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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较期初减少472,464.22 元,减少幅度91.71%,主要原因是支付增加所致。

  2. 、利润表主要项目

  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6,415,534.62 元, 增加幅度91.92%,主要原因是本年恢复销售,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4,323,634.94 元, 增加幅度92.76%,主要原因是销售较上年增加,导致成本增加。

  研发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 2,528,663.47 元,减少幅度97.75%,主要原因是本期研发投入减少。

  3. 、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 874,026.41 元,增加幅度67.45%,主要原因是本期原材料采购款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 650,450.00  元,减少幅度56.05%,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576,231.92 元,减少幅度121.00%,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借款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孟祥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栾福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长婷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孟祥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栾福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长婷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3年修订)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2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440,266,450.46元,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将减少公司2022年净利润440,266,450.46元。具体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对于单项重大为主要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评估计量预期信用风险并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按照账龄这一风险特征进行组合预期信用风险计量的组合,按照如下组合及账龄损失率进行计量:

  (1)组合方式:

  

  (2)组合方式按照账龄预期损失率情况: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上述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以及账龄预期损失率如下:

  组合方式:

  

  (二)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存货:

  1、本公司存货分类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2、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按照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三)在建工程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40,266,450.46 元,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将减少公司2022年净利润440,266,450.46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4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2022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二)特别事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16:30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29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田丰        联系电话:0431-81916633

  传真:0431-88698366    邮编:130041

  电子信箱:zixin@zixinpc.cn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8;

  2、投票简称:紫鑫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的交易日,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盖章或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 2023 年 5 月 4日(星期四)开市停牌 1 天,将于 2023 年5 月 5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3 年5 月 5 日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紫鑫药业”变更为“*ST紫鑫”,证券代码仍为“002118”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关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存在其他触发“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三)、 第9.8.1(四)条等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3年5 月5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和“其他风险警示”。

  二、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紫鑫药业”变更为“*ST 紫鑫”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2118”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3 年 5 月 5 日。 公司股票于年度报告披露当日(2023年 5 月 4 日)停牌一天,自 2022 年 5 月 5 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5、实行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与具体措施

  (一)董事会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及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面临的风险,但公司董事会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改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尽早消除非标意见中涉及的事项,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二)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措施

  1、公司自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以来,不但公司一直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工作,提供监管部门调查所需材料,还努力协调已剥离的子公司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工作并配合提供材料、问询、谈话等。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工作,待相关调查结果出具后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整改,并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宣贯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点核查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关键的控制点。

  2、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和价值,管控 重大风险,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3、公司将组织财务部门人员进一步学习《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及财务管理素质,杜绝再次出现上述情形。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修订)》的规定,如果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13596514777

  2、电子信箱: zixin@zxpc.cn

  3、办公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50.5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924.3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15%。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如下:

  1、中成药产业概况

  公司生产的中成药以治疗风湿免疫类、耳鼻喉类、泌尿系统、心脑血管、肝胆类和消化系统类疾病为主,生产药品的剂型共分为9种,包括丸剂、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液、颗粒剂、口服溶液剂、合剂、软胶囊剂和锭剂。公司中成药产品储备丰富,目前共取得药品批准文号205个,涉及172种药品(在生产药品67种),其中OTC药品92个药品批准文号,处方药品113个药品批准文号。公司目前拥有独家品种5种,优质优价药品8种,国家中药二级保护药品3种,有30个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入选 2018 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124个品种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19版)》,公司主要中成药产品包括四妙丸、藿胆片、肾复康胶囊、活血通脉片、萆薢分清丸、内消瘰疬丸、二丁颗粒、小儿白贝和海贝胃疡等产品。

  2、人参产业概况

  公司自进入人参产业以来,积极响应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号召,不断加大对人参产业的投入力度,在人参种植和培育、人参库存的战略性储备、人参生产加工的产业升级、人参产品的低中高端新产品研发方面,有效的形成了人参产业化的体系化建设;鉴于公司人参产业板块已由战略储备期进入经济效益的收获期,为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实现把公司建设成人参行业现代化的人参产业龙头企业的目标,公司于2018年4月制定并发布了《人参产业发展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战略规划部署,逐步推进,稳步落实。

