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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及其部分一致行动人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 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056

  

  股东郑伟、申萍、郝聪梅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郑伟先生《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获悉郑伟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于2023年4月26日减持公司股份400,000股,4月27日减持公司股份8,515,000股,合计减持8,9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0%。

  其一致行动人申萍女士在2023年2月20日晚间减持计划预披露后,于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1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56,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9%;郝聪梅女士于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4%。

  郑伟于2023年4月27日减持后,与其一致行动人申萍、郝聪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 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05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申萍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晚间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持股5%以上股东申萍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公告披露之日起的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96%。

  由于2023年3月21日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115,607,470股变更为1,114,117,970股,故申萍拟减持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9,986,648股。除上述调整外,减持比例等其余事项与原减持计划一致。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申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申萍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后,于2023年3月1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减持,截至本公告日,其减持股份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3年2月6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公司股份1%的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日,申萍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比例为1.433%(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及其部分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合计超过1%的公告》)。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由于2023年3月21日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总股本由1,115,607,470股变更为1,114,117,970股,故减持前持股比例以1,115,607,470股为基数,减持后持股比例以1,114,117,970股为基数。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申萍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申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申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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