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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28085                证券简称:鸿达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对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了《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永证专字(2023)第31026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270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说明:

  一、《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涉及内容:

  会计师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公司由于未能履行若干银行借款协议中的约定条款而触发了部分银行借款合同中的违约或交叉违约条款。上述事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会对鸿达兴业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详见《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永证专字(2023)第310269号)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内容

  会计师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强调事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详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270号)

  三、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认为,对永拓出具的《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提请报表使用者关注,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不确定性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不构成对财务报表的任何保留、不影响永拓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知名的大型新材料能源综合产业上市公司,形成氯碱、氢能双主业发展模式,是专业化、 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现代化的知名企业。公司的主营产品及服务包括氢气的生产、销售及综合应用;PVC、改性 PVC、 PVC 建筑模板、PVC 医药包装材料、药用高阻隔 PVC 材料、PVC 生态屋、PVC 抗菌材料、隔离板等 PVC 新材料;稀土储氢材 料、稀土热稳定剂、稀土催化剂、稀土助剂等稀土新材料;土壤调理剂、环保脱硫剂等环保产品,提供土壤治理、脱硫脱 硝等环境修复工程服务;生产销售口罩、PVC 抗菌材料、消毒液等防疫产品;提供塑料等大宗工业原材料现货电子交易、 综合物流服务及信息技术支持等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2 年 6 月 17 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 评级报告》,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 B 调整为 CCC,展望为负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由 B 调整为 CCC。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2年度,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克服困难,全力保障各项业务稳定发展。围绕“氯碱”、“氢能”双主业 协同发展的目标,在做好氯碱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氢能业务,推动土壤修复、稀土应用等业务发展。 本期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氯碱产品、氢气、稀土新材料、 土壤调理剂为公司带来较好收益。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2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亿元。 本报告期公司继续推动“制氢、储氢、储能、运氢及氢能应用”的氢能产业化发展,液氢工厂、加氢站运行稳定, 生产、销售氢气及相关产品,加快落实高压储氢瓶、固态储氢瓶、液氢储罐等产品的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了广东氢能研 究院,统筹氢能研发工作,加快氢能发展步伐。公司持续开展氢气制备、氢气加注、氢气储运、加氢站、移动加氢站、 装备研究等氢能领域研究开发工作,同时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拟募集资金建设年产五万吨氢能源项目, 进一步提高氢气的生产能力。 本报告期公司土壤修复业务发展良好,一方面,公司紧跟市场需求研究开发新产品,丰富土壤修复产品系列,在全 国各地开展土壤改良工作,大力发展土壤改良业务;另一方面,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被确定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 批检测实验室,有效推动土壤修复业务的发展。 此外,本期公司继续生产供应口罩、防护面罩、84 消毒液、含氯高效消毒液、稀土抗菌材料等防疫产品,为公司带 来较好经济效益。 公司将继续秉承“以实干创造未来”的企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打造氯碱和氢能双主业的发展模式,推动公司发展迈上新台阶。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奕丰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3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周奕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薪酬(含董事津贴)604.45万元。扣除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领取的董事津贴4.8万元后,本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599.6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构成,基本工资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的标准执行,绩效考核奖金根据高管人员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确定。此外,兼任董事的高管领取的董事津贴依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及其任职董事的期间确定并发放。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

  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临2023-016)、《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临2023-015)。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详见本公告日刊登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永证专字(2023)第31026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270号)的专项说明。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0,010,252.42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47,378,533.2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000,779,474.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4,206,230.26元。

  公司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周转情况、业绩成长性、外部市场环境以及拓展业务所需资金等因素,拟定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2-017)。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等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量及公司与其签订的业务约定书,同意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230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审计职责,会议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3-022)。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周奕丰、周灿伟、姚兵对本议案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18)。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24,267,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6,780,000元。根据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刊登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20年6月19日刊登的《关于鸿达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7),公司发行的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6月22日起开始转股,随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实施转股,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发生变化。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533,324,059股,公司股份总数由3,121,986,679股增加至3,122,037,848股。因此,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3,121,986,679元变更至3,122,037,848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6月22日起开始转股,随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实施转股,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发生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注:上述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为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0日收盘的股份总数。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5号、解释16号以及《关于适用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将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3:00召开。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24)。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4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会议提案名称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特别提示

  1、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7、11、12、13项提案。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1至提案13。

  3、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提案:

  上述第10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有13项提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提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提案,视为弃权。

  (四)披露情况

  上述第1-11、13项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第10项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详细内容刊登在2023年4月29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林少韩

  联系电话:020-81652222

  传    真:020-81652222

  电子邮箱:HDXY002002@hdxy.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28层

  邮编:510385

  4、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4、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2

  2、投票简称:鸿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1、上述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 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  _______________

  受 托 人 签 字: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有效期限:______年__ 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 托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于2019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现将上述募集资金在2022年度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非公发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16号)核准,2017年8月9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投资者共发行164,013,69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7.4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5,341,494.7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3,944,013.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397,481.07元,用于土壤修复项目、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23-00009号)审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4,267,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6,78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1,320,754.72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15,459,245.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0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23-00011号)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1、非公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根据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刊登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发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分别用于土壤修复项目、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61,752.80万元用于土壤修复项目,23,781.35万元用于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36,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根据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刊登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建设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27,678万元用于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建设,1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04年9月18日,经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此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多次修订;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13年6月5日,经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再次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非公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下属网点芳村支行、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为土壤修复项目实施主体)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装备”,为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实施主体)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人民路支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次非公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及子公司西部环保/中科装备、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8年6月,鉴于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签署《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协议》,聘请一创投行担任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及子公司西部环保/中科装备、保荐机构一创投行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可转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棠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东海支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子公司广东金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材”)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账户仅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保荐机构一创投行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发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非公发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公司非公发募集资金中,61,752.80万元用于土壤修复项目,23,781.35万元用于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36,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22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159.94万元(融资贷款到期违约,法院进行司法划扣),以及本期向银行支付相关业务手续费、专户取得银行存款利息。除上述情况以外,本期本次非公发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变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发募集资金)。

  2、可转债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中,227,678万元用于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1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4,835.00万元用于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建设,以及本期向银行支付相关业务手续费、专户取得银行存款利息。除此以外,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变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债募集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披露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5),截至该公告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4,835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发募集资金)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债募集资金)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发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附件2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债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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