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通过的为准。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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