  3、工业大麻产业情况

  工业大麻是公司目前大力发展的业务,公司欧洲荷兰全资子公司Fytagoras为工业大麻的产业主体,Fytagoras公司是欧洲境内为数不多的允许合法进行大麻研究和开发的机构,具有20多年植物研究的丰富经验,公司为将Fytagoras公司在工业大麻研发领域的技术引进国内,加快推动公司在国内工业大麻领域的布局,于2019年4月15日决定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汉麻研发有限公司,由其逐步承接FG公司在国外工业大麻技术领域的研发成果,以确立公司在国内工业大麻领域的技术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19年5月29日,公司与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协议书》,委托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将FG公司遴选的工业大麻种子从荷兰引进至中国境内。待委托公司将工业大麻种子引进后,公司将指派FG公司的工业大麻专家对国内子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结合国内种植环境,培育出适合中国境内环境要求的工业大麻种子,落实在工业大麻领域的战略部署。

  2019年8月5日,公司与长春海关技术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书》,双方计划在工业大麻项目、人参及中药材检测鉴定、火麻油进口项目、进出口产品、科研立项等领域开展深度和广度合作,发挥双方科研技术和产业资源优势,共同研发人参及工业大麻领域的相关产品,以技术及产品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升级。

  2019年12月19日,公司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人民政府、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签订了《工业大麻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根据齐齐哈尔市工业大麻产业战略规划、公司工业大麻业务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工业大麻创新育种及多学科联合攻关的优势,三方在工业大麻育种、品种筛选、工业化种植、种植环境优化、加工提取、产业模式升级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此次合作加快推动公司在国内工业大麻领域的布局,有利于公司加快实施将国外工业大麻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国内产业,有利于拓宽公司未来发展空间,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2020年5月,公司委托垦丰种业引进工业大麻种子事项已完成,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同意引进;黑龙江省植物检疫站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同意引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清关。本次公司引进工业大麻种子使用(种植)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完成引进工业大麻种子 3 种,合计重量 1.061KG,品系内部编号:FG031150001、FG031150002、FG031150003。

  2020年8月至12月完成了两个大麻品种一个生长周期的试验种植工作(甘南县政府无偿提供基础试验温室,并在花卉温室基础上进行了全补光和全遮光改造。公司投入育种与种植技术、试验种子和技术与管理人员)。并委托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对两款试验品种开展花期含量首轮监测,其中FG031150001:THC含量均小于0.3%,CBD%含量为11.13%;FG031150003 THC含量均小于0.3%,CBD%含量为9.77%(该数据为首轮实验数据,再后续转化为国内种子过程中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在公安全程监管下,完成了两款工业大麻试验品种采收工作和花叶存储备案。2021年,公司已在黑龙江省申请提交了第二轮工业大麻种子的品种认定试验(区域试验第一年),同时继续在甘南县试验温室开展种植试验。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中药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公司中药原材料主要通过招标采购。受自然条件的限制,我国中药材四分之三以上的品种产于黄河以南,形成了安徽亳州、河北安国、河南禹州和江西樟树四大药材交易市场,公司目前的中药原材料主要通过亳州和安国两大市场进行采购。

  对于大宗包装材料、辅助原材料采购,公司通过对供应商评估选择供货单位,签订购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购货合同要经过供应部、法务部、质检部、财务部和主管经理(主管经理授权人)审阅后方可执行。另外采购部门要储存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单位的详细资料,以备选择,保证特殊情况时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满足生产所需材料。质检部要对供应商进行质量体系审核并做出认定,认定资料由质量保证部存档备查。

  对于地产中药材实行当地直接采购,例如人参、五味子、细辛等,从种植户直接采购既保证了质量,又降低了采购成本。

  (2)人参的采购模式

  公司人参主要以向本地贸易商采购的方式完成。人参按产鲜季节和加工季节不同,所采购人参分水参和干品。人参作为吉林省的地道药材,吉林省内现有多个根据人参产地半径而形成的人参交易市场,如万良人参市场、通化人参市场、青河人参市场等,公司通过向人参市场的贸易商进行采购。为保证所采人参的规格和质量符合标准,公司首先对贸易商进行评估,包括资信评估和货品质量评估等,选择合格供应商后与之签订购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购货合同要经过供应部、法务部、质检部、财务部和主管经理(主管经理授权人)审阅后方可执行。

