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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上接C951版)

  (上接C951版)

  2、财务信息

  (三十二) 湖州融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湖州融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龙溪街道中南大厦B座6层615-27

  法定代表人: 方炜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万元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 2021年4月20日

  股权关系:(嘉兴光御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湖州)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股权结构图:

  2、财务信息

  (三十三) 长沙和顺阳光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长沙和顺阳光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长沙滨水新城加油站铺房101室

  法定代表人: 汪梦博

  注册资本: 肆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土地整理、复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屋租赁;场地租赁;酒店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工程咨询;房地产咨询服务;建筑装饰和装修业;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广告设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1年05月17日

  股权关系:湖南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长沙隆泰阳光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长沙旭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1%股权。

  股权结构图:

  2、 财务信息

  (三十四) 长汀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长汀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福建省长汀县大同镇东街村海螺墩路95号

  法定代表人: 陈震江

  注册资本: 72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 2020年11月23日

  股权关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厦门臻晟荣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持有其80%股权、福建盼盼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

  股权结构图:(股权结构图需穿透至国资委或自然人,上市公司穿透至实际控制人)

  (二)财务信息

  (三十五) 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吴圣鹏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4年11月27日

  股权关系:贵州逐梦阳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遵义市永和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股权结构图:

  (二)财务信息

  (三十六) 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吴圣鹏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4年11月21日

  股权关系:贵州逐梦阳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遵义市永和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股权结构图:

  (二)财务信息

  (三十七) 蚌埠荣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蚌埠荣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2595号城市之门大楼西楼第2层231室;

  法定代表人:王文仓;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0日;

  股权关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2%的股权,安徽阳旭光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0%的股权,蚌埠荣盛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8%的股权。

  股权结构图:

  (二)财务信息

  (三十八) 宜春正泽置业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宜春正泽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河东路999号天御蓝湾27栋7-8号

  法定代表人:洪剑

  注册资本: 10000万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 2021年1月12日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曙阳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宜春正泽置业有限公司30.6%股权,江西阳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曙阳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江西阳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股权结构图:(股权结构图需穿透至国资委或自然人,上市公司穿透至实际控制人)

  (二)财务信息

  (三十九) 宜春耀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宜春耀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河东路999号天御蓝湾27栋7-8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李涵弘

  注册资本: 2300万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 2021-05-24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杭州橙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1%股权,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股权结构图:(股权结构图需穿透至国资委或自然人,上市公司穿透至实际控制人)

  (二)财务信息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3-03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2年末公司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1,022,948.31万元,其中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149,605.55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余额为1,618.6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871,718.12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5.9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1、 存货跌价准备:

  2022年末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正在开发中的存货,以所开发的开发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按照目前市场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后,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6,477.08万元。受此影响,当期存货跌价损失306,477.08万元。

  2、坏账准备: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按单项或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形式计算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准备。单项及组合的确定依据及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方法如下:

  (1)单项: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损失准备,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损失准备。

  (2)组合一:本组合按债务单位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主要为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本公司关联方/合作方款项、应收拍地保证金及贷款保证金等类别的款项,此类款项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极小。

  (3)组合二:本组合为除组合一及单项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的部分。本组合按历史损失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损失准备。

  受本期结利项目增加,应收账款余额增大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按照上述方法减值测试后计提坏账准备1,109.26万元;公司其他应收账款按照上述方法减值测试后计提坏账准备60,656.54万元,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115.15万元,综合影响当期应收款坏账损失61,880.9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存货、应收款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的余额更能反映其公允的状况。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当期资产减值损失368,358.03万元,减少公司当期利润342,205.76万元。

  未来公司将根据项目结转和未来市场情况进行转销或其他调整方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名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3-02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话、专人递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吴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人,代为出席监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53,043,791.87元,不具备分红条件,不予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1、2022年末公司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1,022,948.31万元,其中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149,605.55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余额为1,618.6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871,718.12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5.96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减值准备金额的计提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董事会对非标准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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