额为65,918.81万元,净资产为-1,664.0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6,236.12万元,利润总额311.29万元,净利润82.21万元。
截至2022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55,242.94万元,负债总额为64,255.88万元,净资产为-9,012.94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78.40万元,利润总额-8,524.90万元,净利润-9,369.07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3月2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正街(政府大楼)
法定代表人:周达
注册资本:533,971.58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等
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7,136,186.09万元,负债总额为29,362,960.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3,891,762.8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1,230,967.11万元,利润总额857,859.2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60,056.93万元。
截至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9,953,578.38万元,负债总额为26,064,947.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245,014.41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486,188.22万元,利润总额-2,449,749.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139,204.18万元。
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重庆金开睿腾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35,0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30个月。
3、担保方式Ⅰ:公司、重庆金科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方式Ⅱ:重庆昌立、重庆蓬得、重庆金科弘景、金科中俊提供抵押担保;
5、担保方式Ⅲ:重庆金科、璧山金科众玺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6、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150,0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2年。
3、担保方式Ⅰ:重庆恒春、赣州金晨等多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让与担保;
4、担保方式Ⅱ:金科骏耀、重庆住邦等多家控股子公司提供物业收益权转移担保;
5、担保方式Ⅲ:内江金科弘峻、遂宁金科弘鼎等多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三)遵义金科为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80,0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至2023年6月16日。
3、担保方式: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四)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100,0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至2023年7月30。
3、担保方式:武汉金科长信、南昌华翔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五)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100,0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至2023年8月25日。
3、担保方式:武汉金科长信、南昌华翔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六)遵义金科为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105,0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至2026年1月31日。
3、担保方式: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或融资展期需要所提供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期限调整提供全额担保,公司能有效控制资金、把握还款安排,降低流动性风险;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被担保人偿债能力良好,但受行业调控及市场环境影响,如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存在短期经营能力欠佳的情形,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加速项目去化,提高回款质量,盘活项目现金流,确保不发生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本次为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虽公司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截至目前涉及金额仅265.59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0.02%,由于涉及金额较小,对公司债务偿还能力影响较小,且公司该笔融资系为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稳定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综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3月末,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6.70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82.32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89.0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3.43%,占总资产的23.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164.29亿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审议及担保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以实际资金到账或未结清余额为准。
附表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500亿担保额度使用及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附表2: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500亿担保额度使用及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44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
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1,102.80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因融资等事项而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签署所需各项法律文件的具体事宜。
3、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1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注:上表拟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具体担保方式及担保公司以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孝感宸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月15日
注册地址:孝感市高新区黄香路碧桂园城市之光18号楼商铺103室
法定代表人:高雪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31%的股权,碧桂园湖北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湖北轩悦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5,652.84万元,负债总额为56,689.89万元,净资产为-1,037.05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04万元,利润总额-1,382.74万元,净利润-1,037.05万元。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19,999.93万元,负债总额122,920.80万元,净资产-2,920.87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6.79万元,利润总额-2,882.05万元,净利润-2,169.45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巩义市金耀百世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9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孝义村38号
法定代表人:邓辉
注册资本:29,155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郑州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6,024.25 万元,负债总额为108,611.79万元,净资产为27,412.4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11.25万元,利润总额-1,211.46万元,净利润-920.46万元。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6,015.46万元,负债总额为66,947.44万元,净资产为29,068.0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5,974.26万元,利润总额8,461.09万元,净利润6,340.30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南阳中梁城通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18
注册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法定代表人: 韦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23%的股权,河南中梁建控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7%的股权,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8,124.81万元,负债总额为128,288.98万元,净资产为-164.1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2,555.50万元。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7,507.78万元,负债总额为138,956.91万元,净资产为-1,449.1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247.92万元,净利润-1,284.96万元。
该公司尚未办理房地产项目交房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其经营、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至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新增融资、融资期限调整等需要为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或为合作方提供反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安排专人参与经营管理,严控财务风险。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参股公司进行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3月末,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6.70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82.32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89.0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3.43%,占总资产的23.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164.29亿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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