  2、生产模式

  公司及生产型子公司所有中成药产品均严格按照GMP规范进行生产,计划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各产品年度销售预测以及月度发货情况,结合各产品产能,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门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同时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质量标准、卫生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由各生产车间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管理;质量保证部、质量检验部对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关键生产环节的原料、中间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监控。

  3、销售模式

  (1)中成药产品的销售模式

  在中成药产品方面,公司现已形成两类三种分销管理渠道:一类为国家基本药物销售渠道;另一类为非国家基本药物销售渠道,分为处方药销售渠道和OTC销售渠道两种,具体形式如下:

  (1)国家基本药物销售

  近年来国家大力深化医疗改革,积极推行全民医保制度。由于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并实行全额报销,使得基本药物对于普通老百姓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推广,增加了政府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资源的投入,同时推动基本药物向大医院覆盖,这对基本药物的销售市场形成刚性支柱。考虑到基本药物在国家医保中的核心地位和在我国医药市场的巨大优势,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成立专门营销团队负责国家基本药物销售,积极参与各省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并将基药销售作为公司未来中成药销售的重点。

  公司基本药物销售模式具体为:政府或医院通过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对基本药物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对基本药物进行投标,产品中标后,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2-3家药品经营企业,对基本药物进行统一配送。

  (2)非国家基本药物销售

  ①处方药销售

  处方药销售又称为临床销售,是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之一。近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恶性肿瘤和慢性疾病高发,使得市场对处方药的需求日益旺盛。目前,公司与全国4,000多家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以及900多家医药经销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并且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获得了较高的市场忠诚度和信任度。

  公司处方药销售模式具体为:各地医院对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中标后通过当地几家有实力且经当地政府和医院批准的药品批发公司进行配送,经过药事委员会的许可进入医院。

  ②OTC销售

  OTC销售又称零售市场销售。随着我国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卫生保健知识的丰富、专利到期处方药向OTC转变的加快,OTC市场的巨大潜力开始逐步得到体现。公司在保证原有销售体系稳定的基础上,逐步加大零售市场的开发。

  公司OTC销售包含两种模式:一是管理办事处模式,即公司将全国市场分为华东、华南、华北、华中、西南、西北等6个销售区域,设立各区域的OTC销售管理办事处,由销售管理办事处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指标完成销售任务,负责建立和管理销售区域内的营销网络,制定各终端客户销售政策,执行监督各项销售目标,并对区域内的经销代理商进行有效管理;二是终端直供模式,即公司成立OTC招商管理事业部,直接与国内大型连锁药店展开合作,由生产企业将产品直接供货到大型连锁药店公司。目前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大型连锁药店有27家,其中全国百强连锁店17家。

  (2)人参产品的销售模式

  在人参产品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的为人参粗加工产品,主要客户为医药制造公司、药材批发流通公司、连锁药店以及贸易公司等。2014年度公司的人参深加工产品逐步推向市场,人参深加工产品主要通过两种销售渠道,即流通渠道和药店渠道,具体形式如下:

  (1)流通渠道销售

  流通渠道销售主要是针对大型商超、参茸店、专卖店等进行系统运作。公司目前以长春市场为核心,先后入驻了长春百货专柜、长春欧亚卖场超市、长春国商超市、亚泰超市、北京华联超市以及中东福万家超市等,并以点带面在外埠市场开展渠道建设工作。

  (2)药店模式

  由于人参具有特殊的药用价值,公司与各大连锁药房进行洽谈,通过产品入驻或设立专柜的形式,进行药店渠道的市场销售。公司通过药店渠道的建设,将在全国各大连锁药房形成有效覆盖,提高公司人参产品的渗透力。

  (三)主要业绩驱动

  公司业绩驱动因素主要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国家对健康产业重视,公司产品资源丰富、质量过硬带来发展新机遇;二是公司中成药OTC销售、人参深加工产品销售取得的成绩,通过研发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三是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不断进行新市场和新产能的投放;四是持续推进精益生产,加强成本管控,产品盈利能力提升;五是营销模式加速创新,持续进行内部精益生产管理,节能降耗,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未来,公司将继续稳步推各项驱动因素,确保公司业绩可持续